《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 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本书是一部以犯罪与刑罚及罪刑关系为研究内容的学术专著。本书在对我国现行的刑法理论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基础上,初步建构了一个以罪刑关系为中心的刑法理论体系。全书分为三编:犯罪本体论、刑罚本体论和罪刑关系论。在本书中,作者分别提出了犯罪本质二元论、刑罚目的二元论和罪刑关系二元论等一系列全新的刑法命题。
犯罪可以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分层。犯罪分层在刑事政策和刑事立法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不同的犯罪层次实行区别对待,重重罪,轻轻罪,有利于实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犯罪分层,可以统一“大刑法”体系,有利于实现刑事法治。通过犯罪分层修正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等罪刑规范,有利于刑法体系内部协调。把死刑限制在“最严重犯罪”层次,有利于控制死刑。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将犯罪分为微罪、轻罪、次重罪、重罪(包括最重罪和一般重罪)四个层次。
刑法的效力范围作为刑法理论中的一个基础性课题,不仅在刑法理论上存在着诸多难以释怀的困惑问题,而且在司法实务中也存在着众多的疑难问题,理应得到刑法界相当的重视从而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然而其被关注的现状实难令人欣慰。据统计,1980年“两法”施行以来的20余年间,以刑法效力范围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作尚未面世,相关的学术论文也10余篇,这从一个方面足以看出,学界对刑法效力范围研究的力度和深度令人汗颜。有鉴于此,本人不揣冒昧,立足于中国刑法的理论与实践,并比较考察德、日等大陆法系以及英、美等英美法系诸国与地区的立法及其实务,以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刑法效力的基础理论入手,通过刑法之于时,地、人事等四个方面,对之进行了较为深入、全面、系统的研究与探讨,以期丰富、发展与完善我国刑法效力范围的理论
《量刑均衡方法》是刑事量刑方面的一部处女作,它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市三级法院对刑事量刑的初步研究为基本内容,结合专家、学者、媒介和评论与报道,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一个区域的刑事量刑规范管理的情况。不能说它有多么,但它的确是法官们认认真真的探索刑事量刑均衡的成果,对基层法院规范刑事量刑不失为一部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实务书籍。
本论丛为刑事法研究提供了一个理论阵地。它将这那些达到相当学术“水准”且具有独立见解长篇论文提供发表的机会。我们深信,《刑事法评论》必将为推动与繁荣我国的刑事法理论研究作出独特的贡献。 中国刑事法治建设的背景,为刑事法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在这紧要关头,作为刑事法学者,应当推进刑事法理论的发展。本卷的编辑正是本着这样一个宗旨进行的,我力图通过本卷的论文展示我国刑事法理论的前沿性成果。 在“中西刑法比较”栏目中,编发了田宏杰和蔡道通的两篇论文。田宏杰的“中西刑法现代化起源之比较考察”一文,从历史的角度回顾了中西刑法现代化起源的不同路径,尤其是作者以市民社会为分析框架,将刑法现代化置于市民社会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展开,并且对中国刑法现代化的宏观架框进行了有力度、有新意的理论分析。
本书是一部以犯罪与刑罚及罪刑关系为研究内容的学术专著。本书在对我国现行的刑法理论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基础上,初步建构了一个以罪刑关系为中心的刑法理论体系。全书分为三编:犯罪本体论、刑罚本体论和罪刑关系论。在本书中,作者分别提出了犯罪本质二元论、刑罚目的二元论和罪刑关系二元论等一系列全新的刑法命题。
《歧路警灯:诱使官员权力腐败的陷阱透析》是作者长期从事腐败现象和领导行为分析研究的成果,作者针对时下大量存在的腐败现象,从保护官员的角度出发,通过近几年来发生的大量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违法违纪案例,总结分析了14种诱使官员蜕化变质、腐化堕落圈套、陷阱,以劝世的方式,告诫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别人奉上的各种礼品、金钱、美女、阿谀奉承,是为利用你为其牟取不录利益而设置的圈套;形形色诱惑,是一个个暗插利刃的陷阱,别人提供的种种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是缘自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一量不能抵挡住诱惑,就会使自己落入他人的陷阱,成为他人的鹰犬或猎物的诱饵,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丧失人甚至自由和生命。 特别难能可贵的是《歧路警灯:诱使官员权力腐败的陷阱透析》提出了大大小小120余条有效的对策,以帮助党员干
刑法的空间效力同原始意义上的“国际刑法”源出一流,但近年来其相关内容却似乎成为被人们“遗忘的角落”,少有人问津。本文试图运用国际法提供的理论视角重新审视这一问题,以应对犯罪的国际化及高科技化趋势,打破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的隔膜状态。全文共分五章: 章概述刑法空间效力的基本问题。刑法空间效力是包容在更为广泛的刑法效力乃至法律效力的概念之中的,而法理学上普遍认为,一部法律能否适用取决于时、地、事、人四因素。由于这四因素之间是一种密不可分、相互从属的关系,而刑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对人的行为—— 包含了人和事两个因素——的定罪量刑问题,因此在作为前提的刑法效力维度设定问题上,以二维度说较为可取,即应以时空范畴为基本坐标,将对属事和属人因素的研究从属进去。理论上亦有将刑法空间效力的规
本书是一本以昂贵代价铸成的典型案例警示教材,读后发人深省。在新型势下,把它推荐给广大读者,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编写本教材的目的是通过对慕绥新、马向东等人在政治上蜕化变质,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等丑恶行径的揭露,从深层次上剖析他们严重违纪违法的动机、手段、特点和原因,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使之从中吸取教训。全书收集慕、马等人案件14篇,忏悔录5篇。另收近年来已查结的各典型案件20篇,共计39篇。 在编写过程中,编者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准确、客观、严肃地剖析每一案件,力求思想性强,文字简练、畅通。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指导案例的收集,并审查了重点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