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特著的《法律的概念(第3版)(精)》中,作者把语义分析哲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以及其他研究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检讨以奥斯丁为代表的早期分析法学的法律概念入手,对法律的概念以及相关的其他概念,如规则、权利、义务、主权、法律的效力和实效,进行了全新的或具有初始意义的解析;富有启发地阐述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正义、道德与正义的关系;并比较中肯地分析和评判了自然法学、概念法学(法律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等西方近代以来有代表性的法学思潮。总之,这本书对法理学做出了开创性贡献。我们相信每一位读者都会从本书的理论和方法论中得到多方面的启示。
西方文论对普遍性的追求使其在阐释上高度抽象,甚至出现了超验的演绎,从而牺牲了文学文本的独特性;从方法上看,被西方文论视为自身出发点的“定义”是从其对象的内涵着眼的,而内涵永远不可能全面。对此,孙绍振、孙彦君所著的《文学文本解读学》试图建构一种中国文学文本解读学,突破西方文论中主客二元思维的局限,通过分析文本表层的意象、中层的意脉,特别是深层的规范形式,揭示文学文本的主体、客体和形式的三维结构,将其被抽象掉的特殊性和 性的精致密码还原出来,从而实现文本解读 程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