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华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时,他作为经济与法律部法律处负责人,曾主持过建设工程相关合同范本的起草工作,并参与了许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评估调研工作;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时是政策研究部处级干部,参与了协会有
不同于学界侧重以学说、理论注解法条的评注,本书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个别条文有所不同):一是条文要点注释。主要明确条文主旨。为保证性,立法注释主要摘选自会法工委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释义》,以及作为立法主要参与者的原中国保监会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在编撰时重点关注立法背景、条文要义、适用中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尤其是《保险法》历次修改过程中条文的演变及理由。二是有关规定、注释及解读。主要包括与条文内容相关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司法解释严格根据2007年《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法发[2007]12号)选取,包括“解释”“规定”“批复”“决定”四种形式。司法文件则包括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和请示答复。人民法院针对地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请示问题
本书是关于研究“合同本体解释论”方面的专著,书中具体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合同解释理论的历史沿革、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法理学背景解读、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形态、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反思与深化等。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本书拟将重点放在针对私法领域法官类型思维之内在机制剖析上。具体而言,在借用现代认知心理学中针对普通人类型认知特性分析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探索法官类型认知特征。其中初步思路为:普通人通过使用生活类型或经验类型图式与环境进行相互沟通,而法官则通过现有法律体系中已经存在的“法律类型”图式(例如,法定的典型合同类型,法宝的物权类型等)去认识系争案件事实。在法官的法律思维中,深层次“类型知觉”(“前理解”)能够为自身认识给出某种导向。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性地将这种“
本书共选取了48个英美合同法中有代表性的案例。这些案例比较系统地反映了英美合同法上的主要制度。编者按照合同法的内在逻辑顺序对其进行排序,即从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效力,再到合同的解释,然后再到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和违约时的救济。为了便于读者能够在较快的时间内获得英美合同法最为基础的知识,编者特意在每一章或每一节的开头部分对该章节所涉及的法律原理用中文进行了表述;此外,又在每个英文案例之附上思考题,使读者可以带着问题阅读案例,加深对案例阐明的法律原理的理解。编者希望读者能够在阅读这些案例的过程中,不仅弄懂每一个案例的事实、判决结果和法官的推理过程,而且能透过这些案例了解英美国家的法律制度,以及它们所体现的社会价值观念和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