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千多年漫漫的中国法制长河中,汉、唐是两个相当关键的时代,其之于传统中国法文化的形塑与发展,具有承先启后的深刻历史意涵。 作者深耕细犁中华法史四十余载,融冶史学、经学、律学于一体,凝萃成书。书中主要以儒家传统之礼贯通脉络,总分二部,上篇专研两汉经义折狱,下篇探究《唐律》立法原理。本书结构坚实,考案缜密,兼重实例,间援当代法学观念作诠释,有发明古今之效;而论证严谨,晰理至明,孤诣独照,勾勒出汉唐法律文化的绝代风华。
在现代安谧的世界中,现代人不再与疯人交流。一方面,有理性的人让医生去对付疯癫,从而认可了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所建立的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也只能透过同样抽象的理性与社会交流。这种理性就秩序、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共同语言根本不存在,或者说不再有共同语言了。18世纪末,疯癫被确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这表明了一种对话的破裂,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分离,并最终抛弃了疯癫与理性用以交流的一切没有固定句法、期期艾艾、支离破碎的语词。学的语言是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它仅仅是基于这种沉默才建立起来的。 隐藏在理性的语言背后的这种对峙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不是遵循理性的纵向发展历程,而是试图追溯那种使欧洲文化与此同时算做欧洲文化的东西相对照的不变分界,并用其自身的错乱来
本书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本书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另二章来讨论社会阶级。由于宗教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也相当密切,我们将以一
本书为高等法学教育成人,既然是,就有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必须比较完整、系统地阐述该学科最基本的内容,最基本的知识。从法学角度说,中国法律思想史是我国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而从史学角度说,它又是中国历史学史的一门专史,因而它是法学和史学的交叉学科。为适应成人教育的学习,本书有如下特点:,引文尽量用白话表述。成人学习有其特殊性,本书对古文献资料的引文,除少量需要用原文表述者之外,大部分引文都尽量用口语化。第二,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每一门学科都有它的重点内容,否则就不成为其为科学,中国法律思想史是“思想”的史。法律思想史也不例外。本书突出了春秋战国和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的近现代的思想,是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在这期间,社会定型,思想相对凝固。在法律思想上,原创性思想较少,阐说前人思想较多
本书自夏商至民国。跨越千年。材料来源广泛,古代案例多选自正史,间或采自类书、诗歌选集和古代判例集,近代案例除却史书、档案外。特意选取了当时报刊的相关报道,以使内容充实,富有真实感,增加可读性。书中许多案例,如缇萦救父、卖女葬母、文字狱、刺马案、杨乃武与小白菜等,经过各种戏曲、小说的反复演义,其中的忠孝节义、爱恨情仇,本是人人耳熟能详,但本书力求独辟蹊径,掀起“戏说”的盖头,还原案件的真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