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千多年漫漫的中国法制长河中,汉、唐是两个相当关键的时代,其之于传统中国法文化的形塑与发展,具有承先启后的深刻历史意涵。 作者深耕细犁中华法史四十余载,融冶史学、经学、律学于一体,凝萃成书。书中主要以儒家传统之礼贯通脉络,总分二部,上篇专研两汉经义折狱,下篇探究《唐律》立法原理。本书结构坚实,考案缜密,兼重实例,间援当代法学观念作诠释,有发明古今之效;而论证严谨,晰理至明,孤诣独照,勾勒出汉唐法律文化的绝代风华。
在现代安谧的世界中,现代人不再与疯人交流。一方面,有理性的人让医生去对付疯癫,从而认可了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所建立的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也只能透过同样抽象的理性与社会交流。这种理性就秩序、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共同语言根本不存在,或者说不再有共同语言了。18世纪末,疯癫被确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这表明了一种对话的破裂,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分离,并最终抛弃了疯癫与理性用以交流的一切没有固定句法、期期艾艾、支离破碎的语词。学的语言是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它仅仅是基于这种沉默才建立起来的。 隐藏在理性的语言背后的这种对峙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不是遵循理性的纵向发展历程,而是试图追溯那种使欧洲文化与此同时算做欧洲文化的东西相对照的不变分界,并用其自身的错乱来
本书对中国传统行刑法律文化进行研究,主要内容涉及到三个层次:是行刑思想层次,对天罚思想、重刑思想、慎刑思想、刑有等级思想、肉刑存废思想等行刑思想及各种思想的表现进行研究;第二是行刑制度层次,对刑罚体系以及死刑、肉刑、流放刑、耻辱刑、劳役刑、财产刑、复合刑等“行刑实体法律制度”以及对“行刑适时”、“行刑公开”、“刑具使用”、“行刑变通”等“行刑程序法律制度”进行研究;第三是行刑行为层次,对中国传统行刑行为进行研究。
本书全面论述了自先秦至民国中国历史上探讨研究法律问题的学说、学派及主要的思想家,以及民间对于法律问题的态度与认识,总结并分析中国传统社会法律思想的发展脉络和基本特性。本书吸取了近年来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研究的成果,尤其是加强了对民间传统法律意识的概括与总结,以及对于近代中国法律思想重大变革的介绍分析。在体例结构上,本书采用了学派、专题来区分章节,更突出了重点,防止内容重复。本书每章都设置了“本章要点”、“本章小结”、“参考阅读书目”等栏目,特意设置了“资料”、 “人物”、 “解说”等阅读栏目,并配有50余幅相关插图,来帮助读者掌握内容、加深印象。全书结构新颖,条理清晰,文字流畅,是法律专业师生和广大法律爱好者研习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理想教材和适用读物。
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有着五千年从未中断的历史。中国法律文化同样源远流长,彪炳史册。其底蕴之深厚、特点之鲜明、影响之深远、关于治国理政论证之充分都显示了古圣先贤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与舍我其淮的治国抱负。他们所创造的法律文化资源,既是标志其文明高度的丰碑,也是支持我国当前治圜理政和文化自信的智库。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十二讲》除综合论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殊性与典型性外,还分别从礼法结合、德法共治、公法文化、私法文化、传统律学、监察法文化等不同层面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具体分析和论述,以展示复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