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乃陈重民先生所译,但点校者无法找到其个人具体资料,生卒、年月、事迹均无所考,深感遗憾。同时,由于此文译本乃刻本,且年代久远,故译本中有些字词甚难辨认,有些语句甚难读通,加之点校者学识、水平非常有限,因此书中谬误在所难免,敬请读者诸君批评指正,以待来日修订。
本书收录了法律史专家刘海年的学术研究成果,主要介绍了中国战国秦汉时期的法制情况,内容包括战国齐国法律史料的重要发现、云梦秦简的发现与秦律研究、云梦秦简中有关农业经济的法规、秦律刑罚考析、秦律刑罚的适用原则、秦的诉讼制度、秦始皇的法律思想等,借助翔实的史料,从一个严谨而丰富的视角打开了战国秦汉法制研究的大门。本书丰富了中国古代法律史的研究,有制度,有思想,有深度,值得从质朴的文字中探进头去细细品读。
梅因写作《古代法》的目的是考查古今法律观念之关联性,这决定了他主要使用历史学方法对法律思想史进行梳理。他将社会分为改革型社会和停滞型社会,并认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总能跟上社会观念、改革需求和道德水平的变化;而在停滞型社会中,实在法因为步伐过于落后而僵化。他又提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之所以能够进步,在于人们对法律上的拟制、衡平法和直接立法这三种法律演化工具的次第综合运用。梅因分别考查了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和刑法中的观念演化史。刑法和侵权行为法最初是重合的,因此梅因的考查对象基本是私法演化史。在每一个部门法的演化史中,三种法律演化工具都接力式发挥了自身的作用。“从身份到契约”是考查家庭法演化史时得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