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文化史镜鉴》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著名法学家张晋藩先生多年来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日报》《人民法治》《经济导刊》等党政报刊上发表文章的首次精编结集。全书共收录融历史性、趣味性和普及性为一体的法律评论文章48篇,辑为鉴古明今的中华法文化、中国古代的官吏管理、中国古代的监察与廉政、中国古代的司法镜鉴四大部分,并附有作者的学术自述和精彩访谈各一篇,有助于读者了解中华法文化的历史传统、法治经验和现实价值。 2022年5月恰逢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本书也是张晋藩先生值此之际对中华法文化学科多年来研究成果和学术主张的一次简明扼要的梳理和阐释。
本书主要以清代民事裁判文书为研究对象,关注整个民事裁判中出现各种类型文书,从文书层面还原和解读清代民事裁判程序。本书将结合官方档案和私人所藏文书,对清代明示裁判文书进行详细解读,并从历史视角考察明清时期裁判文书乃至裁判程序的变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从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进行了历时两年零六个月的“世纪大审判”。来自同盟国11国的法官组成远东靠前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清算战争罪行的审判。 历经818次开庭,法庭证实了日本甲级战犯所犯罪行罄竹难书:在日本靠前利用新闻检查制度、警察镇压体制向人民宣传对外扩张计划,大力推行军国主义政策;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扶植“伪满”、发动“卢沟桥事变”、制造骇人听闻的南京大屠杀等;积极建立轴心国同盟;侵略东南亚诸国;偷袭珍珠港…… 东京审判本身面临哪些法律困境与挑战? 审判团如何服辩护方基于英美诉讼程序规则实施的拖延策略? 能否对发动战争的领导、策划和实施者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 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法律较量。余先予、何勤华、蔡东丽编著的《东京审判(正义与
本书的基本内容包括选取历代典型性意义的法典和司法举措,探究制度文本和实践背后所蕴含的理性与智慧。
《中国法律发达史》是民国时代中国法律史学术领域的最重要著作之一,是近六十年间中国大学法科的重要教学参考书之一。自二十多年前开始,法学院的老师们给法科研究生特别是其中急欲了解五千年中国法制发展梗概的人建议的书单中,一般都会包括《中国法律发达史》。这是一本我们至今仍不能忽视的重要学术著作。 这本书是杨鸿烈先生的学术代表作之一。杨鸿烈先生是民国时代的法律史学大家。关于先生的生平,我们在校勘杨先生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一书时,曾经做过一些考察;刘广安教授在校勘杨先生的另一本著作《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一书时也做过一些考察。为了帮助阅读《中国法律发达史》一书的读者们大致了解先生,我们有必要再粗略回顾一下杨先生的身世背景、成长经历;进而讨论一下杨先生在中国法制史学术上的地位和贡献,
五四宪法 是新中国历史上的*部正式宪法,尽管已颁布65年且已失去法律效力,但 五四宪法 精神永存。 五四宪法 的制定过程、所规定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所构建的国家政治制度框架等,都为以后的中国宪法所继承。 五四宪法 不仅奠定了新中国的法律基石,对新中国的政治演进产生了深刻影响,也承载了深厚的历史蕴意,浸透着开国领袖宏伟的治国理想和信念。本书沿着历史脉络,以史为据、史论结合,考察了 五四宪法 由提出、准备、审议、通过、实施的过程,再现了 五四宪法 诞生的全景象。
《中华法史三千年》以历朝历代的法律思想为线索,以中国历史上各个不同阶层、社会集团、学派及其代表人物的法律理论和观点为研究对象,突出春秋战国、明清之际、鸦片战争以后的近现代等重要转型期的法律思想。本书在勾勒中国历代法律思想发展历程的同时,重点展现社会大转型时期的观点,对先秦诸子法律思想、明清及近代法律思想有独到的见解。进而,本书可以说是一部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课教材,比较完整、系统地阐述该学科主要的内容,讲授基础的知识。论述精炼,文风简洁,阐述系统,思考深入。
从故史堆中将这些故事,用现代人的思维、逻辑和语言进行重新系统性整理,试图展示给大家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古代法治故事汇编,从而引发读者对古代法治的思考。本书共分四篇,从法治理念、法治事件、法治人物和法治艺术四个方面进行编写。
张雷*的《20世纪中国法律史学研究》围绕法律史学、法律史家群体与法制近代化三大核心因素,用法社会史学的视野。论述了20世纪中国法律史学科产生的社会背景、发展路径及阶段性特点,剖析了学派特色及对法律史学的贡献,揭示了法律史学理论与方法的创获,对20世纪中国法律史学的演进趋势进行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阐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变迁》回溯了清末立宪和边疆新政、清末民初五族共和、国族主义的话语和边疆整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奠基历程等一系列宪法实践,展示了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大国民族治理与国家建构的宪制变迁历程。作者立足于本土化研究立场,以宪法史的分析为主线,综合采用了民族学、政治学、史学等多学科知识,对于诸如西藏民主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宪法学的专业解读,以期为我国重大政治、法律战略提供智识服务与支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从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进行了历时两年零六个月的 世纪大审判 。来自同盟国11国的法官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清算战争罪行的审判。 历经818次开庭,法庭证实了日本甲级战犯所犯罪行罄竹难书:在日本国内利用新闻检查制度、警察镇压体制向人民宣传对外扩张计划,大力推行军国主义政策;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扶植 伪满 、发动 卢沟桥事变 、制造骇人听闻的南京大屠杀等;积极建立轴心国同盟;侵略东南亚诸国;偷袭珍珠港 东京审判本身面临哪些法律困境与挑战? 审判团如何克服辩护方基于英美诉讼程序规则实施的拖延策略? 能否对发动战争的领导、策划和实施者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法律较量。本书一一为您呈现。
本书为《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系列图书之一 ,1933 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分为九章,从宇宙现象及其法则以及社会生活的方面切入题目,进而分别论述了院士社会时代、原始国家时代、封建制度时代、资本主义时代和社会主义时代的法律现象,提出了以社会生活为根据的法律观。
宗教立法是国家有关宗教的政策与法律规范的统称。本书以跨学科的方法,较为系统地考察了清代中国中央政府西部宗教立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形式、立法进程,及其对宗教行为、宗教财产的法律调整等问题。有清二百余年,中国中央政府以解决西部政治统一与民族问题为根本目的,逐渐确立起维护国家政治统一、因势利导和循序渐进的三个基本指导原则和丰富的法律形式。对藏传佛教的立法主要以重要政治事件为契机而逐渐展开,形成了以《喇嘛事例》为标志和中心的较为完善的核心法律规范体系,确立起喇嘛敕封、喇嘛朝贡、喇嘛僧官等系列管理制度;对伊斯兰教的立法在乾隆四十六年之前,以其谕旨为主要法律形式,以习惯法为重要补充;之后,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形式。总之,清代西部宗教立法以维护国家统一和西部地区政治稳定为首要原则,以藏传
赵晶著的《天圣令与唐宋法制考论》立足于《天 圣令》残卷,尝试从令篇构造、条文源流、法律术语 、唐令复原及规范意涵等方面,切入唐宋令及唐宋法 制研究。章“令典篇目献疑”围绕《唐六典》所 载令篇是否为唐代通例、《庆元令》篇目如何排序等 问题,检讨百年来的研究成果;又以庆元《时令》为 例,考索现存条文在唐令中的归属,管窥唐宋令篇目 之演变及原因。第二章“唐宋令条文演变”通过对唐 宋《仓库令》条文的比勘和庆元《河渠令》、《驿令 》条文的溯源,检证既往的研究观点,探讨唐代其他 法源与宋令之间的源流关系。第三章“唐令用语的内 涵”择取“财没不追”、“僧道法”语词,尝试在法 律体系的整体框架内探究其内涵所指,并衍生至律令 、令格的关系、影响等问题。第四章“唐令复原与法 意辨析”则围绕《赋役令》与《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