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人人平等的美国如何面对种族歧视的历史?作为民主大国为何采用繁复耗时的总统选举制?美国女性如何争取曾经无缘的社会与政经权力?为何即便犯罪频仍枪枝管制依然受到层层阻碍? 想了解美国社会文化,必须先了解美国的法律。《美国法律史》是劳伦斯 弗里德曼教授于1973年出版的法律史巨著,多次增补、再版。内容涵盖美国殖民地时期、独立战争时期至19世纪中叶、19世纪下半叶与20世纪四大部分,更论及刑法、民法、商事法、海事法、婚姻法等各个领域,并深入探讨美国司法文化的变迁。本书是美国学术界公认的完整深入研究美国法律史的著作。本书影响力不仅局限于法学界,在历史学、社会学与文化研究等领域均受到高度重视,读者群遍及人文社科多个类别,书中的典故、案例也因作者引人入胜的生动文笔而突破学术阅读的界限,引起广大普通读者
《西法东渐》选录了六十余篇中国近代法学作品,囊括了来华传教*人卫三畏、执掌晚清中国海关四十八年的罗伯特 赫德、京师同文馆首任总教习丁韪良、近代来华的*后一位外国法律顾问罗斯科 庞德等著名人物对中国法律问题的独到见解,是法学史上的一次重要史料汇编,力求深入清末民初的大变局时代,呈现东西方法律文明之间的冲突与交流。
访谈录 口述中国海商法史 是北京大学法学院 第二课堂 项目的成果。访谈工作由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牵头组织,由吴焕宁、尹东年、张永坚、孟于群等知名海商法专家担任顾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具体进行采写。访谈录中包括了30余位海商法专家学者的访谈。访谈对象包括20世纪50年代即参加《海商法》初次起草的学者、80年代初受中国政府之邀来北京帮助《海商法》起草的外国专家、第一代海商法教授、第一代海事法官和律师、在航运相关公司从业几十年的商业人士,平均年龄在70岁以上。采访秉持 去中心化 的理念,通过这些人士从不同角度的讲述,追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海商法从无到有、从简陋到完善的艰苦历程。目的是聚集群体智慧,打造属于中国海商法的社会记忆,具有独特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魏晋南北朝隋唐立法与法律体系(敕例法典与唐法系源流上下)》以敕例为中心来梳理魏晋南北朝隋唐的立法与法律体系,考证了此期法制发展在各转折点上的史实。其结论是:敕例的主导地位及其与法典的关系,是贯穿于我国帝制时代法制史的根本问题和基本线索。在魏晋至隋唐的法律儒家化进程中,由于全面贯彻礼、法关系准则的需要,尤其是由于其与北朝汉化、改制等历史进程的合拍,导致了一个不断强调法典重要性的历史运动,这就决定了唐代《律》《令》《格》《式》体系的形成。而法律儒家化及相关历史进程在唐代的终结,则决定了这一体系的瓦解,并朝类于秦汉律令体系的方向归复。
《西法东渐》选录了六十余篇中国近代法学作品,囊括了来华传教 人卫三畏、执掌晚清中国海关四十八年的罗伯特·赫德、京师同文馆首任总教习丁韪良、近代来华的 一位外国法律顾问罗斯科·庞德等 人物对中国法律问题的独到见解,是法学 的一次重要史料汇编,力求深入清末民初的大变局时代,呈现东西方法律文明之间的冲突与交流。
杨一凡教授主持“珍稀法律文献整理”“法史考证”“重述法律史”三大学术工程30余年,《重新认 识中国法律史》是其有关“颠覆旧成说”和“挖掘新史料”“开拓法史研究新领域”“重新认识中国法律 史”方面重要研究成果的结集。书中新见迭出,内容涉及中华法系、法律形式和法律体系、古代律学和行 政、经济、刑事、民事、军政、文化教育、司法、地方诸方面的法律制度,以及上千种稀见法律文献的版 本。《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不仅对法律史学研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于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行政制度史、经济制度史、军事史、文化教育史和 文献学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书是以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法律文献的整理与研究为基础,对秦代法律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探讨的学术论集,是课题组成员集体研读,分头探讨的成果汇集。本书分五个大的篇章展开:一是关于秦代法律文献的研究综述,主要概述了自上世纪 70 年代睡虎地秦简问世以来学界对秦代法律制度研究的一些热点问题。二是关于岳麓秦简中的秦律的专题研究,主要集中对岳麓秦简中出现的《亡律》、《繇律》、《田律》、《?布律》、《置吏律》、《尉卒律》、《行书律》等秦律内容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和探讨。三是关于岳麓秦简中的秦令的专题研究,主要对岳麓秦简中的秦令格式进行了具体的归纳分析,并对其中的一些令名和令文进行了不同层次的探讨。四是关于岳麓秦简中的奏谳文书的专题研究,主要将岳麓秦简中的奏谳文书《为狱等状四种》和张家山汉简中的《奏谳
学以史为先。本书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系统阐述和解读了中国法理学发展的理论和史实,分为中国古代法理学、中国近代法理学的争斗、中国现代目前的法理学、当代中国法理学的革命四大编;共分为十一章,分别阐述了中
我们依稀觉得是人类“创造”了法律,所以应该已经很了解它了,但知其然未必知其所以然。法律的深层逻辑和人类的道德直觉(公平或正义)可以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描述吗? 大多数法律人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接受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毁灭了这种希望。 法律 古老的源头应该是个 简单的算法,即“返还法则”,它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逻辑起点,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本书讲述了从返还法则到复杂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现法律的深层逻辑,打破部门法的界限,以联结思维取代割据思维,把不同门类的法律知识点重新组合,进而实现法学内部及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会贯通。
本书由中、日双方在百年来日本学者研究律令史料的论著中选择 为经典的篇目,即《国史大系书目解题》等著作所收《律》《令集解》《令义解》《类聚三代格》《延喜式》《交替式》《政事要略》《日本书纪》《续日本纪》《正仓院文书》等诸种史料的解题论文,分别涉及每种史料的编修背景、作者、体例、内容、版本以及研究状况,共14篇。
历 的统治者都用法律来维持秩序,但是法律不仅仅是权力和社会控制的工具,法律还让普通人有了表达个人期待的机会。牛津大学法律人类学教授费尔南达·皮里追溯了古往今来、存在于世界主要文明的复杂法律体系的兴衰,同时展示了普通人是如何借助法律来定义社区、规范贸易和建设文明的。皮里认为,真正将人类团结在一起的是我们对法律能够产生正义、对抗压迫、从混乱中创造秩序的信念。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刊,1999年创刊,2011年改为年刊,本期为第十四辑,主编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讲师桂涛。本辑共收录《清华简 摄命 受币 考略》等论文十三篇,以及2019年度台湾地区与国外中国法律史研究论著目录。本刊主要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收录海内外学界相关主题的原创性学术论文、书评与研究综述等,是中国学术界*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刊物。本刊密切追踪学术前沿、努力展示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的*成果,所刊发的文章以研究视野开阔、学术底蕴深厚、文献考订缜密等特点为中外学术界所关注。
"民为邦本 本固邦宁"作为我国古代国家治理的重心,它要求我们尊重本民族的优秀法文化传统,《法韵中华》以洗炼的形态,承载中华法传统*恢宏的5000年,以一种特有的法律人关怀却追寻和珍视古人的理性,用一种独有的法律人敬畏去感同法、理、情的余温。 《法韵中华》作为法律人专属的日历刊本,收集了300余张精美的中国古代图片,配以说明文字,图文撷取了中国古代法制发展的片段,体现了坚毅的法律与柔美的艺术的高度融合。 日历中每个日子的数字底图由各个不同字体的"正、义、法"字拼砌完成,古朴唯美的压凹工艺,配搭象征新岁喜庆的烫红装帧,甄选颇具中华传统设计韵味的配图与典雅棕灰系色调,精典雅致,为您奉献法律界的年终大戏(贺岁档)--一次中国古代法律和中国古代艺术的结伴之旅。
《天盛律令》是西夏天盛年间颁行的一部法典,有西夏文和汉文两种版本,汉文本已佚,西夏文本现藏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研究所。西夏文《天盛律令》是中国历史上*部用少数民族文字印行的法典,全书20卷,没有注释和案例,全部是律令条文,包括刑法、诉讼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军事法,为研究西夏社会和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资料。本书对《天盛律令》进行分类考释研究,对农业、畜牧、内宫待命、司序行文、为僧道修寺庙、催索债利、边防、交通驿站等门类通过西夏文本对勘、汉译本考证、相关文献考释等方法分别进行深入的研究。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刊,1999年创刊,2011年改为年刊,本刊为第十二辑。主编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徐世虹教授。本刊主要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收录海内外学界相关主题的原创性学术论文、书评与研究综述等,是中国学术界*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刊物。本刊密切追踪学术前沿、努力展示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的*成果,所刊发的文章以研究视野开阔、学术底蕴深厚、文献考订缜密等特点为中外学术界所关注。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70年,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党领导人民逐步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面总结70年来法治建设的成就、经验和规律,展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展望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的战略目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组织精干力量完成了本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学术献礼。
本书收录了法律史专家刘海年的学术研究成果,主要介绍了中国战国秦汉时期的法制情况,内容包括战国齐国法律史料的重要发现、云梦秦简的发现与秦律研究、云梦秦简中有关农业经济的法规、秦律刑罚考析、秦律刑罚的适用原则、秦的诉讼制度、秦始皇的法律思想等,借助翔实的史料,从一个严谨而丰富的视角打开了战国秦汉法制研究的大门。 本书丰富了中国古代法律史的研究,有制度,有思想,有深度,值得从质朴的文字中探进头去细细品读。
一、本书汇编的范围,涵盖了1907~1911年间围绕着《大清新刑律》的制定而出现的上谕、奏折、草案等主要立法资料,这其中既包括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也包括资政院的审议。另外,为了更好地反映历史背景,礼法之争中的一些重要文章,也一并收录作为后一部分。按照冈田朝太郎的说法,大清新刑律历经六案的修订始完成立法程序,本书收录的l907年刑律草案、l910年修正刑律草案、l911年钦定大清刑律分别为案、第二案和第六案,而1910年宪政编查馆加以修正的第三案、资政院法典组加以修正的第四案以及经资政院审议通过后形成的第五案,因缺乏完整的版本,且根据相关文献记载,从第二案到第六案,修正变化情况相当有限,故今从略。 二、在编辑体例上,本书以时间为纬,按照《大清新刑律》的制定过程而把立法资料分为五个部分:l907年刑律草案、l
《法律史译评》以境内外新出中国法律史论文为内容。第八卷论文包括《战国时期秦的 邦 与畿内》《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 经义折狱 案例试析》《举重明轻、举轻明重与比附(上)》《政策与对策:清代的孝道国策与虚假诉讼》等共16篇,内容丰富,涵盖了上至秦汉时期,下至晚清民国的法律史上诸多问题,旁涉出土文献、思想史、行政史等诸多学科,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学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