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包括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共124条,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图说 地图上的 史》以 进程为主线,突出 历 的疆域版图,图文结合阐述各个时期的重大 事 及大众感兴趣的 故事。正面 括疆域版图、朝代图说、地名择要、城市图说、 名人、逸闻趣事等 题内容;背面以 长河的形式串联该时期的政治、军事、文化艺术、经济与社会生活等 题内容,还有 时间轴、西史对照、 比例尺、参考资料等知识版块。装帧形式为对开单张折叠图, 水、耐折。
硬法与软法正成为现代法的两种基本形态。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法应当区分各种社会关系秩序化的难易程度选择强弱有咖哩 的规范去高速,滥用国家强制不但会浪费法治资源,还会损及法律之治的正当性。 建设法治国家,特别是法治社会,要倚重软法之治,现代法治应当寻求更多协商、可以运用更少强制、能够实现更高自治。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和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高等教育的社会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等教育立法之不足和缺陷日渐凸显,由此反映在高校治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也暴露出来,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学生诉高校的方式引起了社会的普遍而强烈的关注。此时,高等教育领域的行政法问题历史地摆在了行政法学界面前,这既对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挑战,又使行政法学获得了拓展新的研究领域的机遇。近年来,对高等教育领域行政法问题的关注程度渐高,研究力量渐强,学术成果渐多,成为行政法学的新的亮点。对高等教育领域中行政法问题的探索历程并不长,也许只有七八年的时间,但已取得了重大进展。
随着行政国家和给付行政的兴起,授益行政行为日益成为行政行为的重要内容,我国行政法学界缺乏对授益行政行为的研究和探讨。所谓授益行政行为是指深入行政主体所作的能够给相对人带来直接利益的所有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保障行为、行政许可证行为、助成性行政指导行为、行政奖励行为和部分行政合同行为等。本书试图梳理授益行政行为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和行政奖励在观念和制度层面存在的缺失,试图对我国行政授益行为进行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