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Ⅰ(第六版)行政法总论》是 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 之一,由两编构成:第一编行政法的基础,第二编行政过程论。以 行政与法的一般关系 日本行政法的基本构造 行政法的法源 日本行政法的基本原理 论述第一编;以 行政过程论的概要 行政的行为形式论 行政上的一般性制度 行政过程中的私人 论述第二编。文前附有文献列表,文后附有判例索引和事项索引。本书对有关比较法领域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二元古典模式之修正进行分析,在行政过程论的体系架构下,对行政的行为形式论和行政上的一般性制度展开系统论述,并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力、公法上的事务管理论、公法规定的私法性效果论、公私协动论、违法性的承继论、判断过程统制论、行政执行中的根据论、行政程序的瑕疵论等争点问题进行范导式论述。伴随《公文书管理法》《番号
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使法律服务进入政府决策层,为政府重大决策、政府立法、管理经济、管理社会事务、行政立法、维护社会稳定,直接及时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避免和减少政府行政决策和管理的失误或违法,进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国家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使政府的管理决策进一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律化,更好地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化改革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引起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也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人们现有工作生活格局的变化,这必然会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政府在新时期依法处理信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和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高等教育的社会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等教育立法之不足和缺陷日渐凸显,由此反映在高校治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也暴露出来,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学生诉高校的方式引起了社会的普遍而强烈的关注。此时,高等教育领域的行政法问题历史地摆在了行政法学界面前,这既对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挑战,又使行政法学获得了拓展新的研究领域的机遇。近年来,对高等教育领域行政法问题的关注程度渐高,研究力量渐强,学术成果渐多,成为行政法学的新的亮点。对高等教育领域中行政法问题的探索历程并不长,也许只有七八年的时间,但已取得了重大进展。
本书为政治学与法学耆宿张佛泉先生有关宪政与民主、自由与人权等问题之论著汇集。全书概分上、中、下三篇,凡二十五章。上篇以“宪政与时局”为名,收录先生发表于《国闻周报》的政论时评,涉及民族主义、行宪守法与国族建设诸方面,展现了法政学理与现实社会的种种纠结;中篇为“无法出让的权利”,凡时论二十二篇,侧重基本权利学理的讨论与社会应对,尤其关注于选举权利之推行与民主政治途径的探析;下篇则为“自由与人权”的经典言说,缕析自由概念在宪法乃至宪政上的重要地位,擘划邦国秩序,规制基本人权,阐明“自由之确凿意义诸权利即诸自由”之意。全书所辑文章,大体按照时间顺利呈列,俾窥张佛泉先生思想发展之脉络。
本著作以中国的行政契约实践为观察对象,立基于中国当下的法制资源,通过公私契约法的比较、不同法域行政契约法的比较,充分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全面系统地考察了有关行政契约、私法契约和单方行政法律行为的效力理论及法律规则,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行政契约的效力理论及规则。全书由七个部分组成:章导论;第二章行政契约的成立与瑕疵;第三章行政契约的生效及效力内容;第四章行政契约的无效;第五章行政契约的撤销;第六章行政契约的解除;第七章违反行政契约之责任。
国家赔偿制度是任何一个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书以准确地反映国家赔偿法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最基本要求,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
本书是我国著名国家安全法研究专家吴庆荣教授的力作。它开启了国家安全这一“隐蔽”、“神秘”领域行政法学研究的先河。该书以一般行政法的理论为向导,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国家安全行政法的基本理论,通过对外国国家安全法的考量检讨和对我国国家安全行政实务的实证分析,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家安全行政法治路径。本书从形式到内容应当说是我国行政法学的新亮点、新视点。对理论研究工作者,特别是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在的指导意义。
我国目前医患矛盾比较突出,在涉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法庭诉讼活动中医疗损害鉴定工作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现状,本书笔者围绕目前医疗损害鉴定存在的根本问题,通过实践研究,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强调了如何进行医疗损伤鉴定的问题,即医疗损害鉴定的标准或依据是什么。《医疗损害鉴定学》作为研究医疗损害鉴定理论和方法的一门学科,可作为医疗损害鉴定的培训教材,在业内进行推广并积极探讨医疗损害鉴定的标准和方法,旨在共同推动医疗损害鉴定学的发展。本书内容分为上、中、下三篇。上篇(医疗损害鉴定理论篇)分为四章:章(医疗过错判断标准及其证明方法)、第二章(医疗损害后果及其赔偿范围)、第三章(因果关系及在因力评定)、第四章(说明义务/信息披露与知情同意)。中篇(医疗损害鉴定实务篇)分为五章:章(麻醉科常见医疗损
本书为政治学与法学耆宿张佛泉先生有关宪政与民主、自由与人权等问题之论著汇集。全书概分上、中、下三篇,凡二十五章。上篇以“宪政与时局”为名,收录先生发表于《国闻周报》的政论时评,涉及民族主义、行宪守法与国族建设诸方面,展现了法政学理与现实社会的种种纠结;中篇为“无法出让的权利”,凡时论二十二篇,侧重基本权利学理的讨论与社会应对,尤其关注于选举权利之推行与民主政治途径的探析;下篇则为“自由与人权”的经典言说,缕析自由概念在宪法乃至宪政上的重要地位,擘划邦国秩序,规制基本人权,阐明“自由之确凿意义诸权利即诸自由”之意。全书所辑文章,大体按照时间顺利呈列,俾窥张佛泉先生思想发展之脉络。
《行政法学方法论与体系的构造与变革》共分七章内容。章的功能在于引出问题与澄清概念。第二章是对行政法学体系产生条件的历史性考察。第三章是对行政行为形式理论的介绍和反思。第四章的内容是行政法学方法论如何从概念法学方法论到开放的法学方法论转变的过程,也就是对行政行为形式理论如何由封闭走向开放这一演变过程的一种言说。第五章将宏观分析落实到具体微观领域,并将宏观分析与微观论证结合起来,以公共警告这一具体的行为形式为切入口,详细分析了公共警告与新的社会形势之间的联系、公共警告所具有的特点以及行政法对行政行为形式的规制问题。第六章将研究视角转向行为主体。最后一章是对主体部分之所以选择德国的行政法学为论述对象的理由的简略说明,同时也是对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现状的初步反思,笔者认为中国行政法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