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二个部分:第一篇是理论篇;第二篇是实践篇。在第一篇中主要侧重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只有系统掌握执法基本原理,才能正确开展行政执法。第一章至第六章,主要介绍了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历史发展、基本特点、基本原则、执法主体、证据规则、执法程序、司法审查等,进行了概括性的理论研究和探讨。第二篇则研究综合行政执法实务,将行政执法基本原理应用于现实实践。第七章至第十三章,主要对油烟扰民事项、噪声污染执法事项、违法建筑执法事项、室内装饰装修事项、医疗美容执法事项、检察公益诉讼等常见常用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了专门介绍和深入探讨。由于本书兼顾了理论与实务的平衡,尤其对当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难点疑点或尚不明确之处进行了专题探讨,因此本书是广大第一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工具
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与契约性的双重属性,使其实践适用无法回避公私法二元秩序的调和问题,而二者之间客观张力的纾解,即是要对 行政协议应在何种标准下得以容许适用 的问题予以恰当回应。之所以提出标准的重述,即是对现存容许标准的反思,并就标准形塑的核心问题予以解构。总的来看,现存的严格法定容许标准和反向排除容许标准,无论是要求行政协议适用应受制于授权性法律的支配,还是主张除禁止性规定外便可适用,均存在着现实解释性的疏漏,而其标准形塑中的核心问题主要归结于,两种标准在协议认识上的偏差及要素考量的局限上,因此,对于行政协议适用容许标准的科学探寻,实质指向了行政协议认识与考量要素归结两个维度的周全分析。 br 其一,对于行政协议的认识,现实以 要素识别 思路展开的协议认定,仍存在着要素指向和归纳的宽
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翟校义教授主编,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为出发点,旨在为信访工作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搭建一个开展理论探讨、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推动信访制度的改革创新与完善,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本书由“专家访谈”“理论视野”“信访观察”“探索与思考”“社会调查与案例分析”等部分组成,撰写人员均为信访工作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保证了本书的学术权威性和实务指导性。
本书为*课题 改革与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的结项成果,分八章,含两份附件。 两份附件分别为《行政复议法专家建议稿及其立法说明》、域外《行政程序法典》中的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复议法》修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成果从实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视角,对修改与完善《行政复议法》的修改与完善进行了系统研究。
随着法治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行政协议当事人的诉辩也不断迫使法院明确对于行政协议的态度,2019年关于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出台是行政协议司法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司法机关对行政协议诉讼的较为全面的回应。但对于行政协议的缔结、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仍缺少系统的全面的体系化理论研究,这还远不能满足立法以及时间的需要。 br 有鉴于此,本书在回顾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行政执法实践与司法实践,对行政协议的概念、特征、分类、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展开讨论,以期对理论与实践有所裨益。
本书是作者主持的中国法学会科研项目的结项成果。 本书试图对行政执法体制进行多视角的分析,研究当下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为当下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智识支撑与理论指导,以期对当下的 中国问题 进行有效的回应。 本书由导论、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 导论分为:问题的提出、研究现状述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写作框架与思路。 正文分为以下六章。 *章为 行政执法体制概述 。对研究对象及其相关概念的界定与分析,是科学研究活动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二章为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理论 。当下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受组织冲突理论、整体性政府理论、行政效率理论、公共服务理论、部门职权相对集中等理论的影响。本章中,我们将主要介绍以上几种基本理论。 第三章为 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本章重
本书针对目前有关医疗损害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近期新的判例和学说,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论述。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损害的法律关系、医方的说明义务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疗损害的归责原则及免责事由,医方的举证责任和过错推定、医用产品及血液制品责任,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赔偿以及医疗纠纷的解决等。
本书在总体上遵循 理论建构 实证分析 制度(对策)完善 的思路,分为三大部分,共13个章节。部分为环境风险治理工具行政法进路研究之一般理论,分为5个章节:章为行政法规范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理据,第二章为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第三章为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第四章为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第五章为三种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互动与整合之法理。第二部分为我国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主要挑战,分为4个章节:第六章为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第七章为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第八章为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第九章为三种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间缺乏互动与整合的现状及其原因。第三部分为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行政法规制,分为4个章节:第十章为环境风险治理工具
这是一个对全球卫生法进行系统阐述的独特时刻。为全世界的人们提供提高未来生活的品质潜在方法的承诺曾经让新一代的慈善家、科学家、社会名流、企业家、学生和公民们痴迷,他们热心于在我们这个相互联系的星球上有所作为。20年来,对于卫生健康的国际开发援助金额已经从1990年的56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269亿美元。其中,私人和自愿者提供的援助份额在不断地增加。鉴于快速和不断加强的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主要特征,建立一个健全的全球卫生法律制度也就显得尤为迫切。在这本书里,我强调了影响到全球卫生法的范围、实质和结构的重要的外交、政治、社会和经济因素。那些让全球卫生法成为如此重要和有活力的政策目标的动机是多样的,包括从维护人们的健康到国家安全、经济繁荣以及可持续发展到对于人权和社会正义的规范性承诺。我写
绪论 br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br 一、研究的来源 br 二、研究的意义 br 第二节 研究的基础 br 一、 行政决定 的研究现状 br 二、 可接受性 的研究现状 br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框架 br 一、研究的思路 br 二、研究的方法 br 三、创新与不足 br 第一章 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界定 br 第一节 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概念界定 br 一、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语义分析 br 二、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内涵确定 br 第二节 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理论核心 br 一、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属性分析 br 二、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认知模式 br 三、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实现路径 br 第三节 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外延澄清 br 一、行政决定可接受性与行政权不可处分 br 二、行政决定可接受性与行政法基础理论 br 三、行政决定可接受性与行政法基本原则 br 四、行政决定可接受性与行政行为效力 br 第二章 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
本书的基本命题是:行政自我规制是行政权的运行,自我规制行为是内部行政行为,行政自我规制的有效性需要外部规制保障,更需要制度化支撑,行政自我规制的合法与规范有赖于遵循法治化路径。本书运用理论概括、实证分析、解构与建构等研究方法,对行政自我规制相关理论、存在问题和解决路径进行了系统研究。
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全球性公害,据我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的2005年统计资料,一般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45万多起,伤约47万人,死约10万人。虽然已连续3年有所下降,但形势仍不容乐观。本书不同于专业医学著作,而是跨行业使用的专业工具书,供公安交警、司法、医疗服务和保险理赔等方面专业人士处理创伤案件时使用,本书既有科学性和性,又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道路交通事故中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本书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 的改革要求展开讨论,主要论述了新时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的制度体系和立法构想。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兼具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属性,具有实证法依据和法理支撑。行政违法行为检察虽然与职务违法犯罪调查、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等制度密切相关,但在目的功能、对象范围、程序方式、效果责任等方面不完全相同,在填补和整合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作者认为,检察机关应当辩证看待当前的暂时性困难,通过比较行政检察与国家监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检察行政公益诉讼之间的差异,寻找协同发展的机遇这,修复检察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