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论》立足于民法基本原理,结合我国《民法典》法律行为规则与司法判例,借鉴比较法上的规范与学说,对法律行为的基本问题进行深入考察与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行为的价值基础、私法自治的内涵及其限制、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原则的关系;法律行为在法律事实体系中的地位、法律行为与其他行为的辨析、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主观要件、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意思表示的发出与到达以及意思表示解释的概念、功能、原则与方法;意思表示瑕疵的概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无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欺诈、胁迫);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法律行为的形式约束力、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与特别成立要件、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与特别生效要件;法律行为的
《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第二版)在保留版风格和内容特点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律业务的逻辑,将全书重构为两册:《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合同起草审查的基础思维与技能》和《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 民法典 全类型合同起草与审查》。本套书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判例撰写,精选大量新的司法判例和裁判规则,更为准确、详尽地反映了新的法律和司法实践变化,与合同起草、审查法律实务契合度更高。全书配以大量的图例、表格,可视化效果更佳,展示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方法技巧起草、审查、修订合同,可以称之为一套图解合同起草审查的书籍。 《合同审查精要与实务指南:合同起草审查的基础思维与技能》包含 合同起草、审查的基础思维 和 合同起草、审查的基本技能 两篇十五章,主要介绍合同法律业务的基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分为七编共三十四章,体裁新颖、结构安排独特,面向实务与法学考试中的实际问题。《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在理论、实践与法学教学方面均有其特色。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抛弃了传统刑法教科书关于刑法基本原则、刑事立法史与学术史、犯罪论体系演进等抽象理论内容,将过失犯、故意犯的结果归责体系置于第一、二编,作为其刑法理论的基石与出发点,开宗明义直指过失犯、故意犯结果归责的具体问题与具体标准,是普珀教授在结果归责领域多年研究的集大成者。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面向实务,为加强理论与实践的互动采取了与传统刑法教科书不同的编排体例,在每一个具体理论问题上选取德国联邦法院(少数为州高等法院)的代表性案例。 《德国刑
本书是英国杰出法学家威廉 特文宁以切身经历为线索,对20世纪50年代以来法理学发展历程的回顾与展望。这既是一部引人入胜且通俗易懂的学术回忆录,讲述了特文宁教授的思想与著述在非洲、北美洲以及欧洲的语境中长达六十余年的发展;又是一部严肃而权威的法学理论专著,探讨了法律的概念、法律教义、法律推理、语境中的法律、法律与发展、法律现实主义、法律多元主义、法学教育、重新思考证据、法律与全球化等有关法理学、比较法以及部门法的理论与实践议题。特文宁教授在提出自己原创性观点时,勾勒了自己有关法学这个激动人心的学科的独到立场:这门学科在社会与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可谓无所不在,是理论与实践、概念与价值、事实与规则之间独具启发的结合。本书的论述既针对所有法学学者,也面向其他非专业人士,它展现出法学这门在
本书涵盖了德国近两百年来极具代表性与影响力的民法方法论大师的理论,结合时代背景、个人经历、案例实践、思想变迁等进行深入剖析,揭示了具体民法方法的历史意义与后世影响,将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融合,描绘了一幅丰富而瑰丽的民法方法论的思想图景。
本书是一部权威的欧盟法教材,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已发行第7版,被欧洲各大法学院的学生奉为欧盟法教材的 圣经 。该书两位作者在欧盟法学界享有盛名,在欧盟法教学与研究领域具有非常深刻的见解。本书体例宏大、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在内容上,包括欧盟一体化进程与成员国身份危机、欧盟机构与权能、立法与决策程序、欧盟法的性质与效力、欧盟法的适用、欧盟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欧盟国际关系法、欧盟的人权保护、欧盟司法制度、单一市场与四大自由、欧盟公民权、公平待遇与非歧视、欧盟刑法和欧盟竞争法等;在资料上,提供欧盟基础条约条款解读、大量经典案例分析以及丰富的学术评论摘录等。全书章节结构合理,适合于各层次学生和研究者阅读,为学生和学者进一步研究分析更加复杂的欧盟法和国际法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学科基础。
本书是一部关于法律推理的法哲学论著。作者始终把法律推理视为法律思维的核心内容和实现法治的制度实践来进行研究,在广泛借鉴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历时和共时、主体和客体、目的和手段、理论和实践、逻辑和经验、中国和外国、法律和社会、真理和价值、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多重角度对研究对象进行了系统分析,在法律推理的理论体系建构方面做了一些尝试。本书采用法学与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逻辑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和分析方法,将法律推理研究从法理学领域拓展到司法学和证据法学领域,打通了法律推理与证据推理、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之间的隔膜,不仅可供法学研究和教学人员参考,也值得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等法律专业人士一读。
《牛津立法研究手册》是一本关于立法机构和立法研究的手册。手册概述了立法研究的理论方法,包括形式建模法,特别是博弈论方法。手册考察了议会内部的社会关系(内部关系)和议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内部-外部关系),以及立法类型方法和分类方法的历史演变,快速发展的立法研究方法和技术,政治行为和立法记名投票,在立法机构内辩论和审议的作用,以及立法研究的调查和访谈方法。手册还讨论了候选人选举及其对立法政治的影响、选举制度与立法行为的关系、选举制度的心理效应、立法职业对立法能力的影响、立法组织的内部结构和规则、两院制与立法委员会的意义、政党团结与纪律的联系、利益集团与议员的关系。此外,手册还探讨了欧洲议会的演变、拉丁美洲的立法政治,以及中欧和东欧新兴民主国家立法机构的力量等问题。
人工智能的兴起,将对人类社会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法律也不会置身事外。近年来,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运用备受关注,法律人工智能的影响日益深广。《法律人工智能导论》一书充分运用手资料,通过外国的法律人工智能、中国的法律人工智能、法律人工智能的原理、法律人工智能的影响4编18章的篇幅,全面介绍了法律人工智能发展的历史脉络、现实状况和未来前景,为读者提供了一份完整的、值得信赖的法律人工智能指南。 《法律人工智能导论》由姜伟主编,江溯、邹邵坤副主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从事法律人工智能研究的青年专家,法律科技公司的计算机专家,法律AI研发管理的专业人士共同编写。
《物权:规范与学说 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上、下册)(2011年)入选 三个一百创新图书出版工程 ,荣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第二版在版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阐释了物权及物权法的概念,介绍了物权法及物权法学的体系,分析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描述了物权法的发展和中国物权法的制定,依次介绍和讨论了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占有、所有权总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及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诸用益物权,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诸担保物权。本书适于法学硕士生、博士生学习之用,也为司法实务人员工作提供参考用书。
《物权:规范与学说 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上、下册)(2011年)入选 三个一百创新图书出版工程 ,荣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第二版在版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阐释了物权及物权法的概念,介绍了物权法及物权法学的体系,分析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描述了物权法的发展和中国物权法的制定,依次介绍和讨论了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占有、所有权总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及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诸用益物权,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诸担保物权。本书适于法学硕士生、博士生学习之用,也为司法实务人员工作提供参考用书。
本书是日本著名犯罪学家诸泽英道的代表作,是犯罪学、被害人学、社会学等学科研究者的经典之作。诸泽英道教授毕生从事犯罪学、被害人学、刑事法学研究,曾任日本常磐大学校长、理事长、日本被害人学会理事、世界被害人学会理事,长期活跃在国际被害人学的学术舞台,他在吸收和借鉴欧美各国被害人学理论的基础上,在日本建立了独立于传统犯罪学的被害人学。 作为日本被害人学的巅峰之作,本书既是普通大众预防被害的工具书,已遭受被害的人们可以从中获得摆脱被害困扰的建议,潜在的被害人可以从中找到预防被害的方法,同时也为各类有关单位和组织预防被害事件的发生提供了解决方案。
本书无论是从体系框架、还是从合规要点,抑或是合规指引,都为企业劳动人事合规管理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方案。劳动人事合规体系建设是目前企业薄弱的环节之一,本书既全面揭示了劳动法层面的合规问题,也关注到劳动人事在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刑事法律领域的交叉与融合问题,既关注到劳动人事合规的历史发展,也关注到劳动人事法律政策的演变过程,还注意到中央和地方层面的规则差异。同时,本书还很好地处理了实体与程序、合法与合理、制度与体系等几方面的关系,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提供了很好的顶层设计和操作思路。 劳动人事合规要点的归纳与总结是本书的一大亮点。本书很好地总结了企业合规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归纳整理出298个合规要点,内容全面、清晰明了。并且,每个合规要点都会有案例分析或要点解析,同时附
共同犯罪论(第四版)(上下册)
宪法生长于历史之中,不同文化与传统孕育着不同模式的宪法形态。宪法的历史浓缩着一个民族追求正义与自由的精神,记载着民众的欢喜、痛苦与艰辛。作为国家独立与尊严的象征,拥有一部令人自豪的宪法乃是现代国家理性的标志。一部宪法的诞生伴随着文化、政治与社会的相互博弈,讲述着制宪者们的智慧与民众的生活。对待制宪史,我们需要以理性与客观的立场探求制宪背后的价值与事实,以宽容的哲学评价历史上的宪法和制宪者们付出的努力。本项目以1954年宪法诞生的档案资料的实证分析为基础,以宪法社会学的方法,力求客观地展现宪法诞生的背景与制宪的具体过程,探求1954年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梳理中国宪法发展脉络与内在逻辑,为客观地解释中国宪法的历史正当性提供事实与分析框架。《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第二版)实在版的基础上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税法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其基本定位是税收程序法,但就其内容而言,穿插了税务机关组织法、税收债法、税收责任法、税收救济法的条款。从2001年经历系统修订之后,该法的结构和内容迄今未有实质性变化。但事实上,《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早在2008年就已经启动,2015年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书正是对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的专家建议稿,专家建议稿从大方向上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为法律制定或修改提供相对理想化的方案,供起草机构和立法机关参考和借鉴。
针对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经济犯罪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相继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陆续颁布,相关机构改革和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等新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2年4月29日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公安机关管辖的78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了规定。 为帮助广大公安司法实务工作者正确理解、适用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联合组织编写了本书。本书结合该立案追诉标准的起草、修改过程,对其规定的78种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适用以及司法实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做了全面阐述,并在附
《中国刑法评注(全三卷)》由冯军教授、梁根林教授、黎宏教授主编,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等六十余位中国刑法学者共同撰写。《中国刑法评注(全三卷)》对我国《刑法》共452条逐条进行了解释和评论,目的是通过解释刑法规定的含义,评析各种刑法学说和判例,展现刑法立法、司法、理论的大致样貌,体现作者的刑法理念和见解。 《中国刑法评注(全三卷)》六百多万字,是一部融合刑事法理与司法判例的刑法评注著作,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法学研究者、法科学生需要的工具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中型刑法评注书的空白。
以案释法:从全国各级法院的35565个真实判例中萃选出807个典型判例来解读法律,涵盖诸多社会热点,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法律适用的要点和难点,发现行政法思想。 规范分析:重视对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之配套的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解释、批复、文件及各部委规范性文件、内部文件、各地区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解读与分析。
《逻辑哲学论》是20世纪伟大的西方哲学家之一维特根斯坦的早期哲学著作,为该世纪重要的哲学经典之一。这以区区几万字的篇幅、格言警句式的语言,构造了一个严密的哲学系统,对几乎所有根本的哲学问题作出了自己的解答,但也因此它深奥难解。 《 逻辑哲学论 研究/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利用维特根斯坦所有的第一手资料以及大量的二手研究资料,严谨、深入地探讨了《逻辑哲学论》的主要思想,特别是细致地研究了其中为困难的几大问题,是《逻辑哲学论》中文学习者和研究者的必*之作。
《中华法系及其现代化研究》全书分两部分,一是中华法系的特点,二是中华法系的现代化。在中华法系的特点部分,下分三小部分,分别讲述中华法系法制的法家化、法官的儒家化和民众法意识的鬼神化。在中华法系的现代化部分,下分近代化与现代化,近代化部分分析清末至中华民国1949年这一历史时期中华法系近代转型的客观历史;现代化部分分析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70年中国法治现代化之路,阐释中国社会发展中不同政治时期法律发展的特征,其中特别侧重了文化传统与立法,改革开放与现代化范式,进而总结当代法治发展的经验与规律。全书19章,从时间上说贯通古今,用丰富的史料展现了中华法系的独特发展道路,从空间上说兼容政治学说,深刻解析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客观社会政治基础、传统文化积淀、历史发展惯性,阐明中国法治道路是中国
本书系国内全面系统深入研究 法律原则 的理论专著,堪称 法律原则大全 。全书分宪法原则、公法原则、私法原则、国际法原则、法律适用原则五篇五十二章,分别对52项法律原则作了理论上系统而深度的挖掘,研究面覆盖 古今中外 ,阐述了每项原则的历史渊源、基本要义、法律表达,以及执法和诉讼应用。 本书系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中国著名的公法学家胡建淼教授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近三十个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创作的理论成果。
马丁 海德格尔,德国哲学家,也是20世纪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本书尝试思考的是 何为自然法 这个较为基础的理论话题。跟随海德格尔去思考 自然与人 的关系,并依照海德格尔的本意就此提供一个有关源初自然的思考方式。第一章中,本书进一步以学术史的变迁为线索,梳理海德格尔思想。在第二章,本书将立足于施特劳斯对海德格尔的身份定位,介绍海德格尔作为虚无主义者如何推动了最新的虚无主义潮流。第三、四章共同构成了现象学悬置的具体展开,在这两个部分中,本书通过批判影响现代自然法思想存在者形态的技术(Technik)、形而上学(Ontologie)而为讨论源初自然做出准备。第五、六章的讨论则着眼于海德格尔针对人如何从技术与形而上学之中回返源初自然的思考,为提问源初自然法给出方法论路径。在第七、八章,作者尝试描述源
卢曼的作品《社会中的法》是他将社会系统论应用于法学领域形成的重要研究成果,与同时代思想家哈贝马斯的作品《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双峰并峙,构成了战后西方法学理论发展的高峰。本书将围绕卢曼法律系统论的核心观点展开解析,力图向读者准确展现卢曼理论的精要之处,说明其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中的地位,以及与所处时代背景之间的复杂关联,从而为我国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