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本法取消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转内销审批
在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实施后,我国的反垄断案件总是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无论是反垄断行政执法案件,还是反垄断司法案件,相关当事人对于所涉具体问题的理解都相去甚远。如果对这些“相左”的意见加以罗列,就会变成一片“丛林”。假如反垄断法的实施是一片“丛林”,那么引领反垄断法走出“丛林”的出路就在于一个国家须要拥有一流的反垄断司法制度。蒋岩波等编著的《反垄断司法制度》是反垄断司法的专著。概括了各国反垄断司法运作的原理,梳理了反垄断司法制度建设的经验;从比较法入手,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阐释了反垄断司法发达程度对反垄断法实施绩效的决定作用;提出我国实行反垄断司法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反垄断司法制度》按照我国反垄断案件的审判机制、反垄断诉讼的管辖、当事人资格、法律责任及各类诉讼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本法取消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借用馆藏一级文物审批,文物商店销售文物的售前审批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
本选题主要包括修订后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对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不断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完善了具体仲裁办案程序,完善了加强仲裁员管理和保障的相关规定。
本书是 法学家苏力的代表作,也是对当代中国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产生重要影响的力作。 本书聚焦中国当代基层(特别是农村)司法制度,将其置于20世纪中国背景下,置于具体的社会条件下,从司法制度、司法知识与技术、法官与法律人、研究方法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考察。苏力教授汲取社会人类学、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成果、思想和方法,细查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司法实践、司法制度设计及司法知识和技术的应用,力求发现只有中国学者才可能敏感察觉和提出的中国当代司法的问题,对现实中国社会的法律实践资源进行了系统开掘,对中国基层法官的知识和智慧给予了“冷静又热烈”的“同情的理解”,是其在“法治的本土资源”理论之后的又一次影响深远的理论努力。 本书面世20余年畅销不衰,第三版作出了全新修订。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9年11月9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4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有许多性规定:如纯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查阅权诉讼的原告资格和查阅范围,经批准的内部程序外部化适格被告,统一办理行政许可外部程序内部化的适格被告,基础行政行为审查标准和证据的区别,新旧法的选择适用,瑕疵痊愈的法律适用和裁判方式,被告逾期举证第三人补证的处理方式,不予许可案件的审查密度和方式,多因一果的赔偿责任和民行赔偿一并解决,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下的行政补偿诉讼时机、程序和标准以及裁判方式等。 该司法解释之所以有性规定,是因为我国行政许可法是世界上专为行政许可行为量身定制的专门法律。行政许可授益行为与行政处罚负担行为恰为行政行为理论中对应的行为,行政
2003年1月,人事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从此正式建立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省级统一考试录用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省级统一考试录用工作,增强专业科目考试的科学性、公正性、统一性,确保真实有效地测查考生的专业素质,根据有关规定,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司法部政治部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制定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为帮助考生复习专业知识,我们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考试大纲、命题思路与趋势,从考生备考的实际出发,精心编写了《监狱专业基础知识》一书。本书既可以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教材,也可以作为监狱干警专业知识培训用书。该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司法部有关领导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
1、权威文本 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准确适用的zui佳文本。 2、专业解读 由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及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负责对法条、专业术语以及司法难题进行权wei解答,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简约实用 每个分册都撰写有适用导引,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应用部分可依据目录予以查询;配套相关规定,便于读者查找适用。 同时,第四版还在第三版基础上结合zui新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法律做了更为实用的解答,并根据读者的要求在 应用 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
为了贯彻实施2014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7年11月22日*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细则共5章26条,对《反间谍法》中的 境外机构、组织 间谍组织代理人 敌对组织 等作出界定。并根据反间谍工作的实际需要,增加 约谈 制度。 列举式规定了 资助 、 勾结 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资助 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向实施间谍行为的组织、个人提供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二)向组织、个人提供用于实施间谍行为的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勾结 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是指境内外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与境外机
刑事归责是建立在新康德主义价值论哲学基础上的一种实质的构成要件理论,它以康德主义的认识论为基础,强调在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中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评价。朱兴著的《刑事归责研究》在改造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基础上,从行为人-行为-结果之间的规范结构入手,将刑事归责作为说理分析工具运用于犯罪主客观要件的诠释,揭示出犯罪构成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所具有的独立意义和价值,实现犯罪构成要件内容的实质化。本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研究刑事归责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内涵,分论部分研究作为刑事归责两大组成部分的客观归责和主观归责。
韩勇是近年涌现出的颇具才华的青年学者,其求学之路始于法学,进而转入体育学,目前从事体育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这本,书中,作者试图通过对一个个典型体育纠纷案例的剖析,让事实说话,从而使读者更清楚地了解体育法律纠纷的处理过程,思考其表象背后的深层原因。本书不仅为专业工作者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而且也可满足广大体育爱好者深入了解体育法律问题的需要。
本书既是刑诉证据科学实践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刑事立法、执法实践的必然和结果。全书对为什么确立和实行《适用规范》的立论?《适用规范》的概念及其法律、形态、实用特征和地位、作用是什么?如何正确适用《适用规范》及其目的、原则和方法等等,一一作了简单而详尽的阐述和回答。在此基础上,全面科学地分析了新刑诉讼法实施前存在的“贻误战机,证据难查”、“时过境迁,证据难补”、“遗弃丢失,案件难定”以及由于证据适用行为随意造成的证据不足、“一对一”、“退补侦查”、人犯“超羁押”,甚至长期“挂起来”等刑诉证据适用行为的教训和原因,针对性地确立了刑诉案件各个具体罪种的证据“适用规范”。可以说,《适用规范》是对刑诉证据科学实践的丰富和发展,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刑诉法学研究的有益尝试和探索。
本书根据*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2015年人民法院颁行的民事诉讼法解释,结合民事司法的前沿理论和*实务撰写而成。本书共分为十章,全面系统阐述了民事司法的基本理论、民事司法主体之法院、民事司法主体之当事人、民事司法的适用对象、民事司法的事实基础、民事司法的证据基础、民事司法的证据种类、民事司法的裁判形态、民事司法的运行程序和民事司法中的非讼程序等若干涉及民事司法的基础和前沿问题。本书不仅可为法学初学者和爱好者学习民事司法之基础理论所用,也可为法学专业研究生和教师进一步研习民事司法的高级读本,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在民事司法实务中的操作亦不无裨益。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归因于国家刑事政策近年来的柔性化调整。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了,标志着一种全新的刑事政策观在中国被确立。它的提出,由国际社会刑罚谦抑性大趋势以及中国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治国施政理念的重大变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治理目标等宏观社会政策所催生,其中蕴涵了司法人道、文明、经济等许多精神元素。这一新的刑事政策的提出,其深刻寓意所指,不仅仅限于刑事法律制度层面,而是对人的一种重新检视后所确立的新的犯罪防控观和社会治理
亮点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这是法律法规首次明确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亮点二: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亮点三:提升统计工作效能。条例把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统计生产方式透明、统计调查成果共享、统计数据为全社会所用作为规范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