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为了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精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传播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响应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教育的号召,让宪法真正地走进每个公民的生活,我们特地编写了《新宪法知识题集》一书。 本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条文进行编写,设置判断、选择、填空等不同题型,并附有参考答案,希望帮助读者加深对宪法的重点记忆与全面了解。本书既可以作为民众进行宪法学习活动的辅导用书,又可以作为全社会开展宪法知识竞赛的题库。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是英国法理学家杰里米 边沁创作的法学著作,1789年首次出版。开篇即介绍了作者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将伦理与立法原则相联系,力求找到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平衡点。边沁将功利主义思想贯穿全书,声称 功利原理是本书的基石 。他认为,人性的规律就是追求快乐、躲避痛苦,而快乐指的就是 功利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边沁构思的一部讨论立法原则的著作的导论。提出要依据人行为的效果而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来判断行为的好坏。政府的主要活动是立法,立法的目的也同样是为了增进人们的幸福。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还提出了惩罚的原则,即犯罪者由于受惩罚而遭受的损失必须大于他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取的利益。
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并非空洞的宣言,而是有效力的法规范。建构基于宪法文本的解释方案,厘清基本权利条款的规范结构和规范内涵,使之在技术层面上成为可以适用的规范,是宪法学的基本任务。本书是基本权利总论领域的体系性著作,围绕基本权利的功能,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限制、竞合、冲突等问题进行了教义学建构,并回应了中国法治实践中的诸多基本权利问题。
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江北新区工作、学习的一家四口。在他们身上发生过很多开心的事、头疼的事、难过的事,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你会发现,江小北和龙小山他们一家人只要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就能够保护自己、帮助他人、维护公平正义。他们在法律的学习之旅中不断进阶,法律知识也日益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 相信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喜欢上这一家人,会为他们的收获而开心,为他们的困难而担心,为他们的烦忧而难过。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段有意义、有益处、有意思的法律旅程中,你也一定能成长为法律知识小达人。
一部扎根在中国大地上的宪法研究著作,探讨中国宪法制度如何展开。书中讨论的 宪法 ,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或某种西方的普世理论,而是站在中国宪法(尤其是 八二宪法 )的自身实践基础上,展现中国宪法和制度的自身逻辑与发展道路。 全书辑集了作者2010年以来的9篇作品,记录下一位青年学者10年来的学术探索。作者有着深刻的 问题意识 ,在梳理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历史基础之上,不仅探讨了中国宪法研究中的概念、范畴、方法和理论,还通过批判性分析对比美国宪法,试图打破西方理论的普世神话和话语霸权,进一步提出立足于中国实际的研究方法。同时,围绕中国宪法的实际框架,具体分析和研究了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合理性及其积极意义。
本书自初次刊行以来,业经10年。这10年是各国宪法变动比较剧烈的一个期间:或则修改旧宪;或则另制新宪;或则宪法条文虽未修改,而政制的实际已经大变。此种变动的内容如何,其对于立宪主义的影响又如何,固为本书读者所急应了解者;本书的订正及补充乃亦刻不容缓。 此次增订,在将10年来各国宪法上的变动,以及新近的政治理论,择要论列。增删之处殊不为少;但本书原有的体裁,除末编外,大体上并未改易。原书本将中国制宪问题的经过,附于第五编中叙述;今因制宪问题在中国又多10年的历史,且国民政府的存在已历10有2年,其现行政治机构,亦有阐明的必要,故特新增一编,名为 中国制宪史略及现行政制。 本书初版序中,曾谓: 十数年来,国人对于宪法问题及宪法学的兴趣,总算比较浓厚;然因坊间缺乏参考书籍,普通学子以及一般
《1949年共同纲领制定过程》以第一手文献资料为基础,以共同纲领制定过程的时间轴为主线,从共同纲领的历史脉络、学术脉络、研究价值、研究方法,以及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审议过程、通过、文本、宣传、实施、学术研究等方面,客观、全面描述新中国临时宪法的诞生过程,在事实与价值的平衡中重现历史面貌。除主体内容外,书中还附录共同纲领制定大事记、共同纲领文本、共同纲领与1954年宪法文本对比、主要参考文献等,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共同纲领。
《英国宪法研究导论(汉译名著本20)》被为是英国宪法学的经典著作,是英国宪法学术中引证率的作品。它至今仍具有正统地位,近似于一种 没有成文宪法的宪法典 。很大程度上,它能够奠定研习英国宪法的基础,成为了解英国宪法的入门著作。在重要性上,此书足以和任何一本法学译著相媲美。 《英国宪法研究导论(汉译名著本20)》共有三篇内容:篇议会主权;第二篇法治;第三篇宪法性法律与宪法惯例的关联。此书是法学和政治学(尤其是公法专业的)的学生和教师的书目,此新译本必将引起学界及相关专业人士的高度关注。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构成了当下德国宪法学的主要理论来源,是学习研究德国宪法所需要掌握的基本资料。本书选择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个涉及《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10条的重要裁判进行译介,翻译裁判要点、描述论证过程、突出重点理论,介绍理论背景和后续影响,阐述宪法解释与论证的方法。
《权力制衡:罗马宪法对近代西欧宪制的影响》运用历史研究方法,系统研究了从罗马王政时期、共和时期到帝政时期的宪制模式,以及相应时期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政治思想,从罗马宪制模式及其构建理念入手,在探究罗马宪法影响近代西欧宪制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三个时期的罗马宪制模式对近代法国、意大利、德国和英国宪制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宪法文献资料的宣传出版工作,解决在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缺少我国制宪修宪工作系统翔实文件资料的现状,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相关专家在前两册的基础上继续系统整理汇编制宪修宪工作重要文献资料。 本书所刊意见汇编共十四辑,是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在1954年8月至9月期间汇编整理的全国人民讨论宪草意见。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席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会议结束当天,宪法草案即正式公布郑重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意见。在近三个月的全民大讨论中,全国一亿五千多万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讨论,收集整理了包括宪法草案和各组织法草案共一百一十八万多条修改或补充意见。宪
本书原为林来梵教授讲授本科 宪法学 (国家精品课程)的全套课堂讲义实录,是近年来我国书肆中畅销的宪法学读物之一。 全书基于 规范宪法学 的独特方法,对宪法学的内容进行了体系化的阐述,间中不时针对国内各种宪法学理论做批判性的学术分析,并就一些具有争议性的议题提出了个人独特的学术见解。书中的语言表述也保留了课堂讲授的原有风格,深入浅出,寓庄于谐,颇有 临场感 。 此度第三版以2018年修宪为契机,对原书的内容做了较大的修订和发展。
美国的政客和美国人民,当然还有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常常认为美国是世界上伟大的民主国家,但本书却以一个外国人独有的视角,揭示出美国民主制度内在的种种吊诡和悖论 这些都是美国人 灯下黑 常常看不见的: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实际是非常不民主的。本书写道,一方面,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强调政治体制要能确保谨慎、协商,制衡以及三权分立 在这样一个制度中, 人民 被赋予非常有限的角色。另一方面,很多的激进民主派则坚持要由 人民 而且只能是 人民 来统治国家。结果就形成一个内部充满矛盾至今仍纠缠不清的政治体制:非由选举产生且无须政治问责的法院的法官大人们却常常以法律的名义行使终的政治决定权;对人民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则有诸多严苛的限制。
宪法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丛书)
中国社会自1949年之后经历了剧烈转型,整个社会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行 八二宪法 文本屡经修改,其文本的背景与制定时也完全不同,同样的条款在变迁的社会情势下,规范意涵自然大不相同。对 八二宪法 的解释需进行历史、文本与现实的三重融合:一方面,需回到历史,对宪法规范的原初含义进行原旨主义的解读;另一方面,需关切社会现实的变化。这就需要在文本的基础上,将历史的视域与当下的视域融合到一起,在 宪法变迁 的视角下,讲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转型的逻辑,并以此为基础对现行《宪法》进行解释。需要有一种理论,能够兼顾宪法的相对恒定性与动态生长性,从而具有回应社会变迁的能力,这对中国而言,尤其如此。一种 以宪法变迁为基础的宪法教义学 和 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就成为转型中国宪法理论构建
《宪法学(第四版)》是集理论性、规范性、教学性于一体的优秀法学教材。作者以宪法学总论和分论的形式,从中国国情出发,针对现实宪法问题,于博采众长基础上发掘中国制度特色,在传统知识讲评中突出主流观点,对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制度从宏观与微观角度进行细致讲述,条理清晰,易于掌握,对于引导学生与读者形成正确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有裨益。 第四版中,作者根据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与相关立法变化,结合学科发展,增删、调整相关内容,突出宪法修正案所带来的规范和理论的新变化,突出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理论的新特色,突出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新动向和新思路,务求表述宪法学教育的现实,满足宪法学教学之急需。
宪法事例的形成,既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虽然不存在实效性的违宪审查制度,但通过这些宪法事例推进和影响了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中国人的国家观念、中国的立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制度、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未来也必将推动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效化。这些宪法事例是中国社会内在的宪法诉求,是宪法理念的深刻体现,是宪法影响和作用于中国社会的深刻体现,是宪法核心价值的深刻体现。这是它们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根本原因。
耶里内克试图以一种历史的、现实的观点看待自然权利理论,而不是简单地接受自然权利理论。耶里内克否认自然权利理论是个人公权利的基础,而主张国家的自我限制才是个人公权利的真实基础。耶里内克没有把法律简单理解为大众意志的体现,而是把法律解释为一种历史与观念发展的综合。 正确的原则不是由法理学教授的,而是由历史教授的 ,也就是说,必须通过其发展所处的历史背景,权利的主张才能得到了解。人权的历史不仅是法学的,更是历史的。他的著作 提供了一种19世纪德国法学可能是成熟的综合。 这一理论实际上是当时德国学界正在进行的议会主义与宪政主义争沦的体现。他把国家权力必须受到某种限制的观念与条顿国家传统观念相联系的历史主义的主张并不是出于某种虚荣感进行的观念早起源地的争夺,而是为他的公法权利观念进行佐证。
监察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涉及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互动,关乎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提升监察取证的效率和质量,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和正规化水平,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重点。本书对监察调查权运行规律及其制度化进行体系化研究,提炼监察取证原理,并运用这一原理阐释和建构监察取证规则,为制定和实施有关规范监察取证活动的法律法规提供理论视角和参照系,为推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指引,并将丰富纪检监察学尤其是监察法学的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