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法:伦理、治理与规制》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公共卫生法体系性著作,对公共卫生法给出了权威、全面、深刻的勾勒。三位来自英国公共卫生法领域的杰出学者,系统描述了当代公共卫生的立法、公共政策、司法判决和公共卫生实践,勾连法律、规制、治理与伦理,以及国内卫生法与全球卫生法,从哲学层面阐释了公共卫生法的理论,从历史层面回溯了公共卫生漫长的立法与规制史,从法律和公共政策层面探讨了行政规制、自我规制与治理,从法学多学科视角出发,考察了私法、公法、刑法及国际法在公共卫生领域中的作用,并提出了公共卫生法未来发展与改革的方向。
解释中国宪法文本可以有多种方法。由于中国宪法文本充满着深具中国特点的概念或关键词,所以,本书选择使用关键词方法,力图更加清晰地理解中国宪法文本中相关表达与规定的内涵。从中国宪法研究的学术链条看,可以区分为 基本问题域 、 扩展问题域 和 实践问题域 ,众多关键词就蕴含在这些 问题域 之中。通过对 根本法 、 高级法 和 具有实效的法 的阐释,可以发现中国宪法文本所规制的整体秩序的三重性及内在的张力。以此为宏观规范基础,可以发现诸如 社会主义 集体 农民 宪法权利 等关键词所具有的复杂内涵。将众多关键词连缀起来,既能管窥中国宪法文本的面貌,也可设想中国宪法学的发展道路。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始,我国宪法制度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一起经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我国现行宪法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此后,根据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需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
为了更好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2021年10月,我们根据《现行有效法律目录》(截至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组织出版了《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学习汇编》。 此次修订,我们根据2023年3月15日公布的《现行有效法律目录》(截至2023年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修改,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更新。 本书专门设置了分类目录,按 国家机构 立法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 特别行政区 其他 等几大版块将宪法相关法进行了分类,方便读者进行检索与学习。
内容简介 该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分十讲,讨论了宪法是怎么来的;中国宪法是怎么来的;宪法是什么;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现代宪法以保护人权为主旨;政权如何被组织;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宪法的实施;宪法意识要求不能 一刀切 ;宪法意识要从小培养。下篇则是旅途劳累、工作繁重、居家隔离人士的 良药 ,读之可览列国、 游 南北, 了解 身边事。下篇以故事、案例的形式讨论严肃的宪法问题,品评宪法事件,感受人类思想,为推动公民宪法意识的形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 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的法治举措,这对于维护宪法权威与尊严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基于此,本书围绕如何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的机构、如何科学确定合宪性审查的范围与对象、如何完善合宪性审查的程序与方法等问题,通过扎实的文本规范分析与制度事实分析,探究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基本构成与特点、特色与风格,为推动构建统一、完整、适合我国国情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做出了重要的学术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gao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本书收录2018年3月新修正公布后的宪法文本,并在附录收入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国旗与国徽图样四色印刷,附正红色设计版宪法宣
被认为是自足的法律体系,但是随着一般国际法的发展,国际法最古老的内容也不断现代化,领事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同时也迎来新的发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的规定被重新解读就是新发展的表现。本书采用案例研究、比较研究、历史研究等方法,围绕着领事的保护职能的实现,通过分析《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的文本,研究国家的相关实践,尤其是国际法院的裁判实践,指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作为个人 赋 权的条款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围绕着个人领事通知权的实现,从国家进行领事保护的要求出发,接受国的通知义务被进一步强化,领事保护的内容和范围被进一步丰富,领事保护的权利主体被进一步廓清。同时,围绕着领事通知义务的履行,缔约国无论是作为接受国,还是作为派遣国,都面临着保障国内立法、执法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