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国家工作人员尤其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群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走入人民群众心中,我们特出版本书。本书包含2018年3月修正后的宪法文本,并附录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以及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本书既可以供广大读者平时阅读,也可以供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时使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 现。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 年、新中国宪法70周年。70年前,1954年9月20日,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 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我国宪 法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 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 精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的意见》提出: 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 治基因。 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是红色 法治文化的丰富宝库。根据各方面提出希望继续加强宪法文献资料宣传出版 工作、
内容简介 《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是美国宪法的缔造者麦迪逊记录的美国制宪会议的全过程,由著名翻译家尹宣先生翻译整理,有很高之学术价值。本书记载了1787年美国建国之父们设计联邦政府的全过程,记录了代表们在每天会议上的发言。全书按麦迪逊在制宪会议期间的原始手稿排印,保留历史原貌。麦迪逊的记录自始至终、一天不缺,写法类似连续剧,记下了历史人物(代表们)在特定场景(每天不断深入的辩论)上的台词(发言)。
听说,有位律师用一句话来总结自己在大学里所受的法学教育:“我学的那点东西早已经还给老师了。”无论我们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我想从事法律教育的人可能都会有点儿坐不住的感觉,这倒不是说法律教师已经形成了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荣誉感的共同体,而是说恐怕每个教师都会害怕自己的学生某一天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来。时代在变化,知识也在更新,法律在修改,可我们传授给学生的是什么呢?我们传授什么样的东西,才不至于让学生在多年之后有“全都还给老师了”的感觉呢?看来,在给学生讲授那些可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同时,我们还必须传授给学生一些不易改变的法理。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法理”绝不是我们在法理学教科书里学的那些东西,而是渗透于法律、支撑法律的“道理”。这样的法理往往不是在“法理学”课堂上学到的,而是
“9·11”之后,美国采取了一系列国家安全措施:监听公民的电话、联邦调查局查阅图书馆的借阅记录、建立军事法庭审理包括美国公民在内的嫌疑恐怖分子,等等;所有这些都大大挤压了长期和平时期美国宪法保证的、民众己习惯的公民自由。由此提出了一个关键性两难,在一个恐怖主义对公民自由和安全的威胁增大的时代,能否以及如何平衡宪法保护的个人自由利益和公共安全利益的冲突?法院、国会和行政部门的角色又应当是什么?美国著名法官、法学家波斯纳在《并非自杀契约:国家紧急状态时期的宪法》论辩说,在严重恐怖威胁和大规模杀伤性手段急剧扩散的时期,适度压缩公民的宪法性自由因其必要而是正确的。恐怖主义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国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不给恐怖疑犯与普通疑犯同等的宪法性权利;宪法必须保持其流动性和可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