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罪名反思理论变更,以理论指导罪名适用”是作者在本书中所进行的学术尝试。具体来说,本书稿立足于预防刑法理论,结合信息网络犯罪的新罪名,在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等厘清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息网络犯罪立法的预防转向表现,结合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以预防转向的政策、实质、形式与责任限度为核心,构筑了本书稿对信息网络犯罪刑事规制预防转向限度的论证体系,为刑法这一具有手段性的法律介入信息网络犯罪划定了界限:刑法不能让人成为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纯粹工具。基于对以上问题明确而清晰分析的目的,本书稿共划分为了七章,各章节重点分明且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具有理论深度,且本书结合了当前刑事立法中的新动向,具有前瞻性,总体来说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互联网环境下的一项重要著作权,维护着作者、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在互联网空间的传播权益。然而我国关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界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及侵权标准等问题,无论在著作权法学界还是司法界都存在较大争论,并由此导致此前十几年间我国信息权利传播权的法律解释与司法适用乱象。本书认为,我国当前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困境无关乎立法,问题仅在于法律解释和适用误入了歧途。本书针对我国当前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适用乱象及困局,基于WCT和WPPT等靠前公约,梳理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的立法背景、立法目标、靠前法律渊源和多种法律问题,并着重阐释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界定、范畴、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的界限、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判定标准等问题,意图厘清相关理论问题以及相关司法乱象的根源,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