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名刑法研究者的角度而言,它最摄人心魄的地方恐怕还是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从这以后,无论立法者尊崇也罢、抨击也罢,无论司法者维护也罢、漠视也罢,罪刑法定主义就成为中国刑事法治进程中避不开的坎儿,绕不过去的弯儿,它如同孙猴子头上的“紧箍咒”,如影相随、不离不弃。罪刑法定因而成为刑法之中最沉重而深邃的话题。
本书通过对媒体规治的一般原理和措施的研究和讨论,以及通过对网络新媒体的特殊性对媒体规治制度的研究和讨论两个维度来研究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网络新媒体法律规治的特殊性。并通过对公权力社会和私权利社会两种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的介绍,来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对媒体规治的理念和措施的本质差别,并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特殊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对处于两个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如何规治网络新媒体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本书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理论和实践展开系统研究。在深入分析网络言论自由的基本特点、积极作用、失范类型和危害后果以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深刻阐释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理论范畴(虚拟与现实、自由与秩序、包容与引导)、宪法界限(公共利益、人格利益)和基本原则(保障与限制相结合,预防与惩罚相结合,法律规制与社会自治、技术规范相结合),最后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维度系统构建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基本框架和体系,为创造一个既有利于人们充分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利也有利于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的双赢局面,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数字经济大趋势,信息的对称,资源的节约,资源的优化配置,资源的均衡化,在“互联网”新兴业态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景象的同时,也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产业创新的空前活跃,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层出不穷,诸多热点法律问题如对电商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监管、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等都引发了人们的深刻思考和法治工作者的密切关注。本书对这些亟待解决的互联网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虚拟经济是指交易品本身没有价值、不参与生产与再生产过程,而通过交易可获得价值增减的经济运行方式,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股票、债券交易)、期货买卖及新兴金融衍生品交易等。立法后评估是一种旨在评估法律法规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实际影响,评估社会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具体问题的方法和技术,并已经成为一种客观评价法律制度的技术和方法。为了深入探究虚拟经济运行安全法律制度的运行现状,本书稿拟借助立法后评估方法针对我国现有的虚拟经济运行安全法律制度展开评估,以期总结我国在虚拟经济安全运行方面的“中国经验”与“中国问题”。本书的论证思路依照立法后评估的内在逻辑展开,具体为“评估的参照”“评估的框架”“评估的准备”“评估的展开”“评估后的展望”五个部分。
《互联网规制的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研究》共分六个章节,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适用于互联网规制中,并探寻以下问题:互联网规制是否构成贸易障碍;互联网规制构成何种贸易障碍;成员方是否可以援引例外条款对其互联网规制措施进行正当化。
本书通过对媒体规治的一般原理和措施的研究和讨论,以及通过对网络新媒体的特殊性对媒体规治制度的研究和讨论两个维度来研究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网络新媒体法律规治的特殊性。并通过对公权力社会和私权利社会两种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的介绍,来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对媒体规治的理念和措施的本质差别,并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特殊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对处于两个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如何规治网络新媒体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经济的发展天然具有空间需求,源源不断地占有和生产新的经济空间是人类物质生产实践的要求和结果。伴随数字时代的到来,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正在重塑经济社会循环运转的空间形态,数字空间生产成为一种趋势。本书尝试以数字空间为核心概念,探究数字空间安全与发展的理论逻辑,在数字空间发展国际比较的基础上,探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的潜在安全风险及其治理逻辑,并提出推动构建数字空间共同体进而全球空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