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国内系统介绍人工智能和数据科学在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中应用的书籍。本书整合了国内外前沿的业界实践和学术研究,是对该领域知识进行系统整理和提炼的最新研究成果,为读者呈现了一幅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在法律领域应用的全面图景。 本书特别注意将复杂的技术知识转化为易于阅读和理解的内容,避免了复杂的数学公式和技术术语。书中介绍了大量具体案例,如基于大数据的判决预测、法系分类,基于大语言模型的法律问答、文书生成等。这些案例形象地展示了法律人工智能的丰富应用场景,帮助读者创造性地思考AI时代下法律行业的挑战与机遇。
大数据引发的问题集中在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领域,但大数据应用和算法决策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同样涉及个人自治、非歧视以及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作者从实践例证出发,建立了大数据的三阶段流程(获取阶段 分析阶段 应用阶段),检讨了《欧洲人权公约》和《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有关隐私和数据保护基本权利在大数据环境中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同时引介了欧洲人权法院和欧盟法院在判例法中对相关概念的进一步阐释与拓展,对《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全面分析则呈现了欧盟数据保护法的蕞新进展以及在大数据环境下的缺陷与规范困境,在比较了修改数据保护法、借鉴其他部门法以及专门立法等不同解决方案各自的利弊之后,*终提出应对大数据问题必须采用整合不同解决方案的建议。作者力图打破部门法的门户之见,提倡在对抗大数据带来的负面影响时,不
人工智能(AI)软件和机器人在商业、工业、军事、医疗和个人领域的日益广泛使用引发了关于这些实体的人际关系的广泛讨论。现代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及现有社会和法律安排应对它的能力有着深切和共同的关注。如果人工智能软件程序或机器人实体造成伤害,法律后果是什么?以及机器人的出现会剥夺人的尊严吗?诸如此类问题是本书研究的重点。 本书主要分为12章,分别阐述了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限制以及人工智能的国际动向等问题,涵盖了人工智能与法律的方方面面,内容丰富。
本书借助社会系统理论对网络平台规则及其治理的运作规律进行法学视角的观察分析。研究认为网络平台规则是一个自创生的系统,其遵循运作封闭和认知开放的系统规律,网络平台治理应在充分尊重平台自治及平台经营者自身主体价值的基础上运用多中心治理模式运行。多中心治理主张平台系统、政治系统、技术系统和经济系统在各自合理运作边界之外的耦合领域实现多元协同共治,发挥多元主体的价值和智慧。通过对平台内部的规则运作方式和外部制度供应的改进,人类应对传统的立法、决策和司法程序进行互联网智能时代的迭代升级,构建更加适应人类需求的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及法治秩序。
经济的发展天然具有空间需求,源源不断地占有和生产新的经济空间是人类物质生产实践的要求和结果。伴随数字时代的到来,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正在重塑经济社会循环运转的空间形态,数字空间生产成为一种趋势。本书尝试以数字空间为核心概念,探究数字空间安全与发展的理论逻辑,在数字空间发展国际比较的基础上,探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的潜在安全风险及其治理逻辑,并提出推动构建数字空间共同体进而引领全球空间治理。
本书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理论和实践展开系统研究。在深入分析网络言论自由的基本特点、积极作用、失范类型和危害后果以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深刻阐释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理论范畴(虚拟与现实、自由与秩序、包容与引导)、宪法界限(公共利益、人格利益)和基本原则(保障与限制相结合,预防与惩罚相结合,法律规制与社会自治、技术规范相结合),最后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维度系统构建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基本框架和体系,为创造一个既有利于人们充分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利也有利于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的双赢局面,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网络技术的发展犹如双刃剑,在便利人民生活交往和推动人类进步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的开放性、便利性和隐蔽性从事犯罪活动。近几年爆发的一系列网络贩毒、、网络暴力、网络涉黄、网络诈骗、网络诽谤、网络侵财、网络恐怖等犯罪严重滋扰人们的生活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其犯罪后果相对于传统犯罪威胁性更大、危害性更甚,也极大地增加了司法部门的打击难度。特别是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的急速发展和应用,网络犯罪不仅仅局限于在网络空间里模仿传统犯罪,而是乘着高科技的翅膀,犯罪模式频繁变换、犯罪花样不断翻新,出现一些匪夷所思、闻所未闻的新型犯罪。 本书共分为两编,*编是对网络犯罪的概述,以及我国目前网络犯罪立法规制的纵向梳理和横向评析;第二编是对网络犯罪的常见样态进行系统地阐释,包括网
以大数据、算法推荐、机器学习为代表的智能技术及其所支撑的智能机器,正在成为当代社会信息传播的主渠道和观念交锋的最前沿,智能技术所引发的思想观念上的分化冲突、无序紧张和人们对智能技术的认知错位、理解偏差,构成为智能时代的观念风险。这一风险藉由智能技术与思想观念的双向渗透与深度勾连,以大数据重构人们思想观念的底层逻辑、深度学习推动人们思想观念的生成再造、算法推荐引诱思想观念的传感触发,从而成为干扰个体认知框架、分化公众价值选择乃至消解主流价值观念的巨大力量。可以说,智能技术在打开人类生活无限可能的基础上,产生了具有强大破坏力的弊端和后果。面对智能技术的观念风险,应当超越对智能技术的他者定位,即不把智能技术看作是对立于人的他者,而是把智能技术作为人类对象化活动的产物,由此人类才有
公正与效率不仅是21世纪法院工作的主题,也是整个司法工作的核心和灵魂。笔者是在同一含义上使用公正、效率与人权保障的提法的。笔者认为,实现了公正与效率,也就等于实现了人权保障,反之亦然。实现公正效率和人权保障的目标,就必须遏制司法腐败,进行司法改革。具体到刑事诉讼中,司法改革涉及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调整与重构,其职权、地位的重新认识和定位,还涉及司法机关与权力机关(人大)、与执政党、与社会监督等多方面的问题。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只是司法改革的一个方面,审判方式改革的成功离不开整个??司法体制。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本书的主旨就是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司法的主题与灵魂,力图在一审程序中为实现这一目标,为构筑司法公正的大厦绘制蓝图、奠定基础。本书主要论述的是一审程序中的实务问题,每一章都
本书探讨了信息技术发展对于传统社会控制机制树立的挑战,提出一个广义的定义方法,认定了网络犯罪的特点及其对于侦查概率和威慑效果的负面影响。鉴于现行有关网络犯罪的法律框架在打击网络犯罪中其效甚微,本书主张,为使信息社会得到保护,法律威慑取得实效,国家之间、传统空间与网络空间之间的法律与管辖的鸿沟必须去除,才能追究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
《网络犯罪与安全(2018)》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有关网络犯罪与安全的学术著作。全书共由21篇高质量的学术文章组成,主题包括有关网络犯罪的研究综述、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新的网络犯罪罪名的理解与适用、网络犯罪的证据及证明等内容,反映了 的网络犯罪研究成果,对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如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适用、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罪名适用等问题都从理论上进行了详细的阐释。体现了刑法学研究在网络犯罪研究领域的新发展。在对网络犯罪的实体法问题进行研究的同时,对于网络犯罪中的热点难点如网络犯罪的证明、电子数据的评价等问题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本书中各篇论文的观点及论证过程对于网络犯罪研究者以及司法实务人员都很好的参考意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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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通过对媒体规治的一般原理和措施的研究和讨论,以及通过对网络新媒体的特殊性对媒体规治制度的研究和讨论两个维度来研究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网络新媒体法律规治的特殊性。并通过对公权力社会和私权利社会两种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的介绍,来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对媒体规治的理念和措施的本质差别,并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特殊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对处于两个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如何规治网络新媒体进行了研究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