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的责任分担。(2)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3)明确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教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教材:劳动人事争议案例》以调解仲裁法、办案规则为基础,紧密结合调解仲裁工作实际,突出对法律法规解读和应用的准确性、系统性和权威性,融理论和实用为一体,是调解仲裁系统干部职工及用人单位、广大劳动者学习理解调解仲裁法和办案规则的主要教材。
该书以“药家鑫案”“许霆案”“黄碟案”等曾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案例为研究“标本”,以法学家的理性、敏锐和洞察力,从那些被人们、甚至法律人有意遗忘、主动省略或懒得验证的但却至关重要的情节和事实入手,提出了与众不同的思考和结论,极具启发意义。 作者认为,中国法理研究应当坚持的进路是:摆事实、讲道理(法理)、断是非。三者的顺序也不能乱。只有针对普通人确实能经验感知的事实,才能展开可分享的说理,虽然由于对相关因素的评价不同,甚至因为自我利益的驱动,各自得出的判断并不一致。这正是本书的追求。 这是一种更生动也更开放的案例分析。虽然这些案件都已尘埃落定,但它们留给人们的思考空间仍然很大,作者提出的问题以及有关的讨论本身,仍有意思,仍值得我们深思。 本次修订对全书文字做了些许调整、修改和补充。
学习她坚持勤学创新,努力使自己走在审判工作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市场经济的发展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社会,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法律工作者必须不断拓展知识领域,提高人文素养,丰富知识结构,创新思维模式,才能迎接日益激烈的竞争与挑战。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必须宋鱼水同志那样,倾心研习法学理论,认真探求审判技巧,精心审理每个案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成为专家型法官,力求做到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审判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遵循法律与敢于创新的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由于传统路径依赖的影响,我国遵行的是大陆法系的教育方法,教学中更强调的是老师传授与学生记忆,在推理方式上更重视演绎,系统性很强,但对现实商业问题与案例的研究偏少,这导致学生对现实问题认识与分析的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化人才的要求。因此,作者希望读者在阅读与学习本书时有必要确立以下一些前提:,法律学习培养的重要素质是批判性思维(criticalthinking),即任何结论与前提都可以合理质疑,不轻易接受未经证明的结论,对权威说法也不要无条件接受;第二,对现实商业问题有所认识,票据法处理的都是非常实际的商业问题,其任务是为当事人交易提供法律保障,行业与具体的人与事都对其有重大影响,若干背景性知识尤其重要,仅凭规则进行逻辑推理是远远不够的;第三,培养辩论的能力(argue)而不是仅仅学习一些论
*人民检察院2019年共发布第十四批、第十五批共两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于5月22日发布了第十四批共五个指导性案例,具体为:广州乙置业公司等骗取支付令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武汉乙投资公司等骗取调解书虚假诉讼监督案;陕西甲实业公司等公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福建王某兴等人劳动仲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江西熊某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虚假诉讼监督案。于9月26日发布了第十五批共三个个指导性案例,具体为:某实业公司诉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补偿认定纠纷抗诉案;浙江省某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杜某非法占地处罚决定监督案;湖北省某县水利局申请强制执行肖某河道违法建设处罚决定监督案。 2019年度的指导性案例对我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和侦察活动的监督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本书囊括了*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