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普作协优秀科普作品奖得主 法医秦明权威著作《逝者之书》 了解硬核的科普,温暖的法医学 他应酬太多,在寒冬夜里喝完酒独自回家; 她忍受着丈夫的暴力,因为他还算没 下重手 ; 他吃了野味,开始咳嗽、发烧,以为只是感冒; 在死亡降临之前,他们都没想到生命会在这里终结。 这是一堂只有法医才敢告诉你的死亡教育课。 28种死法,3000具尸体,这些千奇百怪的死亡事件,看上去非常猎奇,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们身边。作为法医,秦明以*直观的方式,提醒我们如何规避不必要的死亡,不因为自己的盲目和大意,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毕竟,不留心死亡,便看不见生活。
《刑法的启蒙(第三版)》是陈兴良教授撰写的西方刑法人物志,以在西方刑法学历史上曾经做出重大贡献的十位刑法思想家为单元,勾画出近代西方刑法思想和刑法理论的历史演变的基本线索。在这十位刑法思想家中,既有康德、黑格尔、边沁这样以哲学思想著称的学者,他们对刑法的独特论述值得关注;又有孟德斯鸠、贝卡里亚、费尔巴哈这样对于刑法学科的形成具有创始贡献的学者,他们对刑法基本观念的形成功不可没;同时还有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这样对于刑法学派的形成具有开拓功勋的学者,他们对拓展刑法学术视野居功至伟。本书以轻松活泼的笔触处理枯燥晦涩的材料,具有可读性与启迪性。
当下的中国已身不由己地置身于全球性的风险社会,由此不得不直面与处理诸多新型的社会问题,刑法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因而面临如何应时而变的重大课题。与其他风险刑法理论只关注局部或特定领域不同,《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以风险社会为背景,来审视外部社会环境的剧烈变化如何对刑法基础理论形成全面的冲击。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的上篇旨在从宏观层面全面勾勒与描绘刑法体系所经历的重要变动,分析这些变动所具有的共同本质,并力图揭示促成这些变动的社会根源。下篇进行专题性探讨,按阶层论的体系顺序进行编排,从因果关系与结果归责、故意、过失、危害、不法、罪责和违法性认识等基本概念或制度切入,单线梳理其所经历的演变及带来的影响后果。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在原版基础上做了大
本书站在刑法学科前沿,结合阶层犯罪论的逻辑和理念,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真实发生的案例进行系统分析,以培养学生的体系思维能力和解答疑难刑法题的能力。 本书所选取的案例涉及刑法学总论、各论的重要知识点;从各题中的关键词能够清晰看出,每一个案例都至少有三个以上的问题点交会。每一题均按照 案情简介、分析思路、具体解析、规则提炼 四个步骤进行写作;其中 分析思路 部分特别注重展示合理的犯罪成立理论,贯彻先检验不法要件,后判断责任要件的进路,完整反映分析、思考过程。 本书对于法学本科生、研究生和刑事实务工作者完整理解犯罪论体系,系统训练刑法思考方法,在刑法学习中牢固掌握重点内容,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准确解答刑法主观题,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疑难案例尽可能无遗漏地、系统地检验客观和主观的犯罪构
本书收录刑法及立法解释的标准文本,方便广大读者学习、了解刑法方面的规定。
法律科学是一门规范科学。刑法上的规范分为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举止规范的目的在于保护生命、身体、财产等各种法益,制裁规范则旨在维护举止规范的效力。当举止规范被违反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而未为举止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成立刑法上的不法;当事人能够形成避免违反举止规范的相应动机,而却没有形成,则有罪责。 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以规范理论为基础,对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犯罪的一般学说以及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错误、力图、过失犯、不作为犯、参加、竞合等犯罪论各基本领域进行了深入、平实、简易、全新的阐述。 德国刑法是世界刑法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刑法制度为很多国家所借鉴。《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由当代德国著名学者金德霍伊泽尔撰写,是一本以传授德国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为目标的
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以经遍及犯罪论、刑罚论与许多具体犯罪的各个方面,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之争可以将刑法理论研究引向深入。《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对刑法价值论进行了细致分析,结合刑法规范、刑法案件等内容对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进行了对比论证。作者的基本观点是:刑法的目的不是保护社会伦理秩序,也不是维护规范的效力,而是保护法益。《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贯彻了张明楷教授一贯的思辨文风,使一本部门法著作具有了极强的法学理论价值,值得每一个对刑法有兴趣的读者阅读。
《我国微罪体系建构研究》旨在全面考察境内外的轻(微)罪文化及相关理论,并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犯罪观念及法律体系的现实,结合国情打造中国式的微罪立法及其体系。《我国微罪体系建构研究》阐述了微罪的概念及相关范畴,提出了建构和打造中国式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方法,全面阐述了建构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正当性,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实体立法,微罪实体立法的条文设计,微罪程序立法及其配套措施,最终完成《微罪法(专家意见稿)》,供学界批判和讨论,并为立法与司法机关决策提供参考。
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不等于不”、“寻衅滋事”、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侦查中电子数据取证》内容简介:开展侦查活动中,无论面对的是怎样的案件,几乎都要面对、处理电子数据。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应成为侦查人员的一种基本能力。基于这样的思路,本书立足于侦查,以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为研究视角,把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地处理电子数据取证作为论述的重点。同时,鉴于现有大多数侦查人员的知识结构,本书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简单化,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进行具有可操作性论述,让侦查人员在学习中能够尽快明确电子数据取证相关知识、尽快初步掌握电子数据取证技能、能力。本书主要包括十部分内容:电子数据及取证概述,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电子数据取证工具,侦查中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计算机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移动终端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视频数
本书为法医病理学彩色图谱,包括大体照片500余张,显微照片近400张。本书突出了以下特点:一、按照法医病理尸体检验的顺序,以器官(或系统)为中心,从尸体现象、损伤、窒息、疾病、中毒等方面进行图片编辑。有利于读者鉴别和记忆知识要点,培养发散性思维;二、结合法医病理司法鉴定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同时配以简短的案件介绍,能快速提高法医病理鉴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鉴定能力;三、大体照片与显微照片相结合,知识全面系统;四、大体照片以现场尸体检验时拍摄的为主,避免了甲醛固定对形态观察的影响;五、在知识结构方面,以死亡原因鉴定为重点,兼顾致伤工具、损伤时间等问题,突出图谱的实用性。
本书作者陈忆九、黄平,均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员。近五年来承担临床医学专业(五、七年制)《法医学》必修课教学(2-4学时/周);法医学专业学生专业课《法医病理学》,参与编撰《法医学》《法医病理学》等专业图书。《法医病理学》一书是法医学学科的四大名著之一,是研究涉及法律有关的伤、残、病、死的变化及发展规律,为暴力性案件的侦察或审判提供医学证据,并运用相关的医学专业知识解决有关暴力死和非暴力死亡的死亡征象、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死亡地点、个人识别,以及致伤物推断的一门科学。
《警察的政治学分析》一书付梓之后大受欢迎、广受赞誉。现在这本书的第四版已经完成修订,并根据*近法律、政策和警务组织方面的变化进行了更新。在这本书中,作者罗伯特 赖纳旁征博引,从好莱坞传奇巨星克林特 伊斯特伍德领衔主演的《肮脏的哈里》讲到《火星生活》,深入探讨了多个关于警务工作的争论激烈、火药味十足的论点,其中包括了多项使公众对警方的看法为之一变的争议,并分析了警务改革主张。本书还论述了人们对警察及其警务部门的看法,大众媒体对警察在公众心中形象的影响,以及根据对本书中有关警察工作实践与改革建议的研究,可以期待今后出现的变化。
国歌法于2017年9月1日下午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这部法律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本文站在刑法的立场,从多个角度综合探讨了我国金融安全的保护问题。首先是对当前我国保护金融安全的法制状况作出总结与评价;并结合刑法原理探讨金融安全的基本问题,认为金融安全是一种有待立法者重视的刑法法益;刑法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充当后一道保护屏障;对金融安全加以刑法保护是出于功利性价值的考虑;提出“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概念,并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两个方面详细探讨了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然后进一步探讨了金融安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问题,提出金融安全刑事立法的基本理念,包括金融安全刑事立法的基本定位、基本原则、必须处理好的几大关系等,以及金融安全刑事立法的若干构想,包括立法模式、立法章节编排、罪名与罪状、刑法配置等方面。在刑事司法问题上,按照司法进程探讨了相关争议问题,如审判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