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日本著名刑法学家大塚仁教授所著刑法教科书的修订本,该书通过介绍纷纭的学说动向、分析复杂的法院判例、结合日本的具体国情,以简明清扬的文字,详细阐述了刑法总论的基本问题,充分展示了大塚先生人格刑法学的博大和精致,自问世以来,深受学生喜爱,被誉为“战后日本刑法学教科书中代表性作品之一”。
本书是北京法学院与台湾东吴法律系共同开设的“两岸刑法学案例比较”课程的文字再现。由大陆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和台湾刑法学者陈子平教授共同执教。尤其是课程采用案例式教学,也是一次尝试。全书体例沿循课程设置的原貌分为四个环节:个环节是学生先就案例进行法理分析;第二个环节是陈子平教授根据台湾刑法规定与刑法理论进行讲解;第三个环节是陈兴良教授根据大陆刑法规定、司法解释和刑法理论进行讲解;第四个环节是互动,学生提问、老师回答。这次课程选择的都是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例,从而为本次案例式教学课程提供了讨论的空间。讨论的内容集中在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抢劫罪、杀人罪、罪、放火罪等这样一些常见多发的重点罪名,结合疑难案例进行深入展开,这对于推进刑法分则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认为,在现代刑法中,个体对性行为的“不同意”是性侵犯罪成立的关键。然而,由于同意问题涉及社会风俗、性别差异、人类心理、行为理论、罪过理论、错误理论、正当化理论等诸多问题,十分复杂。科学的认识、解决性侵犯罪中的同意问题对于提高我国的人权保障,尤其是女性的基本人权保障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并有助于在刑法中建立一个体系化的同意制度。
学术之盛需要学派之争。学派之争需要领军人物与追随者。本书以我国刑法界学派之争的提倡者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说为研究对象,介绍了张明楷教授的主要学术观点,重点研究了张明楷教授刑法解释的基本观念、实质的犯罪论及其犯罪论体系的新发展等诸多问题,试图揭示张明楷教授所的刑法新思潮,从而为我国刑法学界未来的学派之争力所能及地铺垫基础。本书有助于学生、学者与实务者掌握我国刑法学的新动向。对于试图迅速把握张明楷教授主要学术观点的人士来说,本书更是。
经过对备选论文的认真筛选,最后确定本文集收录143位专家学者的133篇论文。在这些入选专家学者中,既有德高望重的刑法学界老前辈,又有诸多有着深厚学术造诣和广泛学术影响的中年学者,还有不少学界新秀;既有从事刑法学理论研究的学者,又有从事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实务工作的专家。由于篇幅所限,文集对每位专家学者只限收录一篇论文。论文分别涵括了改革开放30年来刑法改革、刑法基础理论、犯罪总论、刑罚总论和刑法各论等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文集分为了“刑法改革问题研究”、“刑法基础理论研究”、“犯罪总论问题研究”、“刑罚总论问题研究”和“刑法各论问题研究”等五编。每编分别收录了1997年刑法修订前后的论文若干,并按照我国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对论文予以编排。 当然,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刑法学研究从恢复到发展再到
刑法解释是沟通纸面上的刑法与社会实践的重要桥梁,从这一意义上而言,刑法解释学是刑法学的本体。近年来,我国围绕刑法解释出版了大量的著述,对丰富刑法解释学的研究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微观层面,对具体刑法解释研究方法明显表现出困境,即无论刑法解释的技术、方法是如何、细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与刑法条文之间的衔接,却总是存在的困难。综合研究表明,对于任何具体社会科学的研究,都应跳出孤立的这一学科本身,而应站在更高、更广的角度展开研究,因此交叉研究的意义凸显。法律,包括刑法在内,并非孤立的现象,而是奠基于的社会文化基础之上的。法学研究脱离社会文化本身的研究将会是空洞的,也正是基于此,各部门法学的学者逐步重视对部门法的社会学将社会文化的、合理成分,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逐步纳入刑法的
为司法实践提供具体的办案依据而又不乏深层次的理论探讨,是本书的一大特色。书中所囊括的一千多条疑难问题,绝大部分是来自司法实践,这些问题涉及定罪量刑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重罪与轻罪的一系列实践和理论问题。为履行一个刑法理论工作者的职责,在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问题上,我们应当为办案人员提供一个明确而具体的法律标准;在此罪与彼罪问题上,我们应当运用刑法的相关理论,特别是数罪理论来进行充分的阐述与解释。本书正是用言简意赅的文字来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并作了一一解答。
本书是何帆同仁(中国人民2003级刑法学博士生)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作者对刑事法律中的没收问题进行了“小切口、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并从比较法和国际法的角度进行了理论拓展和研究。本书逻辑清晰、文笔流畅,全文共700多个注释,援引了500多篇中外参考文献,100多个中外法院判例,体现了作者认真、严禁的态度,也说明他在资料搜集、实证研究方面下来不少工夫。
学术之盛需要学派之争。学派之争需要领军人物与追随者。本书以我国刑法界学派之争的提倡者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说为研究对象,介绍了张明楷教授的主要学术观点,重点研究了张明楷教授刑法解释的基本观念、实质的犯罪论及其犯罪论体系的新发展等诸多问题,试图揭示张明楷教授所的刑法新思潮,从而为我国刑法学界未来的学派之争力所能及地铺垫基础。本书有助于学生、学者与实务者掌握我国刑法学的新动向。对于试图迅速把握张明楷教授主要学术观点的人士来说,本书更是。
本书从协调与平衡刑事司法实践当中经常处于紧张状态的保护法益机能和保障人权机能之间的关系的视角出发,对传统刑法理论当中所存在的定罪主观化、分析过程模糊不清的倾向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批判,大胆提出在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定上,仅只考虑行为所引起的法益侵害结果等客观要素,而将行为时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统统纳入行为人主观责任范畴,并基于这种立场,选取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刑法总论当中向来存在争议的二十个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得出了许多非同凡响的新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