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公安机关管辖363种刑事案件统一罪名的认定界限、量刑标准与相关执法参考(套装共3册)》对公安机关国内安全保卫部门、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刑事侦查部门、禁毒部门、治安管理部门、边防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363种刑事犯罪的罪名,按照《刑法》条文的顺序,逐一进行阐述。 n 《图解公安机关管辖363种刑事案件统一罪名的认定界限、量刑标准与相关执法参考(套装共3册)》在整体上采用图表的形式,在每一具体罪名的写作上,分为 概念 、 犯罪构成要件 、 认定界限 、 量刑标;隹 与 相关执法参考 等五个板块,重点突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界限。
本书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画, 对犯罪、刑罚以及刑法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 解析了犯罪的经济学原因, 揭示了犯罪的经济学本质, 阐释了刑法与侵权法在功能界分上的内在理据、制约执法和惩罚效率的成本因素、刑罚结构及其实现途径等。
本书探索的主题是为什么人类社会要有刑罚或刑法?国家凭什么持有刑罚权?国家行使这一权力又得到了谁的允许?这些都是刑法学的最基本的问题。本书把处于刑法背后的,促使制定刑法的原动力称为“刑法的基础要素”,并把探索和分析这种要素作为主要目标。 本书由贯穿全书分析体系的纬线和经线纺织而成。本书的纬线主要有二根:一是以基本方向为出发点来考察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二是考察偏离原来文物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作者把前者称为实施国家刑罚权的生理现象的考察,把后者称为其病理现象的考察。 本书的经线是指分析的顺序。由于刑法背后潜伏着促使制定刑法的众多要素,而这些要素成体系地密集在一起,作者采用由浅及由深与由深及浅相结合并以由浅及深为主的考察方法。
本书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台湾东吴大学法律系共同开设的“两岸刑法学案例比较”课程的文字再现。由大陆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和台湾刑法学者陈子平教授共同执教。尤其是课程采用案例式教学,也是一次尝试。全书体例沿循课程设置的原貌分为四个环节:个环节是学生先就案例进行法理分析;第二个环节是陈子平教授根据台湾刑法规定与刑法理论进行讲解;第三个环节是陈兴良教授根据大陆刑法规定、司法解释和刑法理论进行讲解;第四个环节是互动,学生提问、老师回答。这次课程选择的都是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例,从而为本次案例式教学课程提供了讨论的空间。讨论的内容集中在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抢劫罪、杀人罪、罪、放火罪等这样一些常见多发的重点罪名,结合疑难案例进行深入展开,这对于推进刑法分则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