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站在刑法学科前沿,结合阶层犯罪论的逻辑和理念,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真实发生的案例进行系统分析,以培养学生的体系思维能力和解答疑难刑法题的能力。 本书所选取的案例涉及刑法学总论、各论的重要知识点;从各题中的关键词能够清晰看出,每一个案例都至少有三个以上的问题点交会。每一题均按照 案情简介、分析思路、具体解析、规则提炼 四个步骤进行写作;其中 分析思路 部分特别注重展示合理的犯罪成立理论,贯彻先检验不法要件,后判断责任要件的进路,完整反映分析、思考过程。 本书对于法学本科生、研究生和刑事实务工作者完整理解犯罪论体系,系统训练刑法思考方法,在刑法学习中牢固掌握重点内容,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准确解答刑法主观题,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疑难案例尽可能无遗漏地、系统地检验客观和主观的犯罪构
法律科学是一门规范科学。刑法上的规范分为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举止规范的目的在于保护生命、身体、财产等各种法益,制裁规范则旨在维护举止规范的效力。当举止规范被违反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而未为举止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成立刑法上的不法;当事人能够形成避免违反举止规范的相应动机,而却没有形成,则有罪责。 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以规范理论为基础,对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犯罪的一般学说以及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错误、力图、过失犯、不作为犯、参加、竞合等犯罪论各基本领域进行了深入、平实、简易、全新的阐述。 德国刑法是世界刑法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刑法制度为很多国家所借鉴。《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由当代德国著名学者金德霍伊泽尔撰写,是一本以传授德国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为目标的
《我国微罪体系建构研究》旨在全面考察境内外的轻(微)罪文化及相关理论,并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犯罪观念及法律体系的现实,结合国情打造中国式的微罪立法及其体系。《我国微罪体系建构研究》阐述了微罪的概念及相关范畴,提出了建构和打造中国式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方法,全面阐述了建构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正当性,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实体立法,微罪实体立法的条文设计,微罪程序立法及其配套措施,最终完成《微罪法(专家意见稿)》,供学界批判和讨论,并为立法与司法机关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分册主要囊括了贪污贿赂案、渎职案的所有罪名,共计51个罪名。具体包括: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行贿案、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行贿案、徇私枉法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枉法仲裁案、故意泄漏国家秘密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新修订、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修订。
该书系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编号:10CSH033)的*终成果,该书对于监狱学及社会学(人类学)研究,开拓了新的视野,打通了监狱这一神秘的研究领域。从学术贡献来看,本书利用监狱现象论证了 国家 社会 二元对立模式和市民社会理论的合理性。监狱越来越成为社会的监狱,并在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共同作用下,在转型期中不断实现自我超越。本书提出的监狱面临的诸多困境以及解决困境的建议,将为我国政府从整体上制定监狱改革与开放的方针政策提供必要参考。本书中的一些建议和设想,可能会转化为监狱实务部门的创新实践。监狱社会化,是指监狱作为社会公共组织与其他社会组成部分广泛平等交往,塑造特定社会角色,发挥特定社会职能,成长为 社会监狱 的过程。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记述监狱生活。若想让那些对监狱内部生活知之甚少
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媒体不断曝光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问题引起了国家、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书主要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现状、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等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区别于侵犯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特点、犯罪和被害原因,决定了对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同等重要。从立法、司法和社会综合措施多维角度建构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防治网络,*化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
本书主要采用刑法教义学的方法,撷取真实案例,围绕着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热点案件和“两高”指导案例展开研究。本书共分为十章,分别针对十个案件展开较为细致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刑法教义学的方法,但个别章节采用了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在研究内容上,除了涉及刑法适用问题,还涉及证据问题、程序问题,以及刑民交叉问题;在研究类型上,区分为针对案例的研究和关于案例的研究。全书以案例为引线,理论为支撑,充分展示了刑法教义学实践功能,同时兼具学术性和实践性,是一部独具一格的案例研究作品。
本书以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为线索,展开对刑法基本立场的探讨。本书认为,刑法中所有基本问题如刑事法治模式、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犯罪概念、犯罪论、解释论等都可以还原为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对峙和统一。在刑法理性的构建中,不能抛弃形式的一面一味追求实质的一面或者反之;在刑法的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之间,应该坚守以形式理性的侧面和内容为前提,建构以追求处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之实质要求为内容的实质理性。因此,本书主张树立实质的刑法观,亦即建立以形式的、定型的犯罪论体系为前提,以实质的可罚性为内容的实质的犯罪论体系;相应地,对刑法规范应该从是否达到了值得处罚的程度进行实质的解释;同时,这种实质解释的意义与功能在于:形式入罪实质出罪、入罪合法出罪合理。
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公共安全一直为各国政府所重视,而犯罪情报则是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工具。本书全面系统介绍了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的犯罪情报工作,既总结出各种基本规律,又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工具。全书内容涵盖以下几大方面: 一、历史脉络:过去的发展历程,现在面临的问题,以及未来的挑战; 二、理论体系:概念、理念、要素、流程、规则、法律、架构、制度和指导思想等; 三、方法工具:指南、标准、原理、定律、模式、模型、资源、术语和图表等; 四、实战运用:人员配备、单位管理、培训计划、软件应用、案例分析等。 本书正文囊括犯罪情报工作的18个主题,附录包含各种极具价值的参考资料和文献。其*初版本为1971年出版的《情报的基本要素》一书,历经40余年打磨、3次大修订(1976、2000、2010年)和多次小修订。
本书出版于1935年11月。当时,欧洲各国社会矛盾突出,犯罪问题严重。国家需要通过各种手段加强社会控制,因此,保安处分由行政措施上升为刑事制裁措施,并被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所规定。1935年,《*新刑法》中也专章规定了保安处分。翁腾环先生在此背景下,广泛收集材料,将世界各国保安处分的学说与立法以及中国历代与保安处分有关的法制与诸家学说详加比较,汇聚成此书。 本书虽说距今已经70余年,但其内容之全面,资料之翔实,令人叹为观止。更难能可贵的是,本书并非简单地罗列各种资料,而是以当时世界上*的教育刑理论和保安处分一元论为立场,对国外的各种保安处分与制度详加比较,条分缕析,以此评述民国的保安处分立法与实践之得失,对我们今天非常具有借鉴意义。
《城市犯罪空间盲区分析与综合治理》分九章。前四章为基础理论与方法论。章是我国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犯罪问题,从城镇化的概念、国际城镇化的趋势以及我国城镇化的状况人手,分析了我国快速城镇化的各种社会效应,论证了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城市犯罪的特点、形成土壤,导引出城市犯罪空间盲区的概念。第二章是城市犯罪空间盲区分析与综合治理的法理基础,从分析人类的一般行为、法律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形成机理人手,对犯罪与犯罪学进行了辨析,对国外的犯罪理论进行了评述,在阐述犯罪防控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城市空间防控的大环境基础上,建立了我国城市犯罪空间防控的研究框架,力图为本研究提供科学、系统、全面的法理基础。第三章是城市犯罪空间盲区分析与综合治理的科学平台,阐述了空间防控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理清了空间盲
本书系统辑录了新中国刑法学泰斗高铭暄教授不同时期重要的刑法学论文。全书共分板块:其为刑法学学科建设及刑法学教育,主要收录了高铭喧教授有关刑法学学科建设、法学人才培养方面的论著其二为刑事立法问题研究,集中收录了高铭暄教授发表的关于1 979年刑法制定、补充,1997年刑法修订、完善的一些论文;其三为刑法总则问题研究,涵括了高铭暄教授有关中国刑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方面的作品;其四为刑法分则问题研究,收录了高铭暄教授有关刑法分则问题探讨的一些重要文章。全书生动地再现了高铭暄教授刑法学研究历程,全面地凸显出高铭 暄教授对中国法制建设、法学人才培养、刑法理论研究的贡献。
学术研究以及教学活动都不能停留在抽象的、一般性的讨论中,必须言之有物! 立足于此,本书运用现代刑法学思维与方法,对我国司法机关实际处理的大量案件进行反思和评价。在基本立场上,主张打造具有建设性、尽可能理解司法实务的行为导向刑法观,强调发挥刑法的积极一般预防功能;在方法论上,强调对具体问题的解决必须在体系性理论中找到位置,平衡好问题思考和体系建构之间的关系;在写作进路上,各讲均开门见山地列出研讨案例,然后结合刑法学说进行深度研习,尽可能展示思考过程。 本书的目标是熔前沿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于一炉,协调刑法理论的体系性、一贯性与对具体案件处理的妥当性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若干具体问题的思考来点滴推进我国刑法学的纵深发展。
《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理论与立法》一书,系赵秉志教授所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法律对策”课题的成果之一,并被纳入“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国际刑法研究所文库”交付出版。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异常猖獗,世界各国几乎都在不同程度上遭受到恐怖活动的困扰,以至有人称其为“政治瘟疫”、“一场永无休止的地下世界大战”。特别是在2001年9月11日美国遭到恐怖主义袭击后,恐怖主义罪行的惩治问题愈加成为国际社会与各国关注的重点问题。 美国“9·11”事件已充分昭示,恐怖主义犯罪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其手法、方式、策划乃至活动地域都大大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恐怖活动模式。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恐怖活动的方式也日益翻新。新型恐怖主义犯罪如网络恐怖、金融恐怖、生化恐怖等已
套书共5册,第1至4册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侵犯财产案,危害国防利益案,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第5分册是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包括贪污贿赂案,渎职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根据*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释解。
刑法教义学中体系思维的形式合理性,源于逻辑自洽性,本书澄清了体系论战中的相关误解,表明中国四要件与德日三阶层均具有逻辑自洽性。体系思维的实质合理性源于功能自洽性,本书基于体系思维与论点思维的论战,从方法论及具体个案层面论证了体系思维的实质合理性。接着,本书以典型个案为分析样本,将体系思维适用于刑法学的立法论、解释论、司法论领域,对之进一步论证和检验。“刑法教义学的本质不在于德日概念,而在于体系思维”,确立这一观点,对我国刑法教义学的发展是有现实意义的“纠偏”,并可促进中国特色刑法教义学话语体系构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