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犯罪,又是中外刑事立法及刑法学存在重大差异和许多争议的犯罪。撰写《强奸犯罪比较研究》一书对于丰富人们对强奸罪的认识,促进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大量古今中外有关强奸罪的刑法规定及刑法学术文献资料,对强奸罪的历史与现状、强奸罪的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强奸罪的形态、刑事责任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该书基本保持了其博士学位论文《强奸犯罪比较研究》的全貌,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实体法上与强奸罪之构成以及认定有关,并普遍受到关注的大量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从比较中使人们了解到在同一问题上不同国家、地区规定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开阔了人们的思路,丰富了人们的知识。 2.作者旁征博引
本书介绍了犯罪学的学科体系和基本理论,不仅吸收了外犯罪学发展的研究成果,而且针对世界各国犯罪治理的经验和我国犯罪治理的实务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本书在章节的安排上,基本上遵循了我国犯罪学的学科体系,把全书分为五编:犯罪学导论、犯罪现象论、犯罪原因论、犯罪对策论和犯罪类型论。犯罪学导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学的学科、犯罪学的发展历史、犯罪学的基本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犯罪现象论主要介绍了犯罪现象、犯罪行为、犯罪被害和被害人及当代中国的犯罪现象;犯罪原因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原因系统、犯罪行为的形成机制及容易导致犯罪的个体因素和社会因素;犯罪对策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对策的理论和实践、犯罪预测、犯罪人预防、犯罪情境预防及被害预防的内容;犯罪类型论主要介绍了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犯罪情报是一种有关犯罪活动的信息,是一种经过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搜集、整理、研究和加工后,进行传递和利用的犯罪信息。本书系统论述了与犯罪有关的人、与犯罪有关的物、与犯罪有关的事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犯罪事实等,揭示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及内在联系,旨在侦查、发现和控制犯罪活动,预测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为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作出科学决策。
本书对犯罪人在犯罪前后的空间行为及心理现象,尤其是一些心理潜规则做了有意义的探讨与介绍。诸如,“犯罪最近与最小努力原则”;“犯罪舒适原则”;“犯罪距离消减现象”;“犯罪缓冲区现象”等。同时,还介绍了进行地理学心理画像的基本理论根据,即犯罪日常活动理论、犯罪理性抉择理论及犯罪风格理论等。本书还介绍了地理学的犯罪心理画像侦查应用策略。
《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详细地研讨了构成要件的概念及其理论功能;构成要件与违法及道义责任的关系;构成要件中的规范要素和主观要素;构成要件与行为;构成要件与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修正形式以及构成要件与共犯、罪数;作为刑事诉讼的指导形象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和公诉事实及诉讼原因;构成要件与证据;构成要件与上诉审的结构等问题。提出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使所有构成要件都满足,这是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行为的违法性,其阻却性只阻却其可罚性;行为人的道义责任,是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进行的,从道义上非难其所实施的行为的规范性判断;未遂犯与共犯是修正构成要件的一般形式;罪数应当以构成要件的充足为标准来决定;诉讼法方面所谓的“应当成立犯罪的事实”必须理解为符合构成要件的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刑事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文丛(17):普通诈骗罪研究》围绕普通诈骗罪展开,除阐述选题理由、研究方法、研究现状的引论部分以外,全书共分五章。章从历史和域外两个角度,粗略梳理了我国从古至今关于诈骗罪的立法沿革,剖析了两大法系55个国家和地区关于诈骗罪的立法规范。第二章至第四章,立足于我国立法和审判实践,以中外刑法理论为指导,结合民法相关理论,论证了我国刑法规范之诈骗罪各构成要素应然内涵,提出了法益的实质违法性的判断应该是以社会规范说为基础的法益侵害说,探讨了虚拟财产的属性、对于诈骗罪既未遂的影响以及价值评判标准,并从行为人的角度研究了诈骗罪的手段行为、行为目的和主观方面等内容,从被害人角度研究了诈骗罪中受骗者的范围、错误认识、处分行为和财产损失的内容及认定等内容。在此基础上,第五章通
社会转型期的犯罪问题增加的原因是复杂的。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犯罪也都有各自的特点。犯罪社会学理论就是研究者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犯罪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本书从社会学视野,在对犯罪社会学理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犯罪问题的关键概念和理论框架,对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全球化对犯罪问题的影响进行研究,加深我们对社会转型期的犯罪问题的认识。本书对巨大变迁中的社会犯罪进行研究,思考犯罪问题产生的原因,希望能为认识和解决社会发展中的犯罪问题提供思路,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所努力追求的目标,转型期的犯罪问题研究将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
本书介绍了犯罪学的学科体系和基本理论,不仅吸收了外犯罪学发展的研究成果,而且针对世界各国犯罪治理的经验和我国犯罪治理的实务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本书在章节的安排上,基本上遵循了我国犯罪学的学科体系,把全书分为五编:犯罪学导论、犯罪现象论、犯罪原因论、犯罪对策论和犯罪类型论。犯罪学导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学的学科、犯罪学的发展历史、犯罪学的基本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犯罪现象论主要介绍了犯罪现象、犯罪行为、犯罪被害和被害人及当代中国的犯罪现象;犯罪原因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原因系统、犯罪行为的形成机制及容易导致犯罪的个体因素和社会因素;犯罪对策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对策的理论和实践、犯罪预测、犯罪人预防、犯罪情境预防及被害预防的内容;犯罪类型论主要介绍了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本书是心理治疗与辅导书系中的一部全新的学术性大众读物,也是作者在心理学教学科研工作中师生互动、深入社会实践、与司法干警合作多年的心理辅导原创作品。本书分为5篇共100个心理访谈案例,均采自心理学专业的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在监狱和劳教戒毒所心理访谈的写实资料,每篇都包括访谈记录、心理分析、启示三个部分。书目细腻描述了犯罪行为的表现以及发生发展的历程,从发展与教育心理的多角度深刻分析了违法犯罪的心理社会原因,提出了针对性的社会干预和心理辅导对策。全书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文字流畅,描述生动,分析深入,集科学性、趣味性和操作性于一体,是一部珍贵的心理导与治疗研究领域的学术专著与,也是一本实用的心理咨询师和辅导教师专业培训读物,适合广大的教育社会工作者、家长、心理咨询师和司法干警参考,也适合
本书在探讨了无被害人犯罪概念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无被害人犯罪的哲学、刑法学和现实基础,之后讨论了我国刑法规定的无被害人犯罪的范畴并就其中关犯罪非犯罪化的理由和前景进行了论述,由此说明无被害人犯罪客观存在的现象,以期引起刑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和重视。
侦查工作是需要思维的,侦查思维是一个包括很多方面的案情信息处理过程,其中推理是其主要的方面和重要的过程。本书作者结合自身教学科研与实践的经验,从侦查逻辑与侦查工作的紧密联系出发,整合外侦查推理方面的先进研究成果,系统探讨了侦查思维中的各种推理方法,同时对大量鲜活而典型的刑侦案例并加以提炼和归纳,明晰展现了实践中侦查推理的过程与要点,使读者能够快速地掌握侦查推理方法和思维策略。 n
本书在探讨了无被害人犯罪概念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无被害人犯罪的哲学、刑法学和现实基础,之后讨论了我国刑法规定的无被害人犯罪的范畴并就其中关犯罪非犯罪化的理由和前景进行了论述,由此说明无被害人犯罪客观存在的现象,以期引起刑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和重视。
只有真正探索到犯罪人想从犯罪行为中得到什么时,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犯罪人与犯罪心理的本质。对犯罪动机与犯罪性人格的研究正是这一探索努力的核心组成部分。犯罪动机是激发与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部力量,包括“犯罪的动机”与“犯罪性动机”两个层面的理解(犯罪性动机居于核心地位)。犯罪动机作为犯罪人个性倾向性因素之一,在犯罪心理结构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犯罪心理学中居于核心地位的理论与对策系统。本文以社会生物学之“自私倾向说”为理论假设与逻辑起点,试图分析犯罪动机与需要体系、社会文化与个体人格之间的密切关系;其形成模式表现为以缺失性需要为基本内容的需要在社会文化的作用下,通过模仿、角色认同、认知选择、自我强化及无意识等途径现实性地表达为直接动力性的犯罪动机与稳定化的犯罪性人格。
犯罪论体系也就是犯罪构成体系,是我国当前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大课题。本书从思维方法的角度,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进行了比较研究,揭示了大陆法系犯罪构成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阐述了英美法系犯罪构成体系的程序性特征,并对我国目前通行的耦合式犯罪构成体系的缺陷进行了反思。本书采取专题研究的形式,对犯罪构成体系进行了全方位的考察,既有对各种犯罪构成体系的整体评价,又有对各个构成要件的具体分析,是我国在犯罪论问题上的前沿性研究成果。本书适合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研究、学习的教师和学生以及其他有兴趣的人士阅读。本课题得到了北京“985”项目二期经费的资助。
本书介绍了犯罪学的学科体系和基本理论,不仅吸收了外犯罪学发展的研究成果,而且针对世界各国犯罪治理的经验和我国犯罪治理的实务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本书在章节的安排上,基本上遵循了我国犯罪学的学科体系,把全书分为五编:犯罪学导论、犯罪现象论、犯罪原因论、犯罪对策论和犯罪类型论。犯罪学导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学的学科、犯罪学的发展历史、犯罪学的基本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犯罪现象论主要介绍了犯罪现象、犯罪行为、犯罪被害和被害人及当代中国的犯罪现象;犯罪原因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原因系统、犯罪行为的形成机制及容易导致犯罪的个体因素和社会因素;犯罪对策论主要介绍了犯罪对策的理论和实践、犯罪预测、犯罪人预防、犯罪情境预防及被害预防的内容;犯罪类型论主要介绍了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涉外犯罪又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及发生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条件,研究涉外犯罪因此又具有了其固有的、相对独立的目的,因而又不能简单地将涉外犯罪的研究归入刑法学、犯罪学或其他学科,也不宜简单地将涉外犯罪的研究视为国际犯罪问题研究的附属课题,这事实上决定了涉外犯罪研究边缘性、交叉性和综合性的理论特征。从理论上明确涉外犯罪研究这一特殊课题的学术地位,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涉外犯罪问题的综合性与复杂性,有助于进一步发现其中的基本规律和对应措施。 涉外犯罪问题既是一项理论的课题,更是一个实践的命题,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运用显得尤为重要。虽然,打击和制裁涉外犯罪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但研究涉外犯罪却不能仅仅局限于法条的注释与运用,不能将依法办事仅仅建立在法律解释的层面上。对于涉外犯罪的研究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