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与反贪污是反腐战线上永恒的主题。作者是一个有着二十多年反贪工作经验的检察官。本书介绍了作者在反贪工作中与腐败分子展开的斗志斗勇的经历,重点介绍了他在反贪审讯工作的方面的一些经验、技巧。 审讯是侦查员与嫌疑人面对面的较量,是一场“白刃战”。特别是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讯问就显得更加具有刺激性、挑战性。因为与位高权重、高智商、多伎俩的腐败分子面对面地较量,那既是对侦查员综合素质的全方位考量,又是侦查员与腐败分子意志力、智慧力的博弈! 多年的反贪工作使作者在反腐败领域取探索了“首次讯问快速切入主题的方法”;分析了“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认罪的心路历程”;论证了“侦查势与侦查力的构建”对侦查讯问的意义等一大批创新的侦查理论成果!因此荣获了“首届全国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和“首届全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口供问题研究》建立在广泛调查研究、实证分析基础之上,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口供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书中科学地界定了口供的证据地位、功能、作用,并向丰富的司法实践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意义的贪污贿赂案件刑事诉讼证据运用规则和方法。作为对本土司法实践的总结和反思,《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口供问题研究》对解决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口供依赖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路径和方法,内容深入并有针对性,对我国持续深入的反腐败刑事诉讼具有建设性意义。
坚决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有效地遏制和预防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必须解决的历史性课题。 本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又以实践为重点,系统地总结了贪污贿赂罪的法律特征、认定处理以及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实务。理论充实,操作性强。对于丰富中国特色的反贪侦查理论、从理论上指导反贪侦查工作深入健康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书是执纪执法和司法人员提高反贪业务水平的重要参考书,也是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认识贪污贿赂犯罪及其危害性的法律知识读本。
本书分八个篇章。篇是有关权力、腐败等的基本概念;第二篇是历史沿革,以中国共产党革命历史发展的史实说明反腐败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政策;第三篇是介绍当前腐败的种种表现、特点及其危害;第四篇是腐败预防的环节、重点和措施;第五篇从机制上来说明,对权力的监督是防止腐败犯罪的关键和根本;第六篇是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定反腐败的信心;第七篇是古今中外反腐败的借鉴和启发;第八篇是来自正反两方面的一些能够引起人们深层次思考的提示,其中有近年来受到严厉惩处的昔日贪官们在法庭上、在监狱里发出的忏悔,还有八个高官职务犯罪案件的案例介绍,给人们以振聋发聩的启示。 本书可以成为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警示教材,也可作为一些单位、组织进行廉政教育的参考资料,大专院校也可作为学生
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受贿犯罪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特点。受贿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严重影响了国家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和国家经济建是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为此,本书就当前受贿罪在刑法理论界和刑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细致、大胆的探讨和分析。同时,对完善我国有关受贿罪的刑事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立法建言。
贪污罪与掷用公款罪构成要件间不是对立、排斥关系,而是包容、克合关系。两罪之间的关键区别并非在于有无性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类似于盗窃罪与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之间的区别;具体而言,界定两罪应从挪用行为对于单位公款利用可能性的妨碍程度、挪用金额的大小、挪用时间的长短、挪用人本身的财力大小、公款的风险性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携款潜逃、平账、不入账等因素,只是判断的一种资料,不能化;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只要客观上没有还,就属于“不退还”;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只需评价为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掷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不退还的,可以贪污罪判处死刑;不是自己控制支配下的公款,只可能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长期挪用公物的,应该且能够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腐败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社会领域、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一些贪污贿赂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复杂,反腐败斗争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本书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吸收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理论研究成果,对上版图书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基本保持了原书的结构,并增补了大量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实务案例,进一步梳理和优化了各章节逻辑体例。全书共十三章,分为相关法条、具体内容、相关案例部分,从资料、实务、学术角度对贪污贿赂办案实务提供全方位的指引。
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受贿犯罪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特点。受贿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严重影响了国家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和国家经济建是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为此,本书就当前受贿罪在刑法理论界和刑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细致、大胆的探讨和分析。同时,对完善我国有关受贿罪的刑事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立法建言。
贪污罪与掷用公款罪构成要件间不是对立、排斥关系,而是包容、克合关系。两罪之间的关键区别并非在于有无性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类似于盗窃罪与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之间的区别;具体而言,界定两罪应从挪用行为对于单位公款利用可能性的妨碍程度、挪用金额的大小、挪用时间的长短、挪用人本身的财力大小、公款的风险性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携款潜逃、平账、不入账等因素,只是判断的一种资料,不能化;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只要客观上没有还,就属于“不退还”;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只需评价为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掷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不退还的,可以贪污罪判处死刑;不是自己控制支配下的公款,只可能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长期挪用公物的,应该且能够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本书分八个篇章。篇是有关权力、腐败等的基本概念;第二篇是历史沿革,以中国共产党革命历史发展的史实说明反腐败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政策;第三篇是介绍当前腐败的种种表现、特点及其危害;第四篇是腐败预防的环节、重点和措施;第五篇从机制上来说明,对权力的监督是防止腐败犯罪的关键和根本;第六篇是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定反腐败的信心;第七篇是古今中外反腐败的借鉴和启发;第八篇是来自正反两方面的一些能够引起人们深层次思考的提示,其中有近年来受到严厉惩处的昔日贪官们在法庭上、在监狱里发出的忏悔,还有八个高官职务犯罪案件的案例介绍,给人们以振聋发聩的启示。 本书可以成为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警示教材,也可作为一些单位、组织进行廉政教育的参考资料,大专院校也可作为学生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口供问题研究》建立在广泛调查研究、实证分析基础之上,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口供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书中科学地界定了口供的证据地位、功能、作用,并向丰富的司法实践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意义的贪污贿赂案件刑事诉讼证据运用规则和方法。作为对本土司法实践的总结和反思,《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口供问题研究》对解决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口供依赖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路径和方法,内容深入并有针对性,对我国持续深入的反腐败刑事诉讼具有建设性意义。
公正、公平,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所孜孜追求的目标之一,而法律则是此种追求的重要载体。法律作为调整和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更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法律的公正与公平,除了源于立法公正与公平之外,为普通人所感知更多的,是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后者包括两个方面,即执法公正、公平和司法公正、公平。法制本身的公正与公平,并不会自然而然地转化为法律实施中的公正与公平,没有执法、司法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则再公正、公平的法律也只能停留在纸上,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而难以付诸于现实。 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可以分为实体公正、公平与程序公正、公平。实体公正、公平要求司法人员就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作出的裁决或者处理结果是公正、公平的,而程序公正、公平,则要求司法活动
本书从纪检监察的角度,理论地进行贪污违纪行为的证据解析和运用。以违纪违规行为作为分类依据,把可能收集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汇集编纂,方便在工作中随时查阅,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按照贪污这个违纪行为构成要件的四个方面,分别解析其在证据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并举案例加以说明,对纪检监察人员的案件检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