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揭示民事责任与损害赔偿等基本相关观念的基础上,就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与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分上、下两篇,各自就其主体、客体、构成要件及种类、性质、计算方法等加以解说,且整体行文均结合具体安例及各国相关情况的介绍以及比较,脉络分明,结构合理,使人不仅对损害赔偿问题有一全面的认识,且对各国法律就此问题的规定及立法趋势等问题也有了解。
《反商业贿赂:理论分析与对策研究》首先从商业贿赂的定义、内涵和特征等基本理论问题人手,对商业贿赂内生的利益关系和内在本质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揭示和剖析。其次针对目前商业贿赂多发易发的几个重点领域,就商业贿赂的表现形态、活动特点和滋生环境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最后从社会、经济、文化和国际视角出发,提出了“从制度建设入手,构建我国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思路、架构和对策措施。《反商业贿赂:理论分析与对策研究》可作为大专院校和科研领域的法律专业、行政学专业、社会学专业、政治学专业的教学和学习参考用书;也可作为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工作者的阅读书目;亦可作为经济管理部门的行政官员、企业中高层管理者的参考书目。
本书首先从商业贿赂的定义、内涵和特征等基本理论问题人手,对商业贿赂内生的利益关系和内在本质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揭示和剖析。其次针对目前商业贿赂多发易发的几个重点领域,就商业贿赂的表现形态、活动特点和滋生环境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最后从社会、经济、文化和国际视角出发,提出了“从制度建设入手,构建我国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思路、架构和对策措施。本书可作为大专院校和科研领域的法律专业、行政学专业、社会学专业、政治学专业的教学和学习参考用书;也可作为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工作者的阅读书目;亦可作为经济管理部门的行政官员、企业中高层管理者的参考书目。
贪污罪与掷用公款罪构成要件间不是对立、排斥关系,而是包容、克合关系。两罪之间的关键区别并非在于有无性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类似于盗窃罪与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之间的区别;具体而言,界定两罪应从挪用行为对于单位公款利用可能性的妨碍程度、挪用金额的大小、挪用时间的长短、挪用人本身的财力大小、公款的风险性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携款潜逃、平账、不入账等因素,只是判断的一种资料,不能化;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只要客观上没有还,就属于“不退还”;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只需评价为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掷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不退还的,可以贪污罪判处死刑;不是自己控制支配下的公款,只可能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长期挪用公物的,应该且能够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本书在揭示民事责任与损害赔偿等基本相关观念的基础上,就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与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分上、下两篇,各自就其主体、客体、构成要件及种类、性质、计算方法等加以解说,且整体行文均结合具体安例及各国相关情况的介绍以及比较,脉络分明,结构合理,使人不仅对损害赔偿问题有一全面的认识,且对各国法律就此问题的规定及立法趋势等问题也有了解。
贪污罪与掷用公款罪构成要件间不是对立、排斥关系,而是包容、克合关系。两罪之间的关键区别并非在于有无性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类似于盗窃罪与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之间的区别;具体而言,界定两罪应从挪用行为对于单位公款利用可能性的妨碍程度、挪用金额的大小、挪用时间的长短、挪用人本身的财力大小、公款的风险性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携款潜逃、平账、不入账等因素,只是判断的一种资料,不能化;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只要客观上没有还,就属于“不退还”;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只需评价为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掷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不退还的,可以贪污罪判处死刑;不是自己控制支配下的公款,只可能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长期挪用公物的,应该且能够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贪污罪与掷用公款罪构成要件间不是对立、排斥关系,而是包容、克合关系。两罪之间的关键区别并非在于有无性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类似于盗窃罪与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之间的区别;具体而言,界定两罪应从挪用行为对于单位公款利用可能性的妨碍程度、挪用金额的大小、挪用时间的长短、挪用人本身的财力大小、公款的风险性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携款潜逃、平账、不入账等因素,只是判断的一种资料,不能化;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只要客观上没有还,就属于“不退还”;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只需评价为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掷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不退还的,可以贪污罪判处死刑;不是自己控制支配下的公款,只可能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长期挪用公物的,应该且能够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受贿罪是一种较为古老的犯罪,对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有严重的威胁和危害。为了巩固政权,维护统治地位,古今中外的历代统治者,莫不注重充分运用刑罚手段惩治和防范受贿犯罪。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对受贿罪的惩治,在各个时期的刑事立法均受贿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予以严厉惩处。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大量的受贿犯罪特别是一批大案要案得到揭露和惩处,不仅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也有力保障了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本书是作者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工作经验的总结,是他在实践中理论研究的结晶。本书篇幅大、内容多、观点新,对有些问题的观点、论证难免有可进一步商榷或完善之处,但瑕不掩瑜,作为一部全新的、具有较强实践性的系统研究受贿罪的潜心之作,值得为有关实务工作者、理论研究人士,以及关心我国反腐倡
贪污罪与掷用公款罪构成要件间不是对立、排斥关系,而是包容、克合关系。两罪之间的关键区别并非在于有无性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类似于盗窃罪与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之间的区别;具体而言,界定两罪应从挪用行为对于单位公款利用可能性的妨碍程度、挪用金额的大小、挪用时间的长短、挪用人本身的财力大小、公款的风险性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携款潜逃、平账、不入账等因素,只是判断的一种资料,不能化;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只要客观上没有还,就属于“不退还”;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只需评价为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掷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不退还的,可以贪污罪判处死刑;不是自己控制支配下的公款,只可能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长期挪用公物的,应该且能够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本书在揭示民事责任与损害赔偿等基本相关观念的基础上,就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与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分上、下两篇,各自就其主体、客体、构成要件及种类、性质、计算方法等加以解说,且整体行文均结合具体安例及各国相关情况的介绍以及比较,脉络分明,结构合理,使人不仅对损害赔偿问题有一全面的认识,且对各国法律就此问题的规定及立法趋势等问题也有了解。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至五庭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刊物《刑事审判参考》1999年至2008年所有各集的合订精编本。《刑事审判参考》自1999年创办以来,秉承立足实践、突出实用、重在指导、体现的编辑宗旨,在编辑委员会成员、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下,密切联系刑事司法实践,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和性的业务指导和参考,受到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和刑事法律教学、研究人员的广泛欢迎。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实际工作中的需要,我们在已出版各集《刑事审判参考》的基础上,精心汇编出版《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本书自2009年10月出版以来,受到读者广泛好评与认可,此次增补版增加了2009年至2011年《刑事审判参考》相关内容,为了便于读者适用和阅读,版式也可作以调整。在汇编的过程中,我们将1999年至2011年出版的各集
为了配合和促进国家对腐败犯罪的惩治与防范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联合与其建立合作关系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中央和地方的政法机关的专家型领导和知名高等法律院校的学者以“新形势下贿赂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为主题进行研讨,并把研究成果汇编成册。本书以贿赂犯罪为研究对象,对惩治贿赂犯罪的刑事政策、司法认定、立法完善、程序和证据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探讨,兼备理论意义和实务价值,对我国的腐败犯罪的防治提供重要的参考、借鉴。
《贿赂犯罪刑法理论与实务》由刘宪权、谢杰所著,《贿赂犯罪刑法理论与实务》以专题研究的形式,不仅对贿赂犯罪基本理论问题提出独立的见解,而且对近年来刑法修正案增设的贿赂犯罪、若干新型贿赂犯罪、商业贿赂犯罪等刑法适用上的全新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重点问题提出司法对策,以期对公正惩治贿赂犯罪的司法实践活动与深入解析贿赂犯罪的理论研究探索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