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大多数州仇恨犯罪法的出台并非因为刑法在这方面尚付阙如,或者因为一些骇人听闻的罪犯不能依照现有法律充分受到起诉和处罚。刑法的缺失或者不当的宽缓并不是令美国政府头疼的一个问题,执法人员当然拥有起诉那些实施杀人、强奸、伤害或其他犯罪的恰当方法,无论这些犯罪是否以偏见为动机。20世纪90年代初期,法学家们开始使用“仇恨犯罪”和“偏见犯罪”的术语。作者通过追溯仇恨犯罪的起源、界定仇恨犯罪的定义及对仇恨犯罪立法价值的分析,对仇恨犯罪的泛滥展开了社会属性、政治属性及其正当性的解释。在进一步分析仇恨犯罪法执行、仇恨犯罪与宪法、仇恨犯罪与身份政治的冲突与碰撞后,作者指出,刑法及其执行在创造一个更加宽容的和谐社会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至关
本书是一部入门性质的犯罪学书籍。但是,本书除了具有和一般的此类书籍相同的特点,即介绍犯罪学这门学科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基本知识,提供犯罪学主要文献和组织机构的信息等内容之外,还有一个不同于一般的此类书籍的特点,那就是特别重视对于犯罪学及其思想的历史考查。在本书中,用很大篇幅论述了犯罪学诞生的历史、犯罪学诞生之前的有关思想以及犯罪学诞生之后形成的主要流派。可以说,重视对犯罪学发展历史的研究是本书显著的特色,作者在这方面提出的观点,例如,对于早期犯罪学思想的研究者以及早期犯罪学家的定位,对于犯罪学流派的归纳和论述等,都在西方犯罪学界产生了广泛而重大的影响,被经常引用。
《绑架犯罪及防治对策》是我和盛志豪主持的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经过课题组成员的共同努力,历时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这部专门研究和探讨“绑架犯罪”问题的论著,取得了阶段性的研究成果。研究工作中所碰到的困难与艰辛难以言表。书稿完成后,总算有一个交代,多少感到有一些欣慰。应该说,选择“绑架犯罪”这个课题作为研究内容与方向,并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司法实践中所碰到或看到的形形色色的绑架犯罪案件吸引了我们。绑架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人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工具劫持人质,勒索钱财或出于其他的目的,对被绑架人进行残忍的折磨与迫害,而且往往要杀害被绑架人或者以杀害被绑架A为威胁,遇有警察围捕,往往以人质的生命为要挟,公然持枪、持爆炸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大多数州仇恨犯罪法的出台并非因为刑法在这方面尚付阙如,或者因为一些骇人听闻的罪犯不能依照现有法律充分受到起诉和处罚。刑法的缺失或者不当的宽缓并不是令美国政府头疼的一个问题,执法人员当然拥有起诉那些实施杀人、强奸、伤害或其他犯罪的恰当方法,无论这些犯罪是否以偏见为动机。20世纪90年代初期,法学家们开始使用“仇恨犯罪”和“偏见犯罪”的术语。作者通过追溯仇恨犯罪的起源、界定仇恨犯罪的定义及对仇恨犯罪立法价值的分析,对仇恨犯罪的泛滥展开了社会属性、政治属性及其正当性的解释。在进一步分析仇恨犯罪法执行、仇恨犯罪与宪法、仇恨犯罪与身份政治的冲突与碰撞后,作者指出,刑法及其执行在创造一个更加宽容的和谐社会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至关
本书是一部入门性质的犯罪学书籍。但是,本书除了具有和一般的此类书籍相同的特点,即介绍犯罪学这门学科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基本知识,提供犯罪学主要文献和组织机构的信息等内容之外,还有一个不同于一般的此类书籍的特点,那就是特别重视对于犯罪学及其思想的历史考查。在本书中,用很大篇幅论述了犯罪学诞生的历史、犯罪学诞生之前的有关思想以及犯罪学诞生之后形成的主要流派。可以说,重视对犯罪学发展历史的研究是本书最显著的特色,作者在这方面提出的观点,例如,对于早期犯罪学思想的研究者以及早期犯罪学家的定位,对于犯罪学流派的归纳和论述等,都在西方犯罪学界产生了广泛而重大的影响,被经常引用。
我国的保险纠纷主要体现为保险合同纠纷,因此本书的内容主要涉及保险合同纠纷解决的法律指导,分为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根据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各自的特点分别专章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涉及死亡保险合同的限制、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等;财产保险合同涉及保险标的的转让、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代位求偿权、责任保险等。本书还针对2009年《保险法》修改的内容进行了案例探讨,主要涉及: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规范保险格式条款;规范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确定保险标的转让时财产保险合同效力;对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利益予以特别保护。对于上述保险合同的主要法律问题,本书分为四章进行了阐释。
本书是一部入门性质的犯罪学书籍。但是,本书除了具有和一般的此类书籍相同的特点,即介绍犯罪学这门学科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基本知识,提供犯罪学主要文献和组织机构的信息等内容之外,还有一个不同于一般的此类书籍的特点,那就是特别重视对于犯罪学及其思想的历史考查。在本书中,用很大篇幅论述了犯罪学诞生的历史、犯罪学诞生之前的有关思想以及犯罪学诞生之后形成的主要流派。可以说,重视对犯罪学发展历史的研究是本书显著的特色,作者在这方面提出的观点,例如,对于早期犯罪学思想的研究者以及早期犯罪学家的定位,对于犯罪学流派的归纳和论述等,都在西方犯罪学界产生了广泛而重大的影响,被经常引用。
本选题按照《刑法》总则、分则的法条顺序,针对《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下各具体罪名在司法实践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全面讲解。本选题对该类罪名涉及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犯罪概念、犯罪形态、共同犯罪、自首与立功、刑罚的具体适用及追诉时效等《刑法》总则问题和该类罪具体罪名及其相关从重、加重处罚情节认定等《刑法》分则问题进行了归纳。本选题将司法实践中发生的有代表性的问题作为专题,在每一专题下设置“裁判规则”和“规则适用”两个部分。其中,“裁判规则”部分以总结、概括某一问题的法律适用规则为主,旨在为解决类似问题作出清晰指引;“规则适用”部分详细阐释规则背后的理论支撑及法律依据,让读者在“知其然”的同时“知其所以然”。在此基础上,本书选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以及作者
《绑架犯罪及防治对策》是我和盛志豪主持的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经过课题组成员的共同努力,历时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这部专门研究和探讨“绑架犯罪”问题的论著,取得了阶段性的研究成果。研究工作中所碰到的困难与艰辛难以言表。书稿完成后,总算有一个交代,多少感到有一些欣慰。 应该说,选择“绑架犯罪”这个课题作为研究内容与方向,并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司法实践中所碰到或看到的形形色色的绑架犯罪案件吸引了我们。绑架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人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工具劫持人质,勒索钱财或出于其他的目的,对被绑架人进行残忍的折磨与迫害,而且往往要杀害被绑架人或者以杀害被绑架A为威胁,遇有警察围捕,往往以人质的生命为要挟,公然持枪、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