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罪学的学理——源流论 研究预防犯罪的学科,是犯罪学。研究惩罚犯罪的学科是刑法学。关于二者的位置,是争论不休的问题。为了科学地进行学科定位,笔者把老子的“道法自然”具象为“道法江流”,把东汉政治理论家荀悦的“三字经”古为今用。荀悦在其《申鉴》中论道:“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从而把“道法江流”与防救戒“三字经”相稼接,就构成从源头着手称为“防治”,流程着手称为“救控”,终端着手称为“戒惩”。这样划分,就分为源头时空、流程时空、终端时空时空。前二时空均为犯罪学研究的天地,第三时空才为刑法学的用武之地。 因其犯罪学本属类学名,无论国际还是大多学者都作为学科名使用;同时“我思故我学”的研究已成普遍现象,不能聚焦在犯罪预防的研究上来。为了真正聚焦犯罪
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
《职务犯罪侦查指引》从职务犯罪侦查的特点和基本对策入手,全面讲解了职务犯罪侦查策略的特征、侦查策略的设计、实施程序及常用的调查访问、搜查等具体取证措施。详细分析了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心理特征和反讯问的常见手法,总结归纳了侦查讯问的组织实施方法和程序,并结合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实务,详细讲解了4种讯问方法和8种讯问策略。基于证据和取证技术手段的重要性,作者对职务犯罪侦查证据的特点、证据的收集规则及审查、判断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重点讲解了文书检验和司法会计技术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为突出职务犯罪侦查实务性的特点,作者用大量篇幅,全面深入地研究了职务犯罪侦查中常见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案件的立案条件、侦查程序和侦查方法,探讨了在线索的发现与获取
数额犯的存在与我国的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理论是密不可分的,并成为我国刑法理论上所特有的犯罪形态。但原有的“罪与非罪标准说”或“构成要件标准说”在数额犯的适用中却有着其自身难以回避的理论偏差,“唯数额论”便是这种偏差的典型弊端。《数额犯研究》从刑罚的角度对数额犯进行了重新的诠释,认为数额犯是指以的违法行为或者结果的数额或数量达到国家认为应该动用刑罚予以处罚的犯罪形态。指出数额犯的本质是犯罪数额所凸显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达到了刑罚对社会危害性的量的选择。数额犯不仅包括立法上的数额犯,还应包括司法上的数额犯,我们讨论数额犯现象存在的本身归根到底是为了寻求数额犯在司法实践中的出路,《数额犯研究》试图在数额犯的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之间寻找一条通道作为数额犯的理论归宿,这便是《数额犯研究》所
《职务犯罪侦查指引》从职务犯罪侦查的特点和基本对策入手,全面讲解了职务犯罪侦查策略的特征、侦查策略的设计、实施程序及常用的调查访问、搜查等具体取证措施。详细分析了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心理特征和反讯问的常见手法,总结归纳了侦查讯问的组织实施方法和程序,并结合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实务,详细讲解了4种讯问方法和8种讯问策略。基于证据和取证技术手段的重要性,作者对职务犯罪侦查证据的特点、证据的收集规则及审查、判断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重点讲解了文书检验和司法会计技术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为突出职务犯罪侦查实务性的特点,作者用大量篇幅,全面深入地研究了职务犯罪侦查中常见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案件的立案条件、侦查程序和侦查方法,探讨了在线索的发现与获取
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
《职务犯罪侦查指引》从职务犯罪侦查的特点和基本对策入手,全面讲解了职务犯罪侦查策略的特征、侦查策略的设计、实施程序及常用的调查访问、搜查等具体取证措施。详细分析了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心理特征和反讯问的常见手法,总结归纳了侦查讯问的组织实施方法和程序,并结合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实务,详细讲解了4种讯问方法和8种讯问策略。基于证据和取证技术手段的重要性,作者对职务犯罪侦查证据的特点、证据的收集规则及审查、判断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重点讲解了文书检验和司法会计技术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为突出职务犯罪侦查实务性的特点,作者用大量篇幅,全面深入地研究了职务犯罪侦查中常见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案件的立案条件、侦查程序和侦查方法,探讨了在线索的发现与获取
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
数额犯的存在与我国的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理论是密不可分的,并成为我国刑法理论上所特有的犯罪形态。但原有的“罪与非罪标准说”或“构成要件标准说”在数额犯的适用中却有着其自身难以回避的理论偏差,“唯数额论”便是这种偏差的典型弊端。《数额犯研究》从刑罚的角度对数额犯进行了重新的诠释,认为数额犯是指以的违法行为或者结果的数额或数量达到国家认为应该动用刑罚予以处罚的犯罪形态。指出数额犯的本质是犯罪数额所凸显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达到了刑罚对社会危害性的量的选择。数额犯不仅包括立法上的数额犯,还应包括司法上的数额犯,我们讨论数额犯现象存在的本身归根到底是为了寻求数额犯在司法实践中的出路,《数额犯研究》试图在数额犯的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之间寻找一条通道作为数额犯的理论归宿,这便是《数额犯研究》所
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
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