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总则编草案建议稿及理由(中国政法大学版)》的主要内容会涉及:1.中国民法典的篇章结构:问题尤其集中在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篇、债法总则是否独立成篇、侵权法是否独立成篇等。2.中国民法典条文:对各编条文提出立法建议。3.立法理由书:各条文均附详细的立法理由及参考立法例。《中国民法典总则编草案建议稿及理由(中国政法大学版)》将对以下热点问题进行充分的阐释:1.中国民法典如何充分、有效且妥当地吸收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的素材,建立自己的民法典框架及内容,如何将继承与创新有效结合;2.中国民法典如何适当地吸收英美法系的营养,将两大法系的优势进行有效的结合;3.中国民法典如何妥当地吸收一些中国传统文化及民俗习惯中的营养,从而将国家大传统与本土小传统进行有效结合,使中国民法典大可能地获得支持,减少阻力;4.中
植物新品种自身独特的生物特性决定了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中比较特殊的一种权利,本书从值物新品种的概念和范围、获得法律保护的成因、制度选择等方面入手,对这一特殊权利的保护进行了阐述。
本书作者参阅了大量的手外文材料,广泛参酌了物权法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全方位地审视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关留置权的制度,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留置权的内涵、性质、分类、法律效力以及设立方式和程序等基本理论问题,并着重探析了留置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处理办法以及我国留置权立法的理性选择等实践问题,力求从理论上有所突破与创新。 读者对象:政法院校师生、科研人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
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 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
本书是以法哲学方法研究民法问题的尝试。作者以民法基本原则为显微点,力图揭示出这一制度蕴涵的丰富的政治、经济、哲学和文化的信息。主要笔墨集中于对民法的帝王条款诚信原则的研究,展示了其历史、在各个法系的流变以及法哲学和权力配置原因,外加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得出的结论是:民法基本原则问题,就是立法权与司法权的界限问题;就是立法者对人性的基本看法问题;就是立法者对自己的认识能力的估价问题。
侵权行为法是否要独立以及独立成什么,这是我国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也是侵权行为法自身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前提。归根到底,就是如何看待侵权行为法在民事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如果说,19世纪的侵权行为法是顶着过错责任的光环的话,20世纪的侵权行为法就是在危机笼罩下走过的。21世纪的侵权行为法如果不变革,不能适应新的社会问题,就会被其他制度逐步蚕食而走向消亡。 法律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人类早期的法律是以法律责任的形式表现的,这种表现为法律责任的法律实际上就是侵权行为法。罗马法上公犯私犯的区分过程,就是侵权行为同犯罪逐渐分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公犯私犯的范围不断交替着变化,私犯的法律后果也逐渐发生变化,其经历了从早期的复仇到罚金再到赔偿的阶段。在私犯后果发展到
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不仅是整个民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法治的基础。民法典总则编中抽象的、一般性的规则,为民法的发展提供了根据,通过法律解释方法之运用,而使民法与社会生活保持一致。我国虽采民商合一主义,但在民法典之外尚有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民事单行法,在一些行政和经济管理性的法律中也还有属于民法性质的制度和规则,因民法典总则编之设,而使民法典与各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属于民法性质的制度和规则,构成一个完整的私法体系,并依特别法于普通法的原则予以适用。
商业秘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运用,保护得当,企业如虎添翼;反之,则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何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法律,加强我国在商业秘密方面的保护和立法,正是本书的精髓所在。作者较为全面地介绍了西方国家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欠缺和空白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该书内容翔实,材料充分,语言精练,具有的可读性。对法律工作者和爱好者都不失为一本很好的参考书。
绿色民法典共有5267条,规定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摇篮到坟墓,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包含市民社会的组织(人法)和这样的社会对稀缺资源的利用(物法)两个方面,下分序编、自然人法、法人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法总则、国际私法等10个单元,是一部力图调整中国社会生活中已有的民事关系并尽可能预料可能发生的民事关系并做出调整的法律草案。 读者对象:法学理论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商业人士,大专院校经济、法律等专业师生。
纵观中国法制近代发展史,在六法体系的各法典中,民法典的正式定型、颁布最晚。在相对较长的法典制定过程中,民事立法与民事习惯的磨合反复进行了多次。出现多次磨合的原因是什么?清末民初,以服务民事立法为目的而展开的若干次民事习惯调查中究竟发现了什么?这些发现起到了什么作用?对前述问题的探究能否给现时代制定民法典的工作带来一些启示?本书作者带着这些疑问,对民国时期的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展开了研究,以期有所收获。
本书作者参阅了大量的手外文材料,广泛参酌了物权法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全方位地审视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关留置权的制度,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留置权的内涵、性质、分类、法律效力以及设立方式和程序等基本理论问题,并着重探析了留置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处理办法以及我国留置权立法的理性选择等实践问题,力求从理论上有所突破与创新。 读者对象:政法院校师生、科研人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