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民法典共有5267条,规定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摇篮到坟墓,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包含市民社会的组织(人法)和这样的社会对稀缺资源的利用(物法)两个方面,下分序编、自然人法、法人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法总则、国际私法等10个单元,是一部力图调整中国社会生活中已有的民事关系并尽可能预料可能发生的民事关系并做出调整的法律草案。 读者对象:法学理论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商业人士,大专院校经济、法律等专业师生。
绿色民法典共有5267条,规定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摇篮到坟墓,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包含市民社会的组织(人法)和这样的社会对稀缺资源的利用(物法)两个方面,下分序编、自然人法、法人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法总则、国际私法等10个单元,是一部力图调整中国社会生活中已有的民事关系并尽可能预料可能发生的民事关系并做出调整的法律草案。 读者对象:法学理论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商业人士,大专院校经济、法律等专业师生。
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 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
本书从渔业权的概念分析开始,界定了渔业权的概念、性质,将其与相关权利作了比较,研究了渔业权的法律构造、设定、内容及其物权效力等内容,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本书是关于侵权行为法的一本论文集,编者搜集了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初的侵权行为法论文。书中选编的论文涵盖了侵权法领域内众多理论要点,所选论文均为初窥侵权行为法门径者易于掌握的理论文章。通过本书的阅读,可以让我们窥视美国近30年的侵权行为法理论以及理论的变迁,而且,传统侵权行为法的巨变,应该也就是发生在这30年。本书的编辑思路在于,展现侵权行为法的理论魅力,解释交叉学科研究对侵权行为法的影响。侵权行为法的思辨理论构成了侵权行为法的“基础”和“根基”,这也正是作者称这部编辑作品为《侵权行为法基础》的原因所在。
学习民法的方法大致有两种:其一,按照民法典的结构顺序进行学习;其二,从具体的事例(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入手学习民法。本书是作者第二本文集,收录1989年至1992年间的论文和译文。是作者从关注改革开放的重大热点问题,转向民法制度研究、判例研究和法学方法论,并形成自己的民法思想和学术风格的转折时期。
本书对经济分析方法本身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后,作者分别对过失、无过失责任、因果关系、损害赔偿的计算和不可抗力等侵权损害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作者提出,法律应当是围绕激励则不是强制展开的整体,一个好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应当通过激励当事人投入适当的预防避免损失的发生。过失及不可抗力存在的经济理由是效率。一个法律安排必须实现纳什均衡,否则当事人总有激励规避法律。
英国学者莱斯诺夫的这本《社会契约论》,作为麦克米伦出版公司《政治理论问题丛书》的一种,体系清晰完备,内容简明扼要,且行文流畅,可读性强,故而译者择此书译成中文,希望能够有助于国人对西方政治文化传统的认识和理解。
本书密切结合我国人格权立法和司法实践,在广泛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人格权的基本概念、体系、一般人格权、各类具体人格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本书作者认为,人格权在现代民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人格权应当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篇,应当建立一个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相结合的完整的人格权体系。人格权法不仅应保护类型化的人格权,还要保护各类人格利益。作者认为,具体人格权应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信用权、隐私权、贞操权等类型。作者还认为,应当设置人格权请求权制度,从而完善我国请求权体系。对人格权损害的救济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形式。
????????????????????????????????????????《民事解答录》汇集了我国法学界民法大家梁慧星教授近年来在全国各地法院及一些高校法学院的座谈会实录,有四川省人民法院、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青神县人民法院、仁寿县人民法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与法官互动的记录,也有梁教授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等处与民法师生互动的记录。这些座谈会上的问题充分浓缩了民事法律实务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梁老师以其深厚渊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立法经验,从立法精神出发,深入浅出,密切结合实务问题,为很好地解决实务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和方案,对我国的立法、司法及法学理论研究均有很好的学习和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