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信息社会项目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中欧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比较研究;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地方示范项目,选择了烟台、邯郸、包头、阳泉、成都、西安等6个城市;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已经在全国20多个城市开展了信息化有关培训;高层对话与项目能力建设。中欧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比较研究具体包括:电子签名法律法规比较研究,由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比较研究,由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牵头;中欧信息化法律法规框架比较研究,由原国务院信息办专家委秘书处牵头;信息安全立法比较研究,由原国务院信息办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牵头;个人数据保护法研究,由原国务院信息办政策法规组牵头;在线仲裁比较研究,由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牵头;电信法比较研究,由原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牵头;电子商务法律比较研
这是一部集法学、史学、文学于一体的作品。在这部书中法学家们看到的是制度与习惯,史学家们看到的是沿革与变迁,而文学家们看到的是离合与悲欢。作者正是沿着浙江西部山区调查的路线,描述了他所见到的那些被我们冷落了的真实。在这本书中作者用直观的描述,优美的文字,以及充满了对今日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情,让我们体验了一次别样的真实。
本书是以法哲学方法研究民法问题的尝试。作者以民法基本原则为显微点,力图揭示出这一制度蕴涵的丰富的政治、经济、哲学和文化的信息。主要笔墨集中于对民法的帝王条款诚信原则的研究,展示了其历史、在各个法系的流变以及法哲学和权力配置原因,外加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民法基本原则问题,就是立法权与司法权的界限问题;就是立法者对人性的基本看法问题;就是立法者对自己的认识能力的估价问题。
民法典的制定是我国民法学界几代人的热切期盼。佟柔先生、谢怀栻先生等老一辈民法学家曾为中国民法典的问世奔走呼吁一生,但是他们都没有能够见到中国民法典的颁行。值得欣喜的是,我国立法机关已经将民法典的制定提上了议事日程,我们这一代民法学者不仅能够见证民法典的问世,而且有幸参与其中,奉献自己的才智。 民法典的制定是一项非常复杂、浩繁、重大的系统工程,作者们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既需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认真研究实践问题,也必须吸收借鉴先进的经验与做法。民法是古老的,也是常新的。随着时代与技术的发展,产生了话多民法从来没有遇到的问题,这既是对传统民法的挑战,也是民法发展与创新的机遇。 民法典制定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是众多的,本书选取了民法典研究中的一些重大凝难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对我国
本书从实际生活出发,运用人类学素描的手法,给我们勾画了一则18-19世纪中国南方山地少数民族法律生活的图景,展示了苗族基层社会法律秩序的基本构成。该书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本书对经济分析方法本身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后,作者分别对过失、无过失责任、因果关系、损害赔偿的计算和不可抗力等侵权损害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作者提出,法律应当是围绕激励则不是强制展开的整体,一个好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应当通过激励当事人投入适当的预防避免损失的发生。过失及不可抗力存在的经济理由是效率。一个法律安排必须实现纳什均衡,否则当事人总有激励规避法律。
本书从基本理论以及制度规范等方面对家事调解制度予以充分分析,并就中国家事调解制度之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家事调解之基本理论、家事调解之主体、家事调解之特性,以期能够对中国家事调解的性质与功能之认识、实务发展以及相关制度完善有所裨益。
法学乃社会科学之一种,而民法又为法学之基石;故欲钻研法学,必先厚植此一基石。近数年来,台湾有关启蒙性之民法教科书所在多有,但对个别问题再作深入探讨者,则仍付诸阙如。笔者不揣翦陋,因将最近数年来个人发表于法学杂志上之民法研究心得(其中泰半为近一年来之新著)。加以选择整理,汇编成册,以供学界同仁、学长、暨大学法律系高年级同学作为参考。 本书理论与实用并重,以民法之初步知识为基础,进而对若干问题作更深入探讨。故除基础理论体系之讨论外,尚参照欧美日等先进国家之新动态,展望民法之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