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出版于1998年,皇皇凡八册,得德国民法学之精髓而厚植华人社会之民事习惯与司法秉性,于内地民法学与民事法律秩序之演进成熟者,正可为直接的参照系与资源库,于内地民法学学术风格之养成、制度研判之进展、立法更化之提升有着不可尽数之示范与塑造之功,乃有 天龙八部 之谓。更可贵者,于法条技术分析之外,亦提倡价值权衡与价值判断,于法律精神上更为圆融。而两岸法学在知识、制度与技术模式上的趋近,更是于中国整体的法律现代化乃至于两岸和平发展做出重要奠基。 1978 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颁奖词
《民法总论(第4版)》是莱因哈德 博克教授有关民法总则部分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根据其2016年德文第4版译出。 《民法总论(第4版)》的内容按照传统的民法总则教科书的顺序展开。首先,讨论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即私法和权利理论,包括私法的秩序、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法律事实和主观权利。其次,以私法自治原则为基础,详细论述了民法总则部分的核心内容,即法律行为理论,包括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合同、意思表示的瑕疵和法律行为的效力。最后,讨论了法律行为的特殊行使行为,以及新时代民法的发展,包括代理、同意和消费者保护制度。 博克教授在教科书中所阐述的《德国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制度,旨在为初学者介绍民法领域的入门知识,同时也可以作为进阶者,以及理论家和实务家在民法总则部分的参考工具。《民法总论(第4版)》第4版对
本书以《民法典》全部条文为纲,对其中700多个重点条文进行了评注,涵盖了民法学习和实务需要掌握的重要条文。根据条文的重要程度,评注内容详略不一: 重要的条文,评注内容通常包含 规范目的 构成要件 法律效果 证明责任 等部分,内容融合了法条含义、司法解释、代表性判例和学说概况; 比较重要的条文,评注侧重于阐述通说定理; 稍微重要的条文,评注仅揭示条文的基本功能与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部以 法典 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做好《民法典》的海外宣传介绍,是推进我国法律制度对外宣传和交流、讲好中国立法故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更好地将《民法典》介绍给世界,是增进中国和外国国家地区法律体系间交流的重要方式。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法工委领导高度重视《民法典》
司法解释的准确适用,关乎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关乎能否提升法律适用的系统性、科学性,而指导性案例则可起到传递先进的司法理念、公平的裁判尺度和科学的裁判方法的作用。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核心,全面收录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清理后新修订的以及其他紧密相关的司法解释。根据这些司法解释的内容,再分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执行五大类,以此为篇章划分依据,在每一篇下,再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依据进行细分,同时收录指导性案例与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的专业观点,有利于读者全面准确地学习了解指导性案例的内容,贯彻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 本书对全国各级法院、律师、法务等法律工作者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对法学院师生等研究人员也具有较好的研究参考价值。对广大
担保制度是整个民商事法律领域中*活跃也*复杂的制度。我国《民法典》担保物权部分对保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传统的担保方式作了细致科学的规定,同时也对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非典型担保方式作了相应的规定。为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关于担保制度的规定,更好地解决实践中的各种担保法律纠纷,*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该司法解释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担保制度的一般规定、保证合同、担保合同与担保物权的效力、不动产抵押、动产与权利担保以及非典型担保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本书以该司法解释的条文为蓝本,结合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民商法原理和司法实务,逐条、深入地解析了该司法解释的条文,让读者对该司法解释 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 。本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数十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民法典进行体系化、规范化评注的一项长期而宏大的学术工程。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的撰写规划,将《民法典》全部1260个条文依规范意义脉络划分为90个规范群,作为写作单元。写作进程与发表出版分为四个阶段:阶段,对规范群中的核心条文撰写评注,经评注工作坊集体讨论修改后,先行发表于法学期刊;第二阶段,对发表后的条文评注,结集出版《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以 册 计序;第三阶段,对完成的规范群评注,符合单独出版条件的,以《中国民法典评注 规范集注》之名出版,以 辑 计序;评注撰写的终成果呈现于第四阶段,届时,所有条文评注回归法
本书是 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系列的第3册,收录评注作品12篇,分布于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内容包括:第157条法律行为无效之法律后果,第410条抵押权的实现,第420条额抵押权的一般规则,第538条撤销债务人无偿行为,第590条合同因不可抗力而免责,第679条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成立,第701条保证人抗辩援引规则,第807条建工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第1022条第2款有期限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第1060条日常家事代理,第1067条第1款子女对父母的抚养费给付请求权,第1184条侵害财产造成财产损失的计算。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七十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民法典进行体系化、规范化
周强院长指出: 要立足审判职能,在实施民法典的过程中及时制定完善司法政策,多做精品判决,多出精品案例,加强司法建议,为创新和繁荣民事司法理论研究提供新素材新经验。本书从司法实务视角重点解析《民法典》新规则的价值功能、基本法理、适用规制、适用难点、新旧法衔接处理等内容,为《民法典》的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既可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推荐教程。 本书在结构上按照《民法典》的体例,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每一编选择8个左右的相关案例,选取案例的角度为新规适用、社会热点、突出典型性;案例分析的重点为新规适用规则、适用难点、新旧法比较和衔接处理等,总计68个案例,每篇5000~8000字左右。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 70 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民法典进行体系化、规范化评注的一项长期而宏大的学术工程。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的撰写规划,将《民法典》全部1260个条文依规范意义脉络划分为90个规范群,作为写作单元。写作进程与发表出版分为四个阶段:阶段,对规范群中的核心条文撰写评注,经评注工作坊集体讨论修改后,先行发表于法学期刊;第二阶段,对发表后的条文评注,结集出版《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以 册 计序;第三阶段,对完成的规范群评注,符合单独出版条件的,以《中国民法典评注 规范集注》之名出版,以 辑 计序;评注撰写的终成果呈现于第四阶段,届时,所有条文评注回归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总则编对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作出了规定,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的内容。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担任主编,由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立法人员共同编写,运用*手资料,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及立法背景,对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作出准确、全面、深入解读,是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民法典的法律读本。
本书以民法典物权编条文为主线,逐条解读分析法条内容,并辅以案例评析方式进行编写,每个案例包括如下部分:(1)基本案情。该部分全面完整地反映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辩主张。(2)法院判决。该部分阐述了案件的争议焦点,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等内容。(3)专家点评。该部分从民法典条文内容的角度对本案争议焦点和不同意见、裁判思路和方法的深入分析,以及对本案纠纷发生的社会背景、裁判结果的社会影响和效果的介绍等内容。能帮助读者掌握民法典确立的民法规则和方法,作出准确的理解和正确适用,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数十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民法典进行体系化、规范化评注的一项长期而宏大的学术工程。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的撰写规划,将《民法典》全部1260个条文依规范意义脉络划分为90个规范群,作为写作单元。写作进程与发表出版分为四个阶段:阶段,对规范群中的核心条文撰写评注,经评注工作坊集体讨论修改后,先行发表于法学期刊;第二阶段,对发表后的条文评注,结集出版《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以 册 计序;第三阶段,对完成的规范群评注,符合单独出版条件的,以《中国民法典评注 规范集注》之名出版,以 辑 计序;评注撰写的终成果呈现于第四阶段,届时,所有条文评注回归法
本书是民法典条文解读的精华版,对即将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要义进行逐条解读。本书的特色在于内容解读的短小精悍,选取法律条文*核心的关键点进行解读,抛却繁杂,仅保留干货,便于读者迅速掌握某一个条文的主旨和要义,是法律实务工作者学习和适用新法的案头工具书,也可以作为法学院校师生研习我国民法的便捷参考书。
中国民法学应当在总结我国《民法典》编纂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王利明教授是我国《民法典》起草的主导者及重要起草人员。本书主要收录了王利明教授在《民法典》颁布后的相关研究文章,以及关于构建《民法典》的体系化思想的相关文章。通过本书内容可以了解到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基本路径及《民法典》各章的理论精髓。本书既是对王利明教授重要文献的收集整理,也是中国民法学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王利明学术文集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于2020年已经先后出版。
本书为法理学领域经典著作,该书中文首版在国内出版之后,受到很高赞誉,自出版后十几年来,在国内法学界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对于我国法理学的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是法学研究、特别是法理学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重要著作,被国内众多院校列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指定阅读书目。 本书是有关西方法理学的通识性著作,以作者独特的视角反映了西方法理学的发展脉络。作者以现代性的起源、形成和发展为线索,在浩瀚的西方法理学思想宝库中选取材料,并以后现代主义的视角对近代以降的现代主义思想进行评析,在评析过程中画龙点睛之笔随处可见,对于处于不同文化和理论语境中的中国读者来讲颇有启发作用,有利于读者领悟西方法理学的精要之处,也有利于读者理解和把握西方法理学几千年发展的脉络与精髓。
本书作者王利明教接自 1977年进入大学研习法律,至今已有四十余年。他是中国法治发展的亲历者、法治建设的思考者、法治理想的追求者。他见证并参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从1986年开始,他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制定,也一直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参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论证、咨询等工作。 本书由王利明教授从其发表的近三百篇论文中精选出三十余篇文章汇集而成,这些文章主要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名刊上,集中反映了王利明教授在不同阶段对中国民法典编纂的系统而深入的思考,可谓 精论 。
随着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所占份额的持续增长,中国企业逐渐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矛头所向,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中国出口产品设置贸易壁垒,限制中国产品进入当地市场,其中以美国 337调查 *有代表性。本书旨在引发知识产权从业者共同思考,探讨中国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的可借鉴经验以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增加类似 337调查 机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中国企业的健康发展助力,推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本书以问答的方式,全面呈现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内容,内容分为六个部分: 一、前言,介绍科创板推出的时代背景及创设历程 二、科创板定位及属性,介绍科创板的定位及上市要求 三、科创板上市 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篇 四、科创板上市 核心人员篇 五、科创板上市 核心技术与主营业务 六、科创板上市 知识产权风险及防范篇
在当今人类社会迈向资本生产工具时代的宏大跨越时期。设立法律整体降低资本价格水准,盈余专用于租买生产工具,普及大众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并且,资本价格水准,决定引诱投资总量和转化为技术装备的效率,*终决定就业总量、收入增长和经济水准,法制作用力成为生产的第四要素。这一进步,十分简易,而困难在于大众依法协力整体抬升社会生产力。 原始资本有野性,必须通过法律管护资本成为大众租买得起的工具。 以西方 资本生产工具 为参照,1984年 拨改贷 为起点,中国迈入生产共同体市场, 租买 成为企业获得生产工具的基本方式。因此, 拨改贷 生产方式,应是经济转型和法制改革的纲领。 该书是《法制经济学》的修订本,增加了经济与法律 科斯四大定律猜想 ,和 拨改贷 之民商法建议900条。在区间内,抽象出 正义
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中国有了一部新时代的人民权利宣言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释义》是由参与民法典起草的权威专家组织编写,是理解和适用民法典的权威专家解读,为民法典的准确适用提供专业解读和适用指引。本书采取特色体例,对每个条文从规范对象、规范基础、条文理解、拓展分析、适用指导等多个方面展开深入分析的同时,作者还针对每章精心撰写了章节导读,便于对每章内容的整体把握和融会贯通。本书对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务人员等司法实务人员以及法学院师生、社会大众等均具有较好的学习参考和适用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