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2005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人身权法律保护与法制改革”国际研讨会的论文集粹。书中围绕人身权保护与法治探讨了人身权概念与人身权保护的意义、人身权保护与法治发展、人身要权的宪法保护、人身权的民事法律保护、人身权的行政法律保护、人身权的刑事法律保护、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的行政控制与矫正的法治化、人身权的保护与法治改革等问题,角度各异,但都深入调研,获得了富有见地的结论与建议。
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在民生部分提出了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强调了对人格权的保护,将人格权的保护作为保障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突出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价值。人格权法不同于主体制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为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灵需求的转变,不仅要求充分保障财产权,而且期待人格尊严能够获得尊重,隐私、名誉、荣誉、个人信息等人格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实践中,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搜索”、信息泄露等现象层出不穷,其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公民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网络空间“侵权易、维权难”的问题严重,因此,有必要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加强人格权立法。重点要解决三方面:一是要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是贯彻宪法上“人格
本书是2005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人身权法律保护与法制改革”国际研讨会的论文集粹。书中围绕人身权保护与法治探讨了人身权概念与人身权保护的意义、人身权保护与法治发展、人身要权的宪法保护、人身权的民事法律保护、人身权的行政法律保护、人身权的刑事法律保护、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的行政控制与矫正的法治化、人身权的保护与法治改革等问题,角度各异,但都深入调研,获得了富有见地的结论与建议。
法律的背后是利益。法律的形成或制订过程是利益攸关方表达利益诉求并相互博弈的过程,最终形成的法律往往也是平衡各方利益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技术的进步,新兴行业会不断涌现。由于未充分参与以前的立法过程,新兴行业的利益诉求也就难以通过现行法律规范来实现,新兴行业的发展就不可避免地会给现有制度带来冲击与挑战。表面上看,新兴行业是在“破坏”规则,但实质上却是建立新的利益平衡和格局的必然过程。这一过程中,旧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平衡被建立。面对新兴行业的冲击,现行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往往会利用对它们有利的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排挤打压新兴行业。然而,历史规律一再告诫我们,无论是后发展的行业还是后发展的国家,都必然有一个打破旧规则重建新秩序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会一帆风顺,甚至有时充满
本书研究中国应如何建立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制度。书中对当前个人数据滥用的现象进行了归纳和描述,对现有各种个人数据保护的学说和制度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中国应如何制定独立的、综性的个人数据保护法提出了具体建议,并对个人数据使用者应如何正确使用个人数据提供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本书研究中国应如何建立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制度。书中对当前个人数据滥用的现象进行了归纳和描述,对现有各种个人数据保护的学说和制度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中国应如何制定独立的、综性的个人数据保护法提出了具体建议,并对个人数据使用者应如何正确使用个人数据提供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本书是一部研究隐私权兼人格权的法学著作。“人之为人”所应然享有之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一切法制之正当性源泉。本书在探寻隐私权的理论根基之际,试图跳出近代以降的西塞罗和笛卡尔式的悖论陷阱,溯源至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人以“理性”定位“人”之内涵,以及求证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从而揭示人格权和隐私权最为本质的特征——人格。立足于此,并借鉴英美德法等国的学说体系与立法体例,藉以比较法研究,本书建构了自成体系的隐私与隐私权概念。 作者分别以专章论述了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分析、隐私权的扩张及其与公法框架内其他基本权利的界限、乃至私法与公法之联系与冲突等关乎理论的体系构建与法律规范的合理编纂的关键问题。与此同时,作者更力图以多元化之视角——如国外立法和理论的启示、隐私权国际法保护的经验、
本书的主要特色是结合案例阐述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精选维权案例,贴近农民生活;围绕体例,一案一析;由案说法,以法析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结合案例,逐一讲述其解决方法,论述准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特别是在论述时,多直接引用法律条文或法院处理纠纷的方法和判决结果,从审判的角度回答问题、解决纠纷,所以,本书比一般的知识问答更具性。 本书是广大农民解决身边纠纷、进行法律咨询、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顾问”,也为从事农村行政、司法和人民调整工作的农村干部提供了很多解决农村纠纷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条文和和理方法,是广大农村干部的一本良好的法律工作手册。
《走向法治: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调查与研究》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场所中的性骚扰:多重权力、身份关系的不平等——对20余个案例的调查和分析、中国性骚扰案例、关于性骚扰的女性主义理论与行动、美国反性骚扰法律的产生与发展、美国重要性骚扰案例等。
本书是2005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人身权法律保护与法制改革”国际研讨会的论文集粹。书中围绕人身权保护与法治探讨了人身权概念与人身权保护的意义、人身权保护与法治发展、人身要权的宪法保护、人身权的民事法律保护、人身权的行政法律保护、人身权的刑事法律保护、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的行政控制与矫正的法治化、人身权的保护与法治改革等问题,角度各异,但都深入调研,获得了富有见地的结论与建议。
本书是一部研究隐私权兼人格权的法学著作。“人之为人”所应然享有之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一切法制之正当性源泉。本书在探寻隐私权的理论根基之际,试图跳出近代以降的西塞罗和笛卡尔式的悖论陷阱,溯源至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人以“理性”定位“人”之内涵,以及求证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从而揭示人格权和隐私权最为本质的特征——人格。立足于此,并借鉴英美德法等国的学说体系与立法体例,藉以比较法研究,本书建构了自成体系的隐私与隐私权概念。 作者分别以专章论述了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分析、隐私权的扩张及其与公法框架内其他基本权利的界限、乃至私法与公法之联系与冲突等关乎理论的体系构建与法律规范的合理编纂的关键问题。与此同时,作者更力图以多元化之视角——如国外立法和理论的启示、隐私权国际法保护的经验、
在社会生活中,基于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人身损害事件层出不穷,基于人身损害所引发的诉讼也是层出不穷。虽然人身损害的具体形式有所不同,诉讼请求也不单一,但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一般是相同的。人身损害是对人身基本权利的侵害,对受害人予以程度的赔偿是这些基本权利接受救济的形式之一,应该予以认真对待。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由该侵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其中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仅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费用时,除参照本书所述
本书是2005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人身权法律保护与法制改革”国际研讨会的论文集粹。书中围绕人身权保护与法治探讨了人身权概念与人身权保护的意义、人身权保护与法治发展、人身要权的宪法保护、人身权的民事法律保护、人身权的行政法律保护、人身权的刑事法律保护、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的行政控制与矫正的法治化、人身权的保护与法治改革等问题,角度各异,但都深入调研,获得了富有见地的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