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图书完全以“解决问题”为中心,与读者处理纠纷、维护权益的思路和想法吻合。着眼于日常生活中高频出现的法律纠纷。围绕“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一步到位、直截了当地解决读者最关心的问题。性:专业人士精心编写;实战性:内容围绕读者的困惑和问题展开;真实性:选编的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法院判决的案例;资料性:汇编整理了该领域的统计数据和法律法规;工具性:工作和生活的常备手册,随需随查。
根据本书研究目的和研究框架,以下一些研究方法是必需的: 1.跨学科性。由于社会权研究横跨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要想对社会权进行深入研究,获得对社会权的真正理解,就必须综合运用来自各个学科及分支领域的资料和观点。 2.比较分析方法。社会权发展的历史跨度之大及社会权在国际和各国层次实施的复杂性,要求对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的社会权实施状况予以比较分析,包括国际文件之间、国家法律之间及国际文件与国家法律之间的比较。 3.典型调查。本书研究的目的之一是确立社会权与自由权同等的人权地位,在选择研究材料上将重点放在社会权立法或司法保护比较充分的国家,如德国、南非、美国、芬兰、印度。 4.个案分析。本书不是纯学术性的,更多地倾向于实践,因而选择个案进行实证分析是
本书是社科院法学所“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丛书”(三卷本)项目中的第二本。本书主要是关于国际上个人数据保护法的立法汇编,共收录了欧盟、经合组织、奥地利、比利时、冰岛、丹麦、意大利、瑞典、美国、加拿大、阿根廷、日本、韩国、我国香港和地区、澳大利亚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可以作为国家和地方信息保护立法的参考资料。
社会物质文明愈发达,交际手段、传播媒介愈现代化,人们愈需要保留只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的安宁和与纷繁复杂的外界相对隔离的宁居环境。现代社会这种普遍的精神需求,经过法学家的理性提纯、立法者和法官的认可,即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人格权——隐私权。本书是关于隐私权最前沿的理论、制度安排和司法保护的一项综合思考,它不仅为解决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知情权、公开权等的冲突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还对个人数据的隐私保护与合理利用、互联网上的隐私权保护、共同隐私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肖像权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法学界所重视,更为重要的是广大公民,从影视、体育明星到普通公司职员、普通老农,都为维护自身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而走上法庭,这也反映了我国公民对个人人格尊严的重视和渴求。相关案例经过媒体的不断报道,更使肖像和名誉受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这也正是在法治国条件下,法律使人成其为人的价值体现。随着现实生活中肖像权和名誉纠纷的增多,公民怎样界定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以及怎样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我国的现行法律如何认定肖像权和名誉权以及如何保护这些权利?这些都成为广大公民所关心的问题。本书即是立足于我国法律对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保护现状,在分析该类纠纷的复杂多样性的基础上,来介绍公民如何依法保护自己肖
本书研究中国应如何建立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制度。书中对当前个人数据滥用的现象进行了归纳和描述,对现有各种个人数据保护的学说和制度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中国应如何制定独立的、综性的个人数据保护法提出了具体建议,并对个人数据使用者应如何正确使用个人数据提供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本书注重总结、吸收成熟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法理论研究成果,本着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宗旨,对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犯罪的认定和处理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研析。在内容力图突出三个特点:其一,适当进行比较研究。本书在对我国刑法中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犯罪的研究中注意适当进行古今中外的比较研究,从而有助于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工作开阔思路和限界。其二,注重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本书在结构上分为九章,章对我国惩治侵犯人性人身权利犯罪的历史沿革予以考察,第二章至第九章全面系统地研究我国刑法分规则定的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拐卖妇女罪,收买妇女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强迫罪,引诱妇女罪,嫖宿幼女罪,从而保证了结构的完整性
本书是社科院法学所“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丛书”(三卷本)项目中的第二本。本书主要是关于国际上个人数据保护法的立法汇编,共收录了欧盟、经合组织、奥地利、比利时、冰岛、丹麦、意大利、瑞典、美国、加拿大、阿根廷、日本、韩国、我国香港和地区、澳大利亚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可以作为国家和地方信息保护立法的参考资料。
社会物质文明愈发达,交际手段、传播媒介愈现代化,人们愈需要保留只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的安宁和与纷繁复杂的外界相对隔离的宁居环境。现代社会这种普遍的精神需求,经过法学家的理性提纯、立法者和法官的认可,即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人格权——隐私权。本书是关于隐私权最前沿的理论、制度安排和司法保护的一项综合思考,它不仅为解决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知情权、公开权等的冲突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还对个人数据的隐私保护与合理利用、互联网上的隐私权保护、共同隐私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书是社科院法学所“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丛书”(三卷本)项目中的第二本。本书主要是关于国际上个人数据保护法的立法汇编,共收录了欧盟、经合组织、奥地利、比利时、冰岛、丹麦、意大利、瑞典、美国、加拿大、阿根廷、日本、韩国、我国香港和地区、澳大利亚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可以作为国家和地方信息保护立法的参考资料。
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肖像权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法学界所重视,更为重要的是广大公民,从影视、体育明星到普通公司职员、普通老农,都为维护自身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而走上法庭,这也反映了我国公民对个人人格尊严的重视和渴求。相关案例经过媒体的不断报道,更使肖像和名誉受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这也正是在法治国条件下,法律使人成其为人的价值体现。随着现实生活中肖像权和名誉纠纷的增多,公民怎样界定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以及怎样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我国的现行法律如何认定肖像权和名誉权以及如何保护这些权利?这些都成为广大公民所关心的问题。本书即是立足于我国法律对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保护现状,在分析该类纠纷的复杂多样性的基础上,来介绍公民如何依法保护自己肖
本书共分五章,并不是严格按照《侵权责任法》的92个法条进行逐一注解,而是从实务操作出发,用律师的视角,以侵权主体承担责任的变化为主线,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的剖析。本书集专业性和实用性于一体,对于律师办案和相关实务操作具有很好的参考性。
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在民生部分提出了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强调了对人格权的保护,将人格权的保护作为保障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突出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价值。人格权法不同于主体制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为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灵需求的转变,不仅要求充分保障财产权,而且期待人格尊严能够获得尊重,隐私、名誉、荣誉、个人信息等人格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实践中,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搜索”、信息泄露等现象层出不穷,其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公民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网络空间“侵权易、维权难”的问题严重,因此,有必要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加强人格权立法。重点要解决三方面:一是要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是贯彻宪法上“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