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天都在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被无期限地存储下来,而且我们关联和分析这些数据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曾经被我们视为隐私的事物,现在在新技术面前,可能变得公开、可见且有价值。这就是信息不对称的一个方面,它塑造了我们的隐私和自主权:我们不知道当下的算法、技术、硬件和数据库能够对我们的数据做什么。从无关紧要的事到有意义的事,从日常生活的琐事到可能影响我们的税金、保险费、贷款、自由出行等重大事件,这一切都在不断地向前演变和进步。 我们中的许多人在不对称的关系中必须作出妥协,无法得到我们希望得到的控制或同意。然而,在21世纪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面对这些情况时,仍有办法开辟出抵抗、反驳和自主的空间。 混淆就是弱者的武器。
本书是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章 一般规定 的评注,内容覆盖《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本书在明确人格权一般规定之于人格权编整体的普遍性、约束性意义上,对每个条文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评注。除导论和附录外,本书共十三部分,主要围绕条文的规范意旨、历史沿革、规范内容以及证明责任等方面展开,在归纳整理已有学理观点及裁判规则的基础上,对《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的13个条文分别展开评注,希冀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的综合运用下凝练共识、形成通说,助益于人格权编一般规定的准确理解和适用。 本书旨在成为法官及律师办案的实用手册,法学理论研究的工具书,民法研习者的教辅资料。
本书为《人格权总论》姊妹篇,该书内容旁征博引,论证融通中外古今,涵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自然人名誉权、法人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旨在对具体人格权进行详细、缜密的法教义学建构和阐释,并且以问题为研究导向,立足中国实践,面向司法裁判,力求全面、准确、清晰、务实地解释各主要具体人格权的规范运作,以指导如何提高中国司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水准。
本书围绕我国《民法典》一般人格权条款的本质及立法选择、一般人格权价值基础的表达方式、作为一般人格权价值基础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一般人格权条款与具体人格权条款的适用关系以及一般人格权侵害民事责任的认定方式等六部分展开研究,希冀为《民法典》一般人格权条款的准确理解适用奠定砖石基础,最终助益于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的充分实现。
本书依据《民法典》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并充分吸收、借鉴比较法上的优秀经验,对我国民法上的人格权作出全面、系统的研究。本书共分三编。编 人格权总论 是基础理论部分,主要对人格权的概念、特征,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民法典》人格权编与其他各编的关系,人格权的主体、客体与内容,以及人格权的行使和限制等进行了研究。第二编 人格权分论 依次对一般人格权以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具体人格权的性质、特征、内容,以及权利的限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第三编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主要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人格权请求权以及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了研究。
《民法典》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其中的新规则既是《民法典》的亮点,也是《民法典》之特色所在,更是贯彻实施《民法典》之难点所在。 为配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帮助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新规则的意旨和内涵,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申报了中国人民大学重大规划项目 《民法典》新规则适用要旨研究 (批准号:22XNLG01),由民法学泰斗、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领衔,组织全国知名民法学者展开研究并形成本书,将《民法典》的解释论进一步细致化、全面化,特别是针对《民法典》中的许多新规则进行解释,回应了《民法典》全面贯彻实施所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以期助力民法学的发展,推动整个社会全面理解好、实施好、贯彻好《民法典》。
本书特色: 1.本书以问题为导向,以法理为基础,以实操为目标,以法律规制为聚焦,以智慧社会为背景,围绕智慧社会中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必要性原则、知情同意原则以及敏感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等基础性问题展开研究。 2.围绕智慧社会中的典型场景,包括智慧执法、智慧安检、智能换脸、智慧贸易等场景进行分析,基于场景的特定性分析个人信息权益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保护策略。 3.聚焦劳动者、长者、患者等在智慧社会的特殊群体以及逝者信息权益的法律保护进行深入研究。 4.全书贯穿法律与技术一体化治理思维,倡导法律与伦理共治,是一部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的著作。
运动员的形象在 形象经济 时代成为一种蕴藏着巨大经济价值的稀缺资源。体育行业全球化的纵深发展为运动员形象商业价值开发注入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复杂的纠纷。本书以运动员形象的确权、利用、保护三类规范为线索,从运动员形象的内涵,形象权益保护模式入手,探讨了民法典视野下运动员形象许可使用、运动员形象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以及运动员形象许可使用纠纷的仲裁解决路径等问题。在对体育自治渊源和限度有了充分认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体育体制改革背景与进程,试图把握运动员形象权益行使过程中的难点与痛点,创新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收益分配机制,构建利益平衡的治理制度。
侦查中需要保护个人信息吗? 侦查中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侦查中保护个人信息与民法、刑法、行政执法领域有何区别? 侦查中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是何关系? 本书因应个人信息保护的时代主题,回答侦查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问题,构建侦查中 权利保护 与 权力保护 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为侦查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与实践提供理论框架、解释方案与落地机制,力图实现《刑事诉讼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有机衔接,促进程序法治与数据法治的融合。
本书聚焦民法典编纂中的人格权立法问题,包括具体人格权制度研究与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建议两大部分,主要针对姓氏选择、机关法人名誉权、个人信息保护、生活安宁保护、性自主权与性骚扰、缓和医疗与临终关怀等人格权立法和司法中的热点和前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力求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或司法对策。
信用既是经济和社会问题,又是法律和道德问题。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基础。个人信用的民法调整作为个人信用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内容完善与否关涉个人信用制度构建的科学性与实效性。本书以 个人信用的民法调整 为中心问题,将个人信用的民法本质解读为以信用权益与信用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深刻论证了民法调整个人信用的二元方式,主张现代社会个人信用民法调整应采 信用权利 信用义务 失信责任 的逻辑结构,确立和保护民事主体信用权益,细化信用义务配置,强化失信行为民事责任与惩戒,与公法相互配合形成制度合力,使法治与德治相向而行,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与构建诚信社会提供有力的私法支撑与制度保障。
《人权法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人权基本理论与具体人权制度,涉及自由权、平等权、民主权、工作权、生存权、受教育权和特殊人权等方面,并从国内、联合国和区域性三个层面对人权保护机制予以阐述,重点体现了我国在这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与发展趋势。其具体特点如下: 1.定位科学。在法学体系中,人权法虽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但缺乏一个针对法学本科与非法学的通识教育知识体系。因此,学习和研究人权法,必须将人权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法律规范和法律实务这四个层次的知识统一起来,既要注重对人权法现象的学理表述,也需要对人权法观念进行深层次的理性思辩,深刻地研究人权法基本原理所支持的理论。但是,知识具有从低到高的不同层次,针对不同的对象应按照知识的不同层次要求来实施教学。就人权法学的本科教学而言,
本书紧紧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制度这一中心议题,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在知识体系上主要以法学、社会学的分析视角探究全球性的、区域性的及典型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方式和途径,从全球、区域、典型国家三个维度全面系统地梳理了老年人权益法律保护的历程以及有益的制度设计,以开放的视角看待不同国家和地区如何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并提出了我国对老年人权益国际法律保护统一化挑战的因应之策。
《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民法的体系化达到了新高度。体系化不仅是对民法典本身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民法各具体制度的要求。然而,身份行为作为一类迥异于财产行为的法律行为,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理论层面,均未达到像财产行为那样的体系化程度,这使得其在以体系化著称的《民法典》中颇不协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法的科学化,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带来了相当的困扰。身份行为制度的现状固然有家庭法长期以来游离于民法之外的原因,同时与家庭法特有的价值主导体系也不无关系。而在家庭法回归民法的时代,其相关制度建构在强调价值判断的同时,亦应关注其本身的科学性与体系性,这也正是民法典下身份行为制度解释论展开的方向。本书主要是从解释论的角度,以法学体系化思维方式构建身份行为理论体系。研究成
本书探讨我国现行海上人身伤亡赔偿法在实现对受害人全面充分赔偿方面的困境,试图构建一个提高加害人赔偿能力加强对受害人保护的保障措施,创造性地提出建立海上作业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和海上人身伤亡受害人救助基金制度的具体的立法设想。
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报告在民生部分提出了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强调了对人格权的保护,将人格权的保护作为保障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突出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价值。人格权法不同于主体制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为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灵需求的转变,不仅要求充分保障财产权,而且期待人格尊严能够获得尊重,隐私、名誉、荣誉、个人信息等人格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实践中,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搜索”、信息泄露等现象层出不穷,其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公民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网络空间“侵权易、维权难”的问题严重,因此,有必要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加强人格权立法。重点要解决三方面:一是要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是贯彻宪法上“人格尊严
本书注重总结、吸收成熟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法理论研究成果,本着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宗旨,对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犯罪的认定和处理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研析。在内容力图突出三个特点:其一,适当进行比较研究。本书在对我国刑法中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犯罪的研究中注意适当进行古今中外的比较研究,从而有助于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工作开阔思路和限界。其二,注重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本书在结构上分为九章,章对我国惩治侵犯人性人身权利犯罪的历史沿革予以考察,第二章至第九章全面系统地研究我国刑法分规则定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拐卖妇女罪,收买妇女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妇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从而保证了
本书由我国人格权法的权威学者杨立新老师倾力撰写。书稿分为导论、抽象人格权、具体人格权三编,系统阐述了我国人格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分类介绍了各种具体的人格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保护。 在体系方面,本书将传统学说中的一般人格权对应具体人格权的体系改变为抽象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对应的结构,这是对传统学说的突破,完成了新的人格权体系建设。 在内容方面,本书在传统的具体人格权外延之外,增加了对抽象人格权中的一般人格权、自我决定权和公开权,以及新兴的人格权如形象权、声音权等的揭示,这是对人格权内容的丰富与发展。 本书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内容丰富,展现了我国人格权法学研究的全貌,也彰现了我国人格权法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不仅是学生学习人格权法的*课本,也是学者研究人格权法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