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物权研究》(第2版)是崔建远教授在准物权领域研究的集大成之作。版刊行后,获得多项国家级荣誉,并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本次新版,作者结合新观点、新思路以及新立法,深考精思、发微抉隐,系统论述准物权理论及制度。一方面,对准物权的性质、物权效力、取得、转让及消灭等进行深度解读;另一方面,对矿业权、取水权、渔业权等每一种准物权进行细致阐释。此外,作者亦对前版引起的一些学术争鸣作出回应,对立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作出思考。全书读来创见迭出、视角前瞻,极具理论和实践指引意义。《准物权研究》(第2版)既适于作为本领域研究人员的读本,也适于作为相关实务领域工作人员的指导甩书。
我国《物权法》在体现民权思想方面和法律裁判规则方面实现了的突破,它的颁布和实施在推动改革开放、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提升人民权利保护力度等方面将发挥其他法律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正确认识《物权法》中的民权思想,准确理解已经体系化的物权分析和物权裁判规则,是正确学习和贯彻《物权法》的必要前提。本书从制定《物权法》的历史背景出发,揭示了该法依据具体的制度体系来承认和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实现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体现社会基本的公平正义的法制文明思想;分析了《物权法》作为社会最实用的法律,利用其具体的法律制度来“定分止争”,以及确定交易中的物权设立、移转、变更和消灭的分析与裁判规则体系;逐一解读了对于国计民生具有重大意义的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等物权的精细规则。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第三版)》围绕房屋买卖这一社会法律热点问题搜集了100例典型案件,进行详细剖析。本次修订该书主要添加与案例相关的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删除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依据,为读者提供法律相关知识,增加实用性。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读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对你在审判同类案件时,如何选择法律,如何适用法律条文,如何借鉴已经生效的同类案件的判决思路,如何制作你所判决案件的法律文书,都会有的帮助。对非法律工作者,依据这本书点评和分析,很容易厘清你在房屋买卖中的思绪。本书不仅对于已经牵扯官司的当事人如何应对诉讼具有手把手的指导功能,而且对于避免房屋财产的权属争议同样具有风险提示和风险防范的作用。
民法所规定之权利关系有二,即人身权,及财产权是也,凡关于财产权之规定,学者称之曰财产法,物权即属于此部类者也。财产权之种类虽多,其主要者系债权及物权,而物权尤于吾人之生活最感切要,物权法制之良窳,影响社会经济者极大,故各国因习惯及经济上之特殊理由,往往互异其法则,又各国对于物权之种类及内容,民法皆有严格规定,不许以私人意见,舍弃其遵守,盖就物权编规定观察,大体具有强行法之性质焉。现行民法于物权之法编制,章规定通则,第二:章至第九章规定各种物权,第十章则规定占有,然其所吸收者,。不过物权实体法规之一部分,此外如关于物权之取得,保存,实行等程序,另有特别法为之规定。亦有虽属物权实体法规,因其他理由,反不容纳于物权法中者,故研究物权法,决不能以物权编所网罗之法条为限(如船舶所有权、
本书运用综合系统整合法、哲学思辨法、比较研究法、经济分析方法、案例实证法,以自由与限制这一矛盾对立统一体为切入点,对不动产财产权的自由与限制从理论、历史、现实到制度展开全方位的讨论与研究。对不动产财产权自由与限制在公私法上的讨论,紧紧围绕着一个统一的核心目标和谐,即不动产财产权的稳定与发展、自由与秩序、效益与公平之间的一种和谐状态。本书以社会和谐与不动产财产权利益平衡思想为两个重要支撑点。
本书运用综合系统整合法、哲学思辨法、比较研究法、经济分析方法、案例实证法,以自由与限制这一矛盾对立统一体为切入点,对不动产财产权的自由与限制从理论、历史、现实到制度展开全方位的讨论与研究。对不动产财产权自由与限制在公私法上的讨论,紧紧围绕着一个统一的核心目标和谐,即不动产财产权的稳定与发展、自由与秩序、效益与公平之间的一种和谐状态。本书以社会和谐与不动产财产权利益平衡思想为两个重要支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