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大体是由物权行为法史学说考察和韩国民法界开的有关物权行为的争议考察两大部分构成的。序论中就提出问题与研究方法展开了论述,第一章到第四章则对物权行为的法史学说进行了论述。并且,在第五章中讨论了韩国民法界展开的有关物权行为的争论及笔者的相应见解,最后以结论结束。具体如下:第一章对罗马法物权变动的法理进行了考察。第二章内容包括中世纪法学的方法论 经院方法论,以及使用该方法论的中世纪法学者们对于罗马法中 原因 (causa)的体系性研究内容。第三章考察了与罗马法具有不同法律传统的日耳曼法中固有的所有权变动相关法理,以及通过该传统形成的Auflassung(不动产转让合意)制度和登记制度的成立过程。第四章则探讨了萨维尼对 titulus-modus (名义-方式)理论的批判以及代替该理论的物权行为理论的诞生。第五章则考察
本书为“教你打官司丛书”之一。书中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运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根据*的法律规范深入浅出地解说公证与律师事务法的法律问题。每个案例都由“事情是这样的”、“律师专线”、“法律规范”和“专家释惑”四个部分构成。其中“事情是这样的”旨在简要介绍法律问题的事实背景;“律师专线”是从律师实务的角度指明所涉法律问题,判断问题处理得对错与否,为当事人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技巧;“法律规范”是摘录与案件有关的核心法条,为读者指明解决问题所援引的法律依据;“专家释惑”则是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更专业的阐释与介绍。有些案例还附有“联系本案”的内容,为读者防范或处理相关问题进行提醒。
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一体化作为我国物权立法的一个创造,它在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的课题。面对这些课题,国内学者存在明显的分歧乃至对立,这种分歧和对立在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困扰的同时,也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准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这一本身就 蕴藏甚多疑义 的物权变动模式所涉的基本问题,就必须对其体系整体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研究》的一个主要研究目的即在于此。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例、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与认可。2007年3月,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审议通过,我们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情况对该套丛书做了全新的改版工作,新出版了《物权法一本通》和《企业所得税法一本通》,并将《合同法一本通》、《民法通则一本通》、《担保法一本通》、《土地管理法一本通》、《刑法一本通》和《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的内容重新做了增补修订,作为本套丛书全新改版后的辑推出,希望能够继续为读者学习法律、适用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 改版后的一本通在继承原有体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其内容,主要特点如下: 1.丛书仍以主体法条为序,逐条穿插相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重要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并在相关规定前总结出所附相关规定的主要内容,方便读者查阅。 2.添
本书以物权法律制度为语境,对不动产登记采取区别讨论的方法。在实体法中阐述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法律效力;在程序法中阐述不动产登记的形成过程——不动产登记机关怎样将不动产物权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以此构建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不动产登记理论体系,以此构建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不动产登记理论体系,清晰地界定了不动产登记在实体法与程序法中的不同法律意义,这对于厘清不动产登记的法律适用是非常必要的。
林权制度是一般物权制度的衍生制度,其核心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基于物权理论的林权法律制度研究是从物权角度出发分析并完善我国林权制度,其理论意义在于将物权理论引入林权制度研究,在程度上创新林权制度领域的研究;其实践意义在于依法维护产权主体的财产权益和加强对个人财产的保障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纠正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物权权利制度。本书以一般物权理论为研究基础,以系统论观点和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厘清我国林业产权制度现状,明确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我国林业物权制度创新方案。
本书的酝酿和撰写恰似无心插柳,萌生于笔者构思和写作有关矿业权、水权和渔业权方面的学术论文的陆续完成,关于准物权一书的大部分内容例随之具备,从矿业权、水权、渔业权和狩猎权中抽象和升华出准物权的一般理论也势所必然。同行及学子们对准物权等若干概念的追问和就许多问题展开的争论,犹如催化剂,加速了笔者系统阐述准物权制度及其理论的进程。 准物权所涉及的对象为自在资源乃至自然环境。所谓自然资源,在庸俗经济学的鼻祖萨伊那里是用自然办代替的,不但包括对价值创 造起贡献作用的无生物,而且包括自然规律如使钟摆下垂的引力,使指南针朝向方向的磁力,大气的重力,热的自行发火性能,等等。 本书包括:导言、准物权的概念分析、准物权与相关物权的比较分析、准物权的取得、准物权的转让、准物权的物权效力、准物权
陈洪编著的《不动产物权冲突研究--类型规则及裁判方法》聚力于不动产物权及其冲突研究,通过对几种冲突类型的分析,借助多种分析工具和方法,归纳出用以解决不动产物权冲突的指导性裁判方法,并进而对我国物权法规范与域外物权冲突解决规范作比较研究,提出对策。全文研究态度严谨、科学,资料详实,论证逻辑清晰,递进有序,结论可靠。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中心,通过条文注释的形式全面且详细地介绍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并附录与物权法相关的民事立法、司法解释等。是大众了解国家物权法律制度的实用法规工具书.
本书以利益平衡理念与财产权保护理论为指导,借鉴比较法上的经验,结合我国征收补偿与财产权保护的历史与现状,从我国征收补偿实践中存在的“有法不依”和“无法可依”现象切入,分析了我国现行征收补偿与财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了改革的道路。《征收补偿与财产权保护研究》认为:应基于公益与私益平衡理念,坚持财产权保护、征收和补偿三位一体,从保护私人财产权角度改革征收补偿法律制度;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上建构对财产权的制度性保护与个别性保护,以改变实践中“有法不依”与“无法可依”现象,确保私人财产权利的存续保护与价值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