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探讨了近代以来中国亲属法立法思想和制度的演变、转型,指出皇权主导下的清末修律未能实现亲属法的转型,民国南京政府制定的亲属法虽然集各国民法之精要,实现了财产法与身份法内在精神的统一,但实际上未能改变宗法中国。解放后的政党与国家采取激进的方式,借着经济、政治和社会革命,成功地推动了婚姻家庭制度和个人婚姻家庭生活的转型。
该书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终结项成果,鉴定等级为“优秀”。婚姻家庭法现代化是中国人在本国国情下实施的一场已持续逾百年的法律变革运动,有其特殊的背景和独特发展轨迹。本书梳理评析了我国婚姻家庭法自清朝末年开始实施现代转型改革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总结了婚姻家庭法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异动,探寻了婚姻家庭法现代化变迁的规律性,研究未来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愉快生活需求的改革问题。本项目是以国家立法机关的婚姻家庭立法改革为研究对象,以法案为主要参考。原则上不讨论行政机关颁行的相关条例、规定以及地方立法。本书研究20世纪百年婚姻家庭法改革,关注婚姻家庭法变革及其本质问题,深入论述该领域法律改革的背景、新旧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试图揭示站立在法律背后的因素,探讨未来可能的重要法律改革问题
事莫艰于谋始,功莫大于奠基。新中国成立六十余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余来,中国大陆地区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快速进步,民商事立法、司法、仲裁、律师实务取得重大进展,有目共睹。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着力培养民商法学各个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
法律不是殿堂之上的象牙之塔,百姓生活中,小至行车走路,大至纠纷诉讼,纷繁复杂的法律赋予和规制着我们的权利,力图将每个人的行为纳入一个合理的“度”之内。对于您,一位不懂法律的普通公民,也许真的很需要一个渊博、能干、忠诚的助手,给予您贴心的指导,充当起您维护权益的军师!如同法律出版社的一贯主旨,“公民维权法律通”系列丛书的出版也只为了这样一个目的:把法律交给人民!想您所想,为您解决最实在的问题这正是法律出版社编辑们孜孜以求,尽心竭力而为的大事。“公民维权法律通”系列丛书共包括6类,分别为《打官司法律通》、《房地产维权法律通》系列、《劳动维权法律通》系列、《婚姻家庭维权法律通》系列、《民事纠纷法律通》系列和《赔偿纠纷法律通》系列,每个系列之下再做细分,选取百姓身边最常见的法律问题归类
在何种程度上婚姻是一种契约,婚姻能给夫妻双方提供什么,婚姻契约的强制履行困难是什么以及强制履行失败的结果是什么?在本书中,作者们鉴于“动机”在家庭法中的关键作用,采用了经济分析的方法对结婚和离婚进行分析。他们强调了错误的立法设计会带来与立法初衷相反的结果,同时证明了为促进夫妻双方长期的忠诚行为家庭法需要提供动机。经济学家和法学家讨论了对结婚、同居和离婚的经济分析的成果。这些文章围绕四个主题展开:关于婚姻的契约考察;关于离婚的约束框架;有关婚姻和准婚姻的交易与承诺;关于自由离婚法所造成影响的实证研究等。
《继承法案例重述》内容为:一、案例研究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和意义(一)案例研究是法律学习目的所决定的不可或缺的内容,中国人历来认为,学习和研究的目的就在于运用。学习法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运用,故对于学习法律的学生来说,要想学好法律必须有正确的方法。由于法律教育的成败和得失事关国家法治的盛衰,因而对法学教育方法的研究无疑在法学教育中意义重大。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科学。就其本质而言,法无非是在人类社会中对整体秩序具有规定作用的,并以人们的外在行为作为其调整对象的一种行为规则。其中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当某种社会关系受到民法的调整和规范时,这种社会关系就成为民事法律关系。法律的适用,是指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以获得判决的全过程。当某一具体的
本书主要通过对法院审理婚姻家事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分析,并列明双方当事人及法院各方对于案件的不同观点。同时,从律师实践办案经验的角度进行分析,并结合近些年来不断完善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点评。后,从学者的角度阐述不同观点的根源所在和立法支撑,以及引发的一些立法思考。
《牵手一世情》的两大特色:(一)一般的婚姻两性书籍以心理学或社会学为基础,在解决表面问题上或许有一点作用。但真实长远的效果令人怀疑。《牵手一世情》现象,透视本质,揭示出了婚姻的实质。是一种新颖别致的婚姻价值观。 (二)作者夫妇二人以相互呼应的方式写作,站在丈夫和妻子的不同角度看同一问题,问题一目了然。效果立竿见影。此外,作者还将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关于婚姻的教导融会贯通,发现问题深刻。解决问题,令人耳目一新。
本书主要通过对法院审理婚姻家事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分析,并列明双方当事人及法院各方对于案件的不同观点。同时,从律师实践办案经验的角度进行分析,并结合近些年来不断完善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点评。后,从学者的角度阐述不同观点的根源所在和立法支撑,以及引发的一些立法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