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婚姻合伙理论解读婚姻和建构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目的是为了从公平正义的角度保证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书试图从婚姻合伙这一崭新视角,寻求协调夫妻个人利益和婚姻共同体利益的支点,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鼓励婚姻双方分工合作、互惠共享,防止婚姻中一方对另一方的“系统性剥夺”,以期合理分配婚姻的利益和负担,终实现夫妻个人利益与夫妻共同利益的兼顾。
本书为法学教材。根据《婚姻法》《继承法》规定的各章排列顺序,对课程章节布局和内容设计做较大调整。分为婚姻家庭制度概述、结婚制度、家庭关系、离婚制度、继承制度五篇。反映本学科主要观点和近年来普遍认可的学术新成果,并设专节的经典案例分析与探讨。
《唐律》为现今尚存于中国完善之一部法典,其内容上承战国“法经”以降诸律,下启宋元明清之制,俨然为中国固有法系之代表,且影响周边诸国法制之发展。综观中国传统法律中,与财产继承相关条文,多半于唐世完成法制化历程,且为宋代财产继承法之大备奠定良好基础,因此本书以唐宋二代为探讨核心。本书分六章论述。章“导论”,系以同居共财制为核心,探讨唐宋家庭财产制之形态。第二至四章偏重继承形式之探讨。如第二章“法定家产均分继承”,首先探讨法定诸子均分制的起源问题,以及唐宋时期土地继承法下的社会背景,借以明了其间转变。第三章“遗嘱财产继承法”,探讨唐宋遗嘱法之起源、要件及其效力问题。第四章“户绝财产继承法”,则依持分人身份之差异,探讨唐宋女子户绝财产继承权,以及命继子、近亲与户绝财产之关系。第五章
本书是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精品资源共享课教材,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继承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精选了婚姻、家庭、继承法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评析,共分为违反婚姻法基本原则案例,亲属关系案例,结婚制度案例,家庭关系案例,离婚制度案例,继承制度案例,涉及少数民族、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家庭继承案例,涉外婚姻、继承、收养案例,婚姻家庭继承法综合案例等九个单元。本书用生动的案例、精辟的设问、详尽的解析,对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和透彻的说理,吸引读者深入思考,以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便于高等院校师生从事教学以及法律研究工作者、实践工作者、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学习使用。
未成年子女监护是婚姻家庭法回归《民法典》之后必须面对的课题,作为民法和婚姻家庭法的混合制度,未成年子女监护制度需要通过民法理论体系与民事权利体系的进路,实现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的权利义务与民事权利体系的全面对接。本书以未成年子女监护体系的融贯为全书的精神线索,以未成年子女监护的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为研究对象,具体围绕未成年子女监护的内在体系、形式体系、规范体系、权利义务体系以及救济体系展开。作者秉持融贯思维,尊重现有 监护统摄亲权 的制度格局,采用法理分析、法教义学的规范分析、比较法学以及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以解释论为路径,以体系思维查漏补缺、填补漏洞,既从宏观上关注未成年子女监护制度与民法整体制度的逻辑融合,也注重从微观上分析父母监护具体职责的法律属性,力求在保持身份法特
本书对我国婚姻家庭继承法研究领域的最新前沿学术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包括:对结婚制度研究、夫妻财产制度研究、亲子关系制度研究、监护制度研究、离婚时的家务劳动补偿及夫妻财产分割制度研究、遗产范围界定研究、法定继承制度研究、遗嘱信托制度构建研究、遗产管理人的权责制度研究、遗产债务清偿制度的现代化演进与构建研究、家族财富传承制度构建研究、家事调解制度研究等内容。本书内容丰富、说理详细,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既可以丰富和发展我国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的基本理论,也可以为我国法律实务界人士解决司法实践的相关问题提供参考。
本书是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的相关法条为主干,对相关条文进行逐条解读。本书体例如下:1 法律适用提要。由法律专家撰写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2 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解读,且每个条文都提炼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3 配套法规解读。对与主体法重点条文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解读,使观点更为鲜明、准确,语言更为通俗、精炼,更便于读者理解和适用;4 关联法规索引。详细列出与主体法条文相关联的法规的名目,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5 典型案例精选。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6 附录相关法规。书末附录一些较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强了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和实
本书是由粤港澳三地23位婚姻家事法律专家通力合作编撰而成,首次汇集整理了粤港澳三地的婚姻家事法律法规,深度对粤港澳三地婚姻家事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全书积极回应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与粤港澳三地居民日常生活最密切的婚姻家事领域的法律问题,深耕细作,惟实励新。本书不仅可以作为粤港澳三地从事跨境婚姻家庭、跨境财产继承、跨境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士必 备之工具书,而且也可以作为粤港澳三地居民处理相关日常问题的案头参考书。
本书对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进行全新的、系统的论述,凝聚了作者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和法律实务的心血,全书分为四编九章,从婚姻家庭法与身份权、亲属身份产生与消灭、身份人身关系、身份财产关系四个大的方面对中国婚姻家庭法做了全面阐释。本书既对中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规则、理论、实践问题作了系统的阐述,又对婚姻家庭法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和疑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对于法律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大有助益,也可以为将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提供借鉴。
本书是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的配套辅导用书,按照教材的章节安排了同步练习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课程内容,真正把专业知识学好。每章都设有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等题型,同时还考虑到了法科学生通过司法考试和考研的需要。书中*后附有三套综合测试题,便于学生进行考前模拟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评注 总则》为平装。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组织编写和审定,本书以中国婚姻法律制度为基础,结合各个具体法律条文,以日本、德国婚姻家庭法评注大全为蓝本,,以经典案例分析为视角,可作为理论研究者和司法实务者的权威参考图书。
.
本书系统介绍了婚姻家庭与继承专业律师需要掌握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流程,与一般的本科生教材不同,本书以律师业务流程为线索,针对律师业务中的各类业务知识及办案流程和技巧展开讲解,突出实务操作性。本书对律师业务的基本内容,执业中的基本程序,业务中律师的素质,以及律师需要注意的问题,处理业务中的律师技巧等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对于新任律师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夫妻财产制与财产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问题研究》针对理论界和实务界较为关注的夫妻财产制与财产法规则的主要冲突,即财产归属、物权变动和权利行使方面夫妻财产制与物权规则、夫妻债务认定上夫妻财产制与债法规则以及夫妻间赠与问题上夫妻财产制与合同法规则方面的冲突进行研讨。笔者认为,解决冲突的方法是“内外有别”:针对婚姻内部的财产关系应当适用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规定;针对婚姻外部的财产关系如两种规则内容相左,应当适用财产法规则。《夫妻财产制与财产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问题研究》的出版将为法学师生及立法、司法工作人员认识和解决婚姻法与财产法的关系问题提供新的思考路径。
人文主义是一种以人为中心、为目的的思想或观念,也是看待人与事物的一种视角或方法。如何使离婚法更好地服务于人,维护人的利益、满足人的合理需求,是离婚法的宗旨所在。因此要求离婚法在制定、修改、完善中突出人的中心地位,以人为离婚法的目的,尊重和保障离婚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人权。本书根据离婚法人文主义的应然性要求,对离婚法进行了人文主义实然性的检视,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为帮助读者特别是广大青年朋友更好地理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本书依据新修订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平实的语言对相关婚姻法律问题和难点进行分析与解读,通过实务问答的方式让法律走出神秘殿堂,回归现实的生活视角,希望借此帮助和指导婚姻家庭关系当事人正确地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婚姻稳定。 就体例而言,本书主要分为《婚姻法》法律知识实务问答与经典案例精析两个部分。其中,法律实务问答根据内容分为婚姻法基本概念与原则、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夫妻财产关系、家庭亲属关系、收养制度和涉外婚姻制度7个章节,针对近年来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结合*修订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加以解读。第八章典型案例评析,通过选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纠纷中的典型案例,以真实、
婚姻家庭继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民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重要职能。婚姻家庭继承法课程。是民法学教育中一门必修的主干课程,《婚姻家庭继承法》在编写过程中,突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并在注重阐述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同时,明晰了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内涵,同时结合澳门婚姻家庭继承制度进行编写,为澳门学生学习和适用婚姻家庭继承制度奠定了基础。《婚姻家庭继承法》由翁文旋、张剑芸编写。
本书为《帮助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五步法"工作手册》配套小画册,家庭暴力像毒瘤侵害着你、我和她。在紧张、恐惧和无助的生活中,我们丢失了自尊与自信每个人都渴望拥有温馨的家庭,每个父母都期盼孩子能健康成长,远离家庭暴力不再受其伤害,是每一个女性应该享有的权利!为改变处境我们要努力。我们要做一次新的选择。本手册主要内容是拒绝家庭暴力的"五步法"。
《比较法视野下的现代家庭财产关系规制与重构》采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对家庭财产关系做了深入研究,值得推荐。
《婚姻法前沿问题研究》作者徐静莉、王坤通过研究认为,尽管2001年《婚姻法》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作为一个阶段性、过渡性的立法措施,其制度性的缺失以及内容的过于简单,难于操作,使其仍然有很大的修改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存在着重大的制度性、体系性缺失。婚姻家庭法的制度体系尚未全面确立。缺失之一是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专门法律,缺乏有关亲属制度的一般规定。缺失之二是未设立亲权制度,使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过于简单,不利于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二是有些规定未能达到与时俱进,缺少新意。结婚制度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修法,对结婚条件未作任何修订。三是现有的制度规定中存在内容失之过简、规定过于抽象、难以操作的问题并未得到实质性的改变,这导致司法实践中,由于法条过于简略、无法操作、法官
离婚案件需要处理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二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三是财产分割。夫妻财产分割,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都是当事人反复争夺的焦点。 《夫妻财产分割模式》尽可能涵盖现实生活中各种热门的传统财产及新型财产类型,在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定中性地提炼出14种财产分割模式,并将婚姻法与劳动法、侵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继承法、金融法、税法等部门法结合,注重实体法,兼顾程序法,帮助读者融会贯通。 《夫妻财产分割模式》就像一张精致的婚姻法与其他部门法结合的“鸟瞰图”。对普通读者而言,它是保护婚姻财产权益的“圣经”;对法律专业人士而言,它是查阅婚姻法律实务知识的便捷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