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构建并完整地介绍了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法原理和税收规则的框架体系;对企业并购重组的定义、交易架构、交易流程以及交易实质进行了详细的理解和剖析,可以帮助读者把握为什么要这样进行所得税处理;对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以及涉及的其他税种进行了大量的总结,以公式、图表等方式体现,并且有大量的案例分析,可以作为实务者进行实务操作的指南和工具书。
本书为作者多年来在相关领域潜心研究的成果结晶,从公司法与证券法之间的互联互通角度来进行理论思考,具有研究视角的性和新颖性,论证资料丰富充实,朝向学界密集讨论的重大命题,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同时,本书中的若干章节瞄准上市公司和A股市场上的实务难题,提出可供借鉴的域外发达市场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方向,使得研究同时具有相当程度的实践意义。
中国新破产法实施已经四年有余,继续反思破产法实施效果是破产学界与业界永远的使命。李曙光编著的《公司重整法律评论(2012第2卷)》提供了三篇精彩的案例研究作为本卷开始,从案例中提炼出来的原理和规则对我国破产法未来的立法和实践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次,从法官的角度解读破产法的实施、重整中的公司治理、金融背景与公司破产重组的关联,等等,每篇论文都给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重要思路。
《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与防控指引》立足职能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细致梳理了企业从设立到终结的全过程所可能出现的各种现实法律问题与风险,涉及民事、刑事、行政领域近1700个风险点,同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提炼总结了各个风险点相应的防控措施,为创业者和企业管理者如何在生产经营中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指引,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在人人都想当老板的时代里,创业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即便是金融危机的寒风也没有动摇无数人创业的决心。在国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式,创业也是好的就业方式。创业的路上,多一种声音就多一种理性,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这本书。为了让自己在创业的道路上少走一些弯路,建议您能静下心来读完,衷心地希望通过这本书,能为
社会进化,事业万端;匪惟其范围有大小之分,而且其经营亦有难易之别。同一事也,有一人之力不能经营之,集数人之力,则能经营之矣。此无他,孤掌难鸣,众擎易举,一人之智能弱,资财薄,所成就亦有限;而数人之智能强,资财厚,所成就亦无穷也。
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现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已经逐渐从沿海发达地区向内陆地区延伸,整个行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但由于该行业的起步较为落后,市场化程度较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一直以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物业管理高质劣,且服务活动中常有违约或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些现象在现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中屡见不鲜。对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而言,法律风险并非是难以规避和防治的,如果企业能够及时地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认识到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立足于实际采取切而有效的措施,即可限度的降低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研究》立足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这一主线,聚焦于金融控股公司区别于一般控股公司、单一公司的特殊性,由此引发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的特殊性以及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失当所导致的特殊风险,并针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中的特殊问题,力图构建出良好且系统的内部治理制度予以回应,同时借助外部规制强化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行和实施,是纸面的需要转化为现实的必须。本书主要运用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分析我国金融控股内部治理机制具有的特殊性,并对由此产生的特殊风险提出了特殊的治理需求,系统建构了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优化方案和为未来的持续优化指明方向,以充分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经济功能,降低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防范生成系统风险。作者从法学研究角度
中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高中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进一步提高我国中央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中央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中央企业稳步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报告(2013)》分为四章:章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建设;第二章为中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经验;第三章为中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典型案例分析;第四章为美国大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启示。系统分析了中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与现状,并对我国未来中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发展提供了指导和建议。
本书认同关于法人人格与法人财产权利的交易性功能,但却认为,这仅仅是法人与其财产之关系论中的一层含义。如果进入法人与其财产的制度关系史将会发现,在团体人格的形成与变迁过程中,财产制度一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团体人格的产生是团体财产制度发展的结果,团体人格类型演变也是通过团体财产制度的变化而实现。团体财产制度之所以会发生变化,无非是要将“为财产而活”的法人的“生命”,限制在为法人成员与社会公众牟利,或至少无害的限度以内的安全机制。考察法人财产制度,法人制度之长处与弊端便可一目了然,调整法人财产制度,则可进一步使法人制度趋利而避害,推动民法现代化与社会化。
“既要进得去,又要出得来”,这不仅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资本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股东退出法律制度正是资本之“出”的制度安排。本书首先阐述了股东退出法律制度的构建准则,即股东退出法律制度是在人合与资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公平与效率、公司自治与国家强制等几组矛盾中寻求平衡的结果。在此基础上,本书根据股东在退出过程中的意愿,分别从主动退出和被动退出两个方面阐述了股东退出的具体路径。
《2015年君合业务研究报告》为君合律师事务所针对整个法律非诉业务市场所做的研究报告,包括公司与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税务、房地产、劳动法、传媒娱乐、国际贸易、商标、仲裁等领域的重要立法动态,市场热点问题研究,未来发展方向等内容,为法律人了解的法律业务提供了参考,本书适合律师、公司法务、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法律从业人员阅读。
本书是作者参与中国破产法制度建设二十余年思考的汇总,凝聚了作者参与立法实践、学术研究、个案分析时的创见。作者身为国有企业破产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和2006年中国新破产法的主要起草人,直面立法与破产实践的相关问题,不断扩展破产法律制度边界,丰富破产法律制度内容。本书收录的文章既有立法建言、新法阐释、制度研究,又有实施分析、案例意见和专家报告。同时,作者丰富的社会经历使得本书收录的文章以破产法为基点,辐射面很广,触及了中国社会经济转型与法律转型的诸多热点问题。
《公司法改革——公开股份公司法的构想》一书是早稻田大学上村教授的专著,该书严格地批评了日本的企业社会以及公司法学说的现状,并立足于股份公司制度的本质构建了贯穿股份公司法理论的新体系。本书由五个部分组成,部分至第三部分是本论,开头部分是序论、结尾部分是补充。在序论的“日本人能否有效运用股份公司?”中,上村教授指出:股份公司法制度是为了有效运用和“级的证券市场”——包括还未购入证券的各个市民阶层在内的流动性比较高的证券市场而生成的,但迄今为止日本的股份公司,即使是公开公司,也基本上未有效运用证券市场制度;按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是在行政指导的保驾护航下的间接融资,公司作出经营决策也基于通产省的产业政策(从上而下的行政指导);还指出,在股份公司缺乏使用证券市场的标准装置的情况下,
独立董事制度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近年来我国公司法领域的一次重要的法律移植活动,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本书从法学与管理学的双重角度,兼及法经济学与法社会学的分析方法,对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成败得失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透过独立董事制度,探讨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和治理运作中的若干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乃至公司治理结构的立法、执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以公司清算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基于此主题与中心,全书贯穿两条主线,一条是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以清算的价值理念,即公平价值、秩序价值、利益价值为基点,系统检视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另一条是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探寻在公司清算制度中全面而系统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边界和路径。
本书分为两大编章:编为国有独资公司法人制度法理基础,第二编为国有独资公司法人制度条款设计,并围绕着从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经营和终止的整个“生命轨迹”而编制,基本涵盖国有独资公司法律制度的各个方面。本书特别注重将公司法理论与公司法律实务结合,本书分为双层结构,层结构为法理基础,第二层结构为制度条款设计,为了准确地理解制度内容和条款,汇编中各章均专门标有该章相关重要的词语的法律释义以及各章制度具体实施中应该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