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破产法的基础理论仍然存在诸多争议、立法还存在不足之处,从而对司法实务带来了诸多困惑,带着对这些问题的疑惑,作者对破产法中的基本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广泛的讨论。为更系统地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变革中的破产法:理论与实证》在对我国现行《破产法》立法框架和本人授课讲义框架整合的基础上而展开,结合国外破产法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以及我国两部《破产法》的具体制度进行理论方面的深入探究和实例层面的充分论证,从而为完善我国破产法的具体制度献言进策。
一 为满足广大法律工作者和政法院校师生的需要,而编辑本丛书; 二 丛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重要的部门规章。主体法采用宋体五号字,相关规范采用楷体小五号字,并且加框,以区别于主体法条文; 三 丛书逐条归纳条旨,在每个条文前以[]标示; 四 丛书或以脚注的形式或通过新旧文本对照,努力体现主体法近修改的情况; 五 丛书收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为*有效。
破产制度的建立本身是利益调整机制的变革,设计破产制度的目的即在于提供一种公平、公正的且有效率的债整理与清偿程序。本书从分析破产制度对利益平衡机制的需求出发,论证了破产法的利益平衡机制是私法原则在破产法中的具体体现,阐述了利益平衡机制所包含的整体利益优先、破产利益平衡与破产治理、破产程序中的利益调整规则,进而论述了利益平衡机制在破产制度中适用的相关问题。
本书汲取外院校物流专业特色和物流企业实践经验,构建适用于物流职教师资本科的教学法体系,围绕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手段、教学资源与环境、实践教学等开展物流专业外教学法比较研究。本书具备三个特点: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二是学生学习需求与教师教学相结合;三是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
本书的*特点是理论与实践并重。我们深知,缺乏理论根基的实践操作难免带有盲目性,难免造成高成本而低收益、甚至无收益的结局;而缺乏实践操作的理论研究则难免具有空想性,难免成为虽有创新度但却毫无实践意义的只能束之高阁的思维产品。为此,本书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对并购的诸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分析,同时对于我国并购实务操作的具体流程、法律文本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和阐释。这使得本书同时具有了知识性、可读性和实用性。 此外,本书注重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研究我国的并购现象。我们深知,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所出现的企业并购活动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我国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日益落实而渐次发展起来的。为此,本书详细论述了我国并购活动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心路历程,并且强调以我国不同
这是中国著名的民商法学家王卫国教授所撰写的关于破产法条文的精辟解说。其特点有三: 其一、作者亲历破产法立法全过程。作者亲自参加了破产法的立法过程,用作者的话说: 自1994年起,我就一直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级成员,直到2004年6月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后,我又应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之邀协助草案的修改工作。对于这部法律,我所倾注的不仅是心力,而且是感情。 所以,作者明晰破产法的立法精义。 其二、兼顾法律适用与学术研究的需要。本书对《企业破产法》条文的释义,采用了法条解析与学理阐述相结合的方式。为便于读者理解,还插入了一些自编的示例。在国际比较方面,为节省篇幅,一般不作国别介绍,主要以基于各国经验的200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破产立法指南》为引证文献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对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配合企业破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帮助广大读者理解、掌握和运用该法,参与此次立法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专家、学者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该书对企业破产法逐条进行了深入、全面、权威的阐释,并附录了与企业破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立法文件。 本书内容权威、准确、实用,是企业、债权人、债务人、消费者、投资者、股东、员工、政府等的权威用书。
跨国破产是90年代国际社会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之一 本书从跨国破产的核心问题——破产的域外效力入手 采取比较研究和判例研究的方法,力图对跨国破产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尽可能结合中国的有关立法做必要的阐释 本书分为十二章,约30余万字。
本书作者凭借长期从事破产案件审理的实践经验,依照新破产法的体例,结合破产法基本理论及破产法新、旧司法解释,对审判实践中破产法适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析。见解独到,说理透彻,对法官、律师处理破产案件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企业并购是盘活国有资产,壮大优势国有企业的重要方式,是民营企业膨胀、外资进驻中国的快速通道,已经成为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经营者、学者、律师、会计师共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本书融合经济学的理性分析与法学的缜密思辨于一体,在告诉您立法的同时,也告知您解决企业并购问题的具体方法。
本书首先介绍了中美两国破产法制的演变与特点,进而从破产程序的启动、破产案件的管辖与受理、管理人及相关程序参与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重整制度、破产清算制度、跨境破产这九个方面对中美破产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
本书从法理学视角,对立法学中的理论问题予以梳理,并以此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建构进行评析,以期建构适格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全书共5章,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的含义,社会何以需要立法;立法问题之一:立法、法治建构与传统法文化;立法问题之二:立法伦理与基本原则;立法问题之三:立法语言;立法实践的思考—以破产管理人职业化制度为例等。
破产救济,作为适用于特殊案件的一种救济方法,是指债务人处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时,有关利益代表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或请求对破产预防之方法,及对破产程序中有关利益代表利益之救济途径。当然,破产救济还是一个程序问题,也是一个制度问题。在本书中要解决为什么要选择破产救济这一救济方法即“为什么破产救济”和怎样行使形式多样的救济方法即“怎样破产救济”两大问题。 首先,“为什么破产救济”。 后,把握并借鉴破产救济国际发展变化趋势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相关意见,构建和完善我国破产救济制度。 在讨论破产救济形式与制度时,笔者采用比较法学之研究方法,在介绍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并探讨了我国现有破产相关规定及新破产法草案的每一个条文并提出自己的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