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内容涵盖破产清算案件、破产重整案件、跨境破产案件、破产衍生案件四大类,具体包括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北京中电华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承认德国亚琛地方法院破产裁定案等在业内甚至全国范围极具影响的案件,部分案件为当时国内首例创新性案件。在破产法律问题方面涵盖了实质合并破产的审查标准及程序规则、大型企业集团重整重点问题、中小微企业简易快速破产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和特殊规则、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审查标准、出售式重整重点问题等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界关注的重点和前沿问题。每篇案例均包括案件基本情况、涉及法律问题、案例分析和结论四个部分,层层递进,实现对案例抽丝剥茧般的 精细解剖 ,
作为国内外知名的破产法学者,陈夏红的本书内容聚焦于破产法领域的立法、司法及趋势,既有国际范围内破产法领域的动向和趋势,也有中国破产法理论和实务中的热点探究。本书内容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切入:(1)眼中事,聚焦于我国当前破产法领域的热点、前沿问题;(2)战疫录,聚焦疫情之后国际范围内围绕疫情应对在破产法领域采取的改革措施;(3)世界观,主要聚焦世界范围内破产法领域的热点和动向,不乏一些发人深省的主题。(4)人物志,着重发掘破产法领域的重要人物和事件,以及公众人物和破产法相关的故事。(5)枕边书,以主题阅读引发的破产法联想为主,通过破产法视角切入史学、文学、经济学等领域的新书,提供别具一格的观察视角。
本书以内地法院对香港清盘程序认可和香港清盘人到内地跨境履职的审查为切入点,对跨境破产和区际法律冲突两个主要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厘清了香港清盘的一些概念,并通过流程图的方式作了直观的展示。作者通过对大量内地与香港有关跨境破产管辖方面的案例、内地与香港在区际跨境破产合作方面(包括成功与不成功)的案例的介绍与分析,揭示了《试点意见》以来双方法院对彼此的态度,展示了一国之下区际跨境破产合作的难点和要点。对内地破产管理人和香港清盘人分别在本地履职的具体职权进行了列举式加比较式的研究,使读者可以对破产管理人及清盘人职责的具体内容、履职应注意的特别之处以及履职不当的责任有清晰的了解。最后结合工作实践对中国(内地与香港)区际跨境破产合作提出理论依据及建议。
关联企业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动摇了规范企业行为的传统法律框架和风险配置机制,使得各部门法均需要重新审视相关制度,并进行回应。在破产法领域,当关联企业的财产、业务、人员等人格要素高度混同之时,破产撤销权制度、破产无效行为制度、衡平居次原则等以法人独立破产为基础的传统破产规制手段则存在较大的局限。此时,如果仍然坚持关联企业成员独立破产,那么将无法识别所有破产违法行为,或者区分混同资产所需成本极大,难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破产法价值。 发轫于美国判例法实践的实质合并破产提供了一种新的规制思路,即在特定情形下排除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将各成员企业的破产财产合并为一个 资产池 以供所有债权人公平分配。但是,此种做法在本质上否认了关联企业成员的独立法人人格,其滥用可能对法人人格制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 破产法新视野 系列丛书,旨在学术与实务相辅相成,以多元视角观察破产领域,欲达 实务为学术提供思路,学术为实务解答疑惑 之功效。丛书第一卷以 破产重整制度的革新 为主题,立足破产实务焦点问题,探讨 重整与公司治理结构 、 重整中的金融工具 、 特殊类型企业重整 、 预重整 等破产法领域前沿问题,畅谈重整制度革新的各种可能性。本卷不仅有理论学者,更有实务人士踊跃来稿。第一卷除主题研讨外,更设有 实务争鸣 、 破产学园 、 域外来鸿 等丰富栏目,满足不同读者人群的阅读需求: 实务争鸣 为实务工作者展现原汁原味的破产实践操作指引; 破产学园 旨在帮助法科学子加深对法律规则之理解; 域外来鸿 分享比较法上破产领域的重要文献,为破产法学者开拓视野。
本书收录17篇佳作。其中, 学术人生 栏目旨在向我国破产法学界泰斗王欣新教授致敬,全文收入了徐阳光教授与王欣新教授进行的 七十不惑 之学术人生漫谈对话实录,亦是对王欣新教授七十华诞的献礼。王欣新教授在其第四部自选集《绝境再生:破产法市场化法治化实施之路》序言中写道: 生活本是没有退休之说的,所谓不惑者,只是能有更为明确、现实并具有谦抑性的目标,能够让我们较为愉悦地减负前行。 王欣新教授在破产法治事业道路上从未停歇,而徐阳光教授为这部自选集撰写的编后记可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王老师的学术人生、学术贡献和学术精神。 困境拯救 栏目总结了比利时破产预防制度的晚近发展,以及破产实务一线的法官和管理人在重整案件办理中的心得体会与所思所想。 债权保护 栏目关注的是职工住房公积金、以物抵债、不良资产转让
随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破产法制度获得了的发展。同西方国家比较完备的破产法制度相比,我们现行破产法显得很不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因此急需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制度。本书能过对西方国家破产法制度的深入剖析,采取比较研究和综合分析的方法,力图对我国破产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并为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制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书是“第二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的优秀成果展示,收录了本届论坛前后组委会收到的优秀论文、会议讲演等重要文章与观点,以飨读者。内容包括“债务人财产及相关权利”、“关联企业及特殊主体破产”、“破产案件审理及政府职能分工”和“清算与破产的衔接及其他”等专题以及“观点摘要”和“会议发言”。这其中无论是高校老师的力作,还是法官、律师等实务界人士的佳篇,以及他们的观点摘要、会议发言等,都观点明确、论述规范、内容新颖,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破产法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思想。
本书关注的是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和在破产程序中的特殊保护问题,研究内容以我国现行破产劳动债权保护机制是否合理以及如何优化为核心。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将破产劳动债权安排在破产财产分配的首位,这一规定体现了对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保护和对劳动者利益的充分关注,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干预私法领域并对相关群体进行的倾斜性保护。然而,这一规定在债权平等的基本原则下,不免让人们产生疑问,其与债权平等原则是否相悖?这涉及到法律的利益平衡和对债权的价值判断。更令学界所争议的是,如何处理破产劳动债权与担保物权的关系,二者的顺位如何?破产法作为调整市场秩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法律,应当优先选择维护市场安全、稳定市场秩序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还是应当优先保护具有稳
本书为“第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的部分优秀成果展示。从破产申请与受理,执行程序、强制清算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简易破产程序三个方面研究和探讨了企业破产实务和理论前沿问题,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思想,有利于促进我们对破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同时书中收录了第六届破产法论坛的文字实录。
本书是在现今世界各国改革和修订破产法,以及在我国颁布实施了新的《企业破产法》的背景下,系统研究破产欺诈法律规制有关问题的学术专著。本书基于我国破产法理论、立法和司法的现状,参照联合国《破产法立法指南草案》,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破产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试图建立起系统化的反破产欺诈法律机制。在此主题之下,书中研究了两个论题:一是破产欺诈行为理论和立法体系;二是设置科学、系统、完善的反破产欺诈法律制度。书中对破产欺诈行为的特定含义和构成要件、破产欺诈行为的类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并在综合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不同立法例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对破产欺诈行为应当建立概括性条款加类型化的立法模式。同时,在采用系统、实用、比较等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各项有关法律制度的功能和价值,从对
在竞争环境下,银行破产(支付不能)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经济现象。在全球范围内频频出现的银行倒闭、金融危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银行破产(支付不能)法律加拿大及欧盟诸国家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特征、内容及其适用情况,分析了银行监管机构的职责,同时还就跨国家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以及大型综合性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本书系统性强,内容翔实而新颖,具有重要的学术及应用价值。
项目化运作机制正是在现有法律体系对破产实务操作规则整体缺失的背景下,顺应了破产审判的实践需求,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后产生的一套在现阶段具有价值的破产审判管理体系。该机制的建立与尝试表明了破产法律人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同时也助推了破产法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从而达到破产法实施效果有效提升的目的。
本书以《企业破产法》的结构为框架,以破产司法进程推进为线索,共分10章,涵盖破产案件管辖、破产标准认定、破产撤销权行使、破产重整实施等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每个问题均围绕一个案例展开,通过提炼关键词、展示法官视点、剖析法律精神,把裁判思路和理性思考具体地呈现给公众,应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探索。本书既通俗易懂又有的理论深度,希望对研习、适用破产法有所裨益。
项目化运作机制正是在现有法律体系对破产实务操作规则整体缺失的背景下,顺应了破产审判的实践需求,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后产生的一套在现阶段具有价值的破产审判管理体系。该机制的建立与尝试表明了破产法律人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同时也助推了破产法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从而达到破产法实施效果有效提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