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两位作者都出身于海运企业,且从事相同的海事理赔工作(即从事海商法实践)。由于我们看问题的角度与中国的海商法学者有着较大的差异,所以深感中国海商法研究不仅严重脱离了民法基本理论,而且远远脱离了海运实务。这就导致中国的海商法学者,以及其著作,很难解决海上货物运输中现实存在的诸多法律问题。基于这种思考,本书特点在于是用民法基本理论指导海商法;第二是与海运实践紧密结合。例如,本书第五章涉及了许多其他海商法著作中从来都没有涉及的海商法问题,诸如“港口作业费”、“船期表要约”、“集装箱铅封费”“提单的套单风险及违法性”和“提单债权是否随提单转移”等一系列现今海运市场上经常发生的海事纠纷。本书共引用了近50余个中外案例,其中有50%是作者亲自承办的海事案件,其他外国案例均摘自几本英国著名
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
《中国海事审判(2012)》由广州海事法院主办,其前身是《海事审判》季刊,创刊于1989年,1999年改为年刊。刊物以其务实和探索精神,致力于总结海事审判经验,交流海事审判信息,探索海商法理论和海事审判实践中的问题,深受海商法界的欢迎,成为较有影响的海事诉讼专业刊物。
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