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这是法律法规首次明确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亮点二: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亮点三:提升统计工作效能。条例把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统计生产方式透明、统计调查成果共享、统计数据为全社会所用作为规范的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证券法共有14章226条,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为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落地,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法规, 包括《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采用大字形式,方便读者阅读使用。
本单行本收录了《企业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 对比2004年的《试行办法》,本次《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 (1)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2)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企业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试行办法》为8.33%),企业和职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试行办法》为16.67%)。 (3)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4)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 (5)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 (6)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7)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职工达
本书主要内容是针对跨境腐败问题,探讨如何建立包含追逃、追赃、追诉在内的全方位国际合作反腐败战略。该书从新的研究视角对日本、新加坡等国跨境反腐措施进行比较研究,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意义,国内目前很少采用域外法比较的方法来研究跨境反腐问题。同时通过对俄罗斯、新西兰、美国、阿联酋、新加坡等国*手资料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跨境反腐提供有益的借鉴。
法治是*好的营商。《 一带一路 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系列》构建了 一带一路 建设法治保障服务体系,是成员国统一认知和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丛书主要涵盖了产业合作、金融服务、劳工保护、公正司法、纠纷解决等领域的法律实务,旨在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和谐共赢的区域合作大环境。丛书有利于加强中国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的 政策沟通 和 法治互信 ,有助于提升我国法律的国际影响力。 本书属于涉外投资贸易篇系列。根据对外贸易法律体系,对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促进等规则作了阐释,有利于维护对外贸易经营者之间的民商事权益,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常会就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发生争议,一般情况下,对于劳动者工资标准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但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基本工资,或者对于劳动者工资仅作概括性表述,故劳动者每月实际发放的工资可能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并不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规范、明确的工资支付记录,明确劳动者的工资构成。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交劳动者的具体工资构成或明细,法院往往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银行流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个税缴纳证明等资料确定。
本书是高校经管类专业的核心课程,目的是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我们国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法律制度的基本架构和具体内容,掌握在具体的经济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应该如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掌握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经济法教学的基本任务就是解决学生对相关法律法规“知”和“用”的问题。“知”是指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用”是指具体解决各种法律事务的能力。目前已经出版的同类教材,应该说在“知”的方面做得很好,在“用”的方面也都有所重视,但还有不足。原因主观上是编者缺乏对市场主体法律需求的了解,更缺乏具体处理各种法律事务的实践;客观上是相对其他核心课程,经济法内容多而课时安排偏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目的的
自1993年以来,我国宪法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宪法地位。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的经济体制,它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必须靠科学、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保驾护航。市场经济是调整一定范围有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为了让经济专业在校大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范围地、地学习市场经济建设的经济法律法规,我们编写了本书。 在编写教材中,我们首先确定了经济类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目标定位,旨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追求交易安全、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知识和能力。为此,教材中突出实用性、实践性、实效性,突破了传统部门法划分的限制,并在教材中编入了一些在交易中必需的法律制度,如代理、民事法律行为以及部分民法、商法的内容,使学生在法学基础尚弱时亦能尽可能多地掌握市场经济有关实用的和可操作的经济法律法规。
“言中伦,行中虑——中伦律师实务丛书”是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各专业部门组织撰写的。本丛书共分5册,分别由资本市场、公司业务、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融与支持产权等业务领域的律师主笔。本书的编写离不开中伦各业务领域的律师们的不辞辛劳,他们将各自在执业经历中的点滴心血和宝贵经验凝结为一篇篇具有很高专业水准和突出实用性的文章。本文集的出版,不仅是为纪念中伦二十年来走过的路,更是为了与业界同仁分享中伦的所思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