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僵尸企业强制清算实践经验总结为基础,注重将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与实务操作相结合,将纷繁复杂的强制清算程序的每个环节一一阐述,对僵尸企业强制出清各阶段依据、操作方式、管理人职责、文书样式等进行梳理,对重点难点问题探讨研究,以期为进一步完善破产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改善营商环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参考性的实务操作指引。此外,鉴于强制清算法律法规依据较少,本书精心汇编强制清算相关的各地市政策性文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本书适合从事破产法律实务的律师、审计评估及相关工作人员,研究破产法及相关政策的学者、高校学生、政府工作人员、企业法务人员等阅读,既可作为操作指引,也可作为研究、学习资料。
亮点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这是法律法规首次明确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亮点二: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亮点三:提升统计工作效能。条例把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统计生产方式透明、统计调查成果共享、统计数据为全社会所用作为规范的重点。
本单行本收录了《企业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 对比2004年的《试行办法》,本次《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 (1)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2)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企业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试行办法》为8.33%),企业和职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试行办法》为16.67%)。 (3)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4)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 (5)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 (6)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7)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职工达
法治是*好的营商。《 一带一路 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系列》构建了 一带一路 建设法治保障服务体系,是成员国统一认知和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丛书主要涵盖了产业合作、金融服务、劳工保护、公正司法、纠纷解决等领域的法律实务,旨在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和谐共赢的区域合作大环境。丛书有利于加强中国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的 政策沟通 和 法治互信 ,有助于提升我国法律的国际影响力。 本书属于涉外投资贸易篇系列。根据对外贸易法律体系,对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促进等规则作了阐释,有利于维护对外贸易经营者之间的民商事权益,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本书以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 为视角,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农地改革方式,认为无论是农村集体化运动,还是家庭承包责任制,都是党和国家落实农村社会 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 基本策略。在对上海市郊区各试点和非试点地区调研的基础上,主要从上海市宅基地置换的背景、政策以及实践的特点等方面来描述宅基地置换实践。
本书从市场竞争法治展开(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力量源泉与机制动能),结合数据法治(重点考察数据保护与共享的法理及实践)、算法与人工智能法治(规制智能业态引发的权利、安全、伦理等问题)、应用场景法治(阐明互联网经济法治理论于不同具体场景下的多元理解),从四个维度系统而深刻地论述了互联网经济时代法治化治理的不同面向和合理进路。如何在新技术外衣下透析和把握互联网市场经济运行与发展的本相及规律,如何维护市场经济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推进互联网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平稳前行是作者着力想解决的理论命题与实践难题。 法治并不是特指某一部法律或某一项专门制度,而是一整套法律、法规、制度的有机结合,鉴于此,本书拟以汇编方式论述互联网领域所出现的热点问题及规制方案,以期助力互联网领域法治现代化的发展
本书共分三个部分:本书共分三个部分,程序应用篇、实体内容篇和公司犯罪辩护篇,其中较有代表性是 非法言词证据实务排除之五项要领 无罪与罪轻的辩护策略选择 凡是不以调查取证积极辩护为目的辩护,都是'耍流氓' 等文章。本选题所探讨的问题都是经济犯罪领域的热点和认识疑点等问题,因此,对经济犯罪领域的辩护律师和新入职场的律师是一本教科书或书。
本书是专门为物流企业管理人员编写的。本书以物流企业的整个业务流程为线索,详细介绍了每一业务环节的法律风险和管理对策。本书旨在从法律角度提高现代物流企业的实务操作技巧,帮助物流企业获得竞争优势,提高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本书是为非法律界读者而写,语言通俗易懂,可读性强,是物流界管理人员的工具书。
本书特点的是新旧法条对照表,该部分将新旧法条之间的未修改内容、修改内容以及新增加的法条通过列表的形式加以对照说明。本书便于读者以直观的方式在已经掌握的原法内容基础上,了解改变化,从而快速掌握该法的新体系和新内容。
2014年8月中旬,辽宁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进一步加快我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在省内进行了专题调研。本书是此次会议的论文。委员们在调研中感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改革全面推进,放权力度较大,坚持“接、放、管”多管齐下,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了行政审批部门的办事效能,方便了人民群众,效果很好。 同时,委员们也看到这项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简政放权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在涉及投资、转移支付、收费、交叉审批项目方面进展缓慢,部分下放权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牵动作用不大。二是简政放权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权力下放还不够完整,如有些审批事项的终审权没有下放到位;有的把决定权下放了,但还留下发证环节。三是简政放权后的配套政策措施尚不健全,如法人登记制度改革中的“宽
经济法学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经济法是确立国家经济秩序的法律制度,毫无疑问它对国家经济体制的建设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本书共分五编:编主要介绍经济法基础理论,包括七章,这部分内容在吸收以往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整和与重塑,突出结构合理、写作思路清晰、说理充分。第二编至第五编分别为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这部分内容紧扣社会实践,以法条为依据,依立法意图而展开,强调应用性、实用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在每章末尾,我们对本章知识进行系统的概括和总结,以帮助学生和读者对该章知识系统的了解并易于抓住重点;每章后附有典型时新的思考题,以帮助学生理解、消化课程内容。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是一个历久弥新的重要理论命题。 在深化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的今天,重估“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价值,对“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进行再认识,对于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路口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路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经济转型的法治路》是在决策咨询课题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围绕服务经济、海洋经济、航运经济、邮轮经济展开法律分析,旨在为新形势下与部分现代服务业相关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经济转型的法治路》由李小年所著。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调整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与管理的经济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经济法》普遍成为高等院校的必修课程。编者在吸收借鉴国内既有的经济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市场流通法律制度的内容,并有所创新,以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微观管制与宏观调控为核心价值追求,遵循主体、流通行为概述、流通秩序、纠纷解决的逻辑顺序,对我国的流通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阐述。
本书以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经济法理论、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经济协作和经济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系统而简明的阐述。既注重经济法的各种基本观点和理论,又反映了一些法律修订的重要变化,内容系统、翔实,有很强的实用性。
法经济学是运用有关经济学的理论、方法研究法学理论和分析各种法律现象的学说,它以 个人理性 及个人主义方法论为研究方法基础,以经济学意义上的 效率 为核心衡量标准,以 成本 效益 及*化方法为基本分析工具。本书在回顾侵权法经济学分析历史的基础上,基于法经济学中有关经济人、效用*化和稀缺性三个基本假设,在波斯纳定理、帕累托*标准、卡尔多 希克斯效率标准和理性选择理论的指导下,运用个人主义方法论、实证分析、规范分析、激励分析、均衡分析和博弈论等法经济学分析工具,对侵权法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和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包含与侵权法密切相关的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归责原则、损害赔偿和法律适用等问题。通过经济学分析和解释,作者得出了一些有关侵权法方面的认识和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分别对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
当今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作为一个经济、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经济法在理念、原则和利益本位等因素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契合性,以及经济法在保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功能,这些都决定了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实现过程中,经济法的保障功用不可或缺,其中财税法、金融法、产业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消除和排解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促进了经济有序和协调的发展。
中国是世界上重要的经济体之一,是欧盟也是德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除此以外,中国多年来在法律领域与德国进行紧密而相互信任的合作。一年一度的德中法治国对话就是这种合作的形式之一。在这一背景之下,有必要向中国的法学学者、教师、学生、法官、行政官员和咨询人员介绍*的德国经济宪法和经济行政法。 这本著作是以已经出到第15版、翻译为多种语言的《一般经济行政法》教科书为基础撰写的教材,在德国还以CD形式出版。希望本书对中国经济宪法与经济行政法的研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