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围绕不良资产主业,不断创新、丰富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大量运用债权、股权、资产管理等金融工具。围绕金融风险处置,相继进入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等业务领域。金融资产公司能够实现商业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得益于持续探索创新、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内涵,得益于对不良资产及相关金融领域的深耕精研,得益于对依法合规生命线的长期坚守,得益于对各类风险防控方法的熟练运用。?本书即是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不良资产为核心的各类业务、金融市场及相关金融工具、法律风险防控方法的集中呈现。于理论研究者而言,可以为其了解业务实践、理论结合实际提供良好素材和独特视角。于金融从业者和法律工作者而言,亦为不可多得的专业工具书。其中精彩,掩卷不止。
本书将我国古代流通经济法制分做古代流通经济思想、古代交通运输管理法制、古代粮食管理法制、古代专卖法制、古代市场管理法制和古代对外贸易管理法制六个专题,并分阶段阐述了中国历代流通经济法制的发展脉络,叙述和总结了一些涉及流通经济的重要思想成果、重要法律制度和政策,对中国古代流通经济法制进行了综合性的开拓性的研究,并得出一些中国古代国家力量和流通经济兴衰之关系的规律性的认识和结论,以期为今天法制如何促进和保护商品流通提供参考。
李红润编著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协议研究》主要借助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协议的订立和内容进行研究,着力完善我国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协议法律制度,《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协议研究》旨在更好地实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目的。
本书作者自20世纪80年代初致力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本书从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关系入手,并从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和区别上,论述了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功能与任务,它的调整对象、调整原则与调整方法,它的内容与体系,它的立法与实施等各种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建立了本书特有的经济法理论体系。本书第五版主要是文字上做了一些斟酌和调整,内容上对8年多来国家的改革和经济法的立法与实施新情况也作了适当反映,原版的结构体例和基本内容基本维持不变。
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替代手段,似非却是,仲裁成不成功的标准之一,反倒要看其能否经得起在法院的异议,无论是针对仲裁裁决的,还是针对仲裁员的。香港的法院,常要决定仲裁裁决的上诉许可、执行,仲裁员的撤换,或是因存在仲裁协议而搁置诉讼,因而有机会考察仲裁及其参与者。可喜的是,《仲裁条例》要求的“不干预”和“当事人自主”原则,在实践中适用得很合理。香港,已是最重要和最受尊重的仲裁中心之一。
本书作者自20世纪80年代初致力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本书从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关系入手,并从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和区别上,论述了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功能与任务,它的调整对象、调整原则与调整方法,它的内容与体系,它的立法与实施等各种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建立了本书特有的经济法理论体系。本书第五版主要是文字上做了一些斟酌和调整,内容上对8年多来国家的改革和经济法的立法与实施新情况也作了适当反映,原版的结构体例和基本内容基本维持不变。
本书是我国部全面研究和阐述中国经济法学史及其研究方法的学术专著,填补了中国经济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空白,开辟了经济法学总论研究的新领域。有三个特点:一是视新新颖,方法讲究。从学术史角度,全面研究中国经济法学史特别是总论研究史,在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中是新领域。从学术史角度展开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研究,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揭示脉络、评判得失,有助于疏理学科基础语词、范畴、现象、原理的源流,剖析观点、理论和学说的成因与流变,总结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发掘中国经济法学的学术积淀,提升经济法学学术规范,因此,对于促进中国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和成熟,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本书在经济法学研究上的独特视角和研究方法,亦使本书具有了独特的价值。二是资料翔实,信息丰富。作者在占有大量手资料
本书作者自20世纪80年代初致力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本书从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关系入手,并从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和区别上,论述了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功能与任务,它的调整对象、调整原则与调整方法,它的内容与体系,它的立法与实施等各种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建立了本书特有的经济法理论体系。本书第五版主要是文字上做了一些斟酌和调整,内容上对8年多来国家的改革和经济法的立法与实施新情况也作了适当反映,原版的结构体例和基本内容基本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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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司法适用研究》聚焦受贿罪,对重点疑难实务问题和法律、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进行深入探究,并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典型案件来印证和说明所论主题,同时着眼于系统梳理和解析有关受贿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回答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受贿罪法律适用问题,视角独特、新颖实用,对司法实务部门工作者办理受贿案件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受贿罪司法适用研究》聚焦受贿罪,对重点疑难实务问题和法律、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进行深入探究,并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典型案件来印证和说明所论主题,同时着眼于系统梳理和解析有关受贿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回答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受贿罪法律适用问题,视角独特、新颖实用,对司法实务部门工作者办理受贿案件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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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如下的逻辑结构为基础:规制关联交易的法律构成一个体系,这一体系由相关的法律制度构成,每一制度又体现为具体的法规范,不同的法规范则按的规则配置在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和税法等不同部门单行法中,从而保证法律规制的有效性。基于此,全书逐层展开法理分析,并参照各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探讨,进而提出完善我国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的建议。
《受贿罪司法适用研究》聚焦受贿罪,对重点疑难实务问题和法律、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进行深入探究,并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典型案件来印证和说明所论主题,同时着眼于系统梳理和解析有关受贿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回答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受贿罪法律适用问题,视角独特、新颖实用,对司法实务部门工作者办理受贿案件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中国农村需要什么样的集体经济组织?这个问题或许已经困扰我们很久。自1982年党中央第yi次关注“三农”问题以来,至今已经历了30余年。本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组织治理等方面进行了重构。2017年3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章第四节是关于特别法人的规定。其中第96条、第99条已明确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定为法人性质。在这样的背景下阅读本书或许会启发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制改革产生更深更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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