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与写作在遵循问题主义进路的前提下,以如何构建税务裁量的法律规制体系为主线,结合我国税务裁量的失范实践,在分析传统 立法 行政 司法 规制模式规则之失的前提下,引入协商规制模式以补充既有规制进路,进而落足于构建税务裁量的 立法 行政 司法 协商 协同共治的规制模式。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五章,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章 失范实践与根源探寻:税务裁量的实然径路检视 。第二章 制度定位:税务裁量的应然逻辑诠释 。第三章 规范规制:税务裁量传统规制模式的局限性反思 。第四章 协商规制:税务裁量规制模式的新发展 。第五章 协同规制:税务裁量协商规制与规范规制的衔接 。
本书回应了时下几个重要问题:第一,如何理解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法结构中的重要性;第二,如何在充分借鉴域外反避税经验,并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第三,如何充分利用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大环境,构建完整的反避税体系。
《中国税务律师评论》(第10卷)以涉税争议案件评析为主,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中国税法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既有对典型疑难税法案例的深入解读,也有对现代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前沿探讨,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税法案例在指导案件办理、完善税收立法和发展税法理论中的重要作用。本书作为中国税务行业专业性连续出版物,无论对于税法理论学者还是税法实务界人士,都具有积极的学习、借鉴意义。
虽然一直强调税权的集中与统一,但不同地区、不同主体在现实的税收执法、司法实践中仍有诸多不同做法,这源于理解上的不一。针对此情况,本书选取了税法工作中的现实案例,以及涉及税法的典型司法判例。除了邀请全国税务系统的税务干部外,还邀请了高校专家学者、律师参与编写。全书分为上篇税收实体案例研究,中篇税收程序案例研究,下篇税收诉讼案例研究。通过逐个典型案例,不但扩宽了对税法现象的观察视角,也丰富了执法部门的执法策略。对税务实践工作者、税务研究学者都具有较大参考价值。
在两岸关系全面发展的同时,两岸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进入新阶段。两岸法律制度特别是税法制度的差异性对两岸经济贸易往来带来新挑战,也为两岸税法学理和应用研究带来新课题。在此种背景下,两岸税制建设和税法发展的比较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此种比较研究也能为两岸税收政策制订和税收协议履行、两岸实务界相互投资与贸易往来提供咨询参考和专业意见。 作为两岸经贸协定重中之重的两岸租税协议安排,涉及两岸税制的特殊性和两岸税法的衔接问题。囿于经济发展阶段、特定社会政策、税收法治水平等主客观条件,两岸税法在历史沿革、法理依据和制度构建上有一脉相承之处,但也有诸多的差异性和不同点。财税体制改革成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而法治又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税收法治开始步入快车道。两岸税制建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主流税种,增值税滥觞于二十世纪,其计税原理本不复杂:增值税纳税义务一般依法由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时的销售方履行,其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通过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算而得,因此,增值税税收负担藉由经济流转链条层层转嫁给终端消费者实际负担,契合税收中性原则。然而,基于课税公平原则而根据纳税主体的差异和征税客体的特质所作的制度安排,却使各国和地区的增值税法之设计极尽复杂之能事。人类社会当前进入所谓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和战略性资源,数字经济现正高速发展且逐渐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国在这一时代图景下制定增值税法,起草的技术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其建制应否、可否、能否遵循量能课税原则,进而实现 合理设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公平分配增值税税收负
本卷在保持税法 解释 与判例 评注 过往定位的基础上,在稿源内容、作者结构、组稿模式等方面寻求创新,以竭力回应好 后税收法定时代 税收法治走向何方的 中国之问 。本卷共收录了18篇文章,根据文章内容设置了 税法专论 实务评注 成案研讨 执法实践 学位论文 等版块。
经过一年的精心筹备,《财税法论丛》第十八卷终于与读者见面了。本卷论丛秉持一贯的学术风格,在篇章结构上更加符合论文规范,栏目设置上除了保留 财税法基础理论 领域法学与交叉研究 及 全球热点财税问题 等经典栏目之外,结合当下财税法领域的热点问题,专门开辟 党的二十大与财税法治建设 税法总则与税法典 经典著作评析 栏目。本卷论丛以质取文,希望本卷论丛进一步夯实财税法的理论基础、拓展财税法的研究领域、促进财税法的学科发展。
全书从跨境数字化交易的基本特性和增值税制度的基础理论出发,研究当前现实问题和挑战产生的本源,通过对增值税制度管辖权的分析和重构,比较经合组织、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部分典型税收管辖区近年来在数字化交易方面的改革方案,从中汲取和借鉴规则制定、系统构建、实施措施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从税制设计与规则构建角度探索当代中国的跨境B2C数字化交易增值税管辖权制度的改革之道,以期能为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及促进税制发展完善提供些许思路。
全书共分十章:第一章绪论阐述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背景与创新之处。第二、三、四、五章分析信托与信托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尝试构建和完善我国信托所得税法律制度、信托流转税法律制度、其他涉信托税收制度并对未来可能开征的信托遗产税制度进行展望。第六章与第七章分析信托避税和信托重复征税现象并提出防范对策,实质课税原则是构建信托反避税制度的基础,也是克服重复课税困境的对症良药。第八章力图通过设计合理的税收激励制度支持并推动慈善信托的发展;第九章探讨CRS与新《个人所得税法》背景下的家族财富传承;第十章审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课税规则并提出制度优化建议。
陈清秀教授是台湾地区知名学者。《国际税法》在台湾地区已发行两版。跨境间的经济法律活动,常常呈现出法律关系复杂化、交易形态新颖化的特点,但归根结底还是基于税法基本原理。本书参酌德国、日本及中国台湾地区晚近的学说见解,以德国式的法律思维为指导,注重整体化、体系化、类型化的法理建构,并结合美国式的实务导向,在阐述理论的同时辅以台湾地区的实例。在国际税法原理、原则的基础上,以OECD租税协议范本为中心,分析国际重复征税、国际税收协定、转移订价、避税天堂的防制等国际租税法律问题。内容详尽多元、架构完整、说理清晰,力图展现完整的国际税法图像。本书可作为大学讲授国际税法的教科书,亦可供实务界解决国际税法问题参考。
本书从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两个维度对中国出口退税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在此基础上就中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应的对策。
本书基于英文财税史、宪政史和法律史著作,同时梳理了我国史学界近30年的相关研究成果,在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资料和成果的基础上,主要研究了1066年“诺曼征服”到1689年“光荣革命”时期英国课税权的历史变动轨迹,对英国封建社会的特征、英国议会制度的变迁、英国社会经济的转型等问题也进行了必要的总结和剖析。《英国税收法律主义的历史源流》笔者李建人认为,英国税收法律主义原则演变的中心线索是税收封建契约主义向议会课税权的转变。在议会课税权的形成过程中有两条斗争线索:主线是国王和议会对课税权的争夺,1689年《权利法案》树立了议会课税权的法律地位;辅线则是议会上院和下院对课税权的竞争,1949年《议会法》确立了议会下院对课税权的独占权威。
本书围绕土地增值税,主要从立法宗旨、法律基本原则、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行政等视角,综合运用税法及其他部门法、税收、财会等知识,就征纳双方面临的重大疑难问题逐一进行剖析。在深入研究60余个案例的基础上,找出产生风险及争议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案。
当税收核定依据的课税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其证明责任作为待证事实认定的重要法律机制,决定着待证事实能否成立以及能否作出核定决定。本书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法经济学等研究方法,对税收核定程序中争议较大的证明责任构成及其相互关系、证明责任在征纳双方的分配、纳税人协助义务与证明责任的关系、证明标准的具体设置等重大理论问题予以回应和澄清。通过考察和借鉴国外税收核定证明责任设置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构建我国的税收核定证明责任规则体系,弥补我国立法的不足,并为税收核定程序中税务机关认定案件事实提供重要参考。
本书是《税法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的再版图书。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论个人还是企业,都与税务息息相关。要想在纳税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依法纳税的基础上让自身茁壮坚实地成长,需要我们具备丰富的税收法律常识。为满足广大纳税人学习和了解税法知识的需求,我们特编写了这本《税法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以供纳税人查询和学习相关税法知识。 本书内容全面、通俗实用,拥有本书,不仅能让纳税人轻松学到税法知识,从容做到依法纳税、依法受惠、依法维权,还能帮助纳税人在激烈的竞争中稳步前进与发展!
本书围绕税法公平性选取符合1939年《美国税法典》编制体例结构和对社会发展影响深远的立法文本、司法案例以及与之相关的税收征管实施活动进行研究。主体内容划分为五个部分:1.公平性的基本理论研究;2.美国联邦税法的体系研究;3.税收规范的公平性研究;4.税收实践的公平性研究;5.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总结。为便于后续研究的推进与探讨,在价值总结部分,将着重对1865年至1945年间联邦税法所体现出的公平性问题进行归纳分类,经由税收法案与司法判例进行抽象整理和观点总结,挖掘其中的启示及仍待解决的问题,为美国法律史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帮助和参考。
自2022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我国实施大规模一揽子税费支持政策,以推动我国经济恢复向好。第一,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包括增值税大规模留抵退税、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红利步步扩围、次次加力。第二,持续加大对科研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通过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给予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并允许企业提前享受等措施,有力支持研究创造创新活动。第三,税收立法工作持续推进,《增值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此外,税务机关在坚持优化便民服务、持续规范税收执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税收征管日益智能化。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税务代理人法律地位曾做如事阐明:“承认其为司法机关,在于表明在自由法治理,在法官、检察官外作为寻找正当之职业性顾问或代理人,在‘为权利奋斗’中扮演着重要功能。” 期待本书的出版,能够唤起全体纳税人与有关行政及立法主管机关,注意专业的税务代理人制度是提供纳税人权益保障的必要措施,允宜早日规划评估建制的可行性,作为当前税务行政改革的一环。同时,于建制税务代理人制度之际,也应注意职业伦理规范之建立,避免发生税务代理人沦为帮助纳税人逃漏租税或规避租税之不正当行为,以维护租税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法规(2014年1月·总第204期)》是国家税务总局自1996年起延续编辑出版的活页类大型税法工具图书,一套九卷。 追踪收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委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动态反映税收政策废止、失效和调整变化情况。 完整记录中国税法的历史和现状。 权威的税收法典,具有实用性、史料性和典藏价值。
各国国内税法给予合伙企业的税收待遇不尽相同,有的将其视为纳税虚体,即合伙企业所得并非由合伙企业而是由合伙人承担纳税义务;有的将其视为纳税实体,即合伙企业所得由合伙企业纳税;有的将国内合伙企业视为纳税虚体,将国外合伙企业视为纳税实体。当对合伙企业跨国所得进行国际课税、适用双边税收协定时,缔约方对合伙企业的协定优惠资格、所得定性等看法不一,导致双重征税或者不征税,使双边税收协定目的落空。尤其是许多跨国企业通过混合错配的安排,利用合伙企业这种混合实体达到规避税收之目的,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本书就双边税收协定对合伙企业及其跨国所得的适用进行了研究,探讨了各国对合伙企业给予的税收待遇、合伙企业在双边税收协定中享受协定优惠的资格、合伙企业所得的定性、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交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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