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大司法实务工作者和证券、期货从业人员正确理解、适用和遵守《追诉标准》及《补充规定》的有关内容,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联合组织编写了本书。本书结合《追诉标准》及《补充规定》的起草、修改过程,对《追诉标准》及《补充规定》中规定的10种证券、期货类犯罪案件以及11种相关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构成、追诉标准适用以及司法实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了全面研讨,收录了证券、期货类犯罪的典型案例及评析,附录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司法解释。本书对于准确查处证券、期货类犯罪案件,提高查办案件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广大司法实务工作者和证券、期货从业人员重要的工作书籍,也是法学、证券、期货理论界进行学术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从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层面上,中国银监会在此期间出台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规范以信托方式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同时,国家发改委就私募股权基金的备案及监管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各地也纷纷出台关于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规章和税收优惠政策。天津、上海、深圳、宁波及重庆等城市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吸引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注册地的城市。在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层面上,中国证监会在2009年3月31日推出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并随后启动了创业板。另外,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获准设立,该机构的设立为新三板市场的开设和扩容创造了政策条件。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的设立将使中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得以进一步完善,这无疑将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提供更为便捷的通道。推出本书的主要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