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信息披露导论》是证券法学专家郭锋教授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最新力作。该书全面构建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理论框架,详细阐释了信息披露主要制度,包括信息披露价值功能、信息披露学说、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类型、自愿披露与安全港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违反信息披露规范的民事责任;同时,对信息披露主要文件类型和证监会制定的格式准则进行了介绍,对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自律监管,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分析。
本书从非标业务的含义及主要模式讲起,以业务主体、融资项目、投资方式、增新措施以及项目文本为专题,就非标业务中常见的风险进行了逐一分析,并附上详尽的案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就相关风险点做了重点提示,给出了风险防范提示。
新三板经过近两年的迅速扩容,挂牌公司数量已悄然破万,越来越多的创业型、创新性中小微企业借由新三板拓宽了融资渠道,提升了知名度。虽说现今新三板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从其整体所处的发展阶段来说还是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制度建设、市场融资能力等各个方面都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新三板操作实务指引》通过梳理新三板相关业务制度,结合在实务中逐步积累起来的一些零散而琐碎经验和案例,建立起一个相对完整的新三板知识体系,能对读者了解、把握新三板的运行规则和机制有所助益。
本书收集和整理与我国《证券法》每个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等,以注释的方式逐一解释法条。本书不仅适合法学院学生在学习证券法时作为参考书、在复习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辅导书,而且也适合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官、律师以及公司法务人员在处理证券法相关问题时作为法条检索书。
《中国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研究》比较研究了政府监管、民事诉讼、交易场所监管等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的一般性优劣、在中国实际环境下的表现,以及未来的改进之道。通过这一视角,诸多证券法中的精微理论与实务案例得到了细致分析与有机结合,为市场约束和国家权力如何在证券市场治理中实现适当的配置提出了新思考。 《中国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研究》并非关于特定的法律实施机制的专著,也并不试图在深度细致度上大幅超越对特定的法律实施机制的相关专著,而希望在一个较为宏观的证券市场法律环境改善的视角上对比探究不同的法律实施机制在中国具体环境下的成败利钝与发展空间。
本书一直力争站在法制与实践前沿,推动资本市场法治理论研究与监管实践的交流与沟通,支持资本市场规范、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承蒙学界和业界各位作者赐稿,本卷《证券法苑》设置 前沿探讨 、 理论研究 、 制度分析 、 市场观察 、 司法实践 、 域外法制 6个专栏,刊发24篇文章以飨读者。
《证券欺诈规制实证研究》采用了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实证统计和比较分析了2001年至2014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上发生的证券欺诈案件,包括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尤其是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上公布的自2001年以来至2014年5月31日的51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实证研究(期货案件除外),并按照欺诈种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为了拓宽视野,研究不再局限于我国大陆发生的案例,而是研究美国、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的案例,通过国际比较,对我国大陆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以我国证券市场步入全流通时代为背景,撷取了司法实践中频繁发生而又极具理论价值的若干证券犯罪问题作为研究切入点。《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研究始终站在刑法谦抑原则、行为无价值及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相统一的立场,阐释证券犯罪的概念、类型、法益和被害人,剖析证券犯罪行政认定与刑事认定的关系和衔接。主张以因果关系推定规则认定证券犯罪的因果关系。运用部分犯罪共同说,提出共同犯罪罪名确定规则,讨论各类证券犯罪的从犯形态及转化为共同正犯的情形,主张从物理的因果性和心理的因果性入手区分不可罚的中立帮助和可罚的帮助行为。在罪刑法定原则框架内,探讨兜底条款的刑法解释。
本书论述的上市公司证券犯罪主要包括: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罪,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破产欺诈罪以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三种上市公司新型证券违规行为包括:违规短线交易行为、违规证券信用交易行为和上市公司恶意圈钱行为。 根据WTO有关金融市场规则,国内证券市场必须在国际证券市场相同规则下运行,国际流行的证券发行、交易机制将引入我国证券市场,市场规则的变化带来了国内证券市场运行、监管观念上的变化。在为我国上市公司发展带来新机遇的同时,这些变化也带来了一些新的上市公司证券违规犯罪,而与刑法学和犯罪学相比较,上市公司证券违规犯罪理论研究基本上还停留在起步阶段,尤其对诸如破
《证券法苑》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法学学术集刊。本卷为总第九卷,包括如下栏目:「理论前沿」「热点追踪」「市场观察」「制度评析」「市场监管」「证券司法」「域外法制」。
近年来我国的私募投资基金发展迅速,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一种重要的投融资方式,但我国关于私募基金的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本书从私募基金的演变历史与行业发展现状中出发,从监管立法价值取向的确立、监管模式的选择、私募基金法律概念的界定、法律关系结构的选择等方面展开阐述,系统分析了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的私募基金监管法律系统,后得出构建和完善我国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 全书共分七章,其中章为导论,第二章为私募基金概述,第三章为私募基金监管立法价值取向研究,第四章为私募基金监管模式选择,第五章为私募基金法律关系结构研究,第六章为私募基金法律责任制度研究,第七章为结论与建议。 本书适用于高等院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领域的研究者,也可作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从事基金管理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市场经济的命脉。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其一是企业的成员及企业自身;其二是社会。如只靠企业成员和自身的资金,企业的发展非常有限,所以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而获取社会资金的渠道又分两种情况:一是企业通过如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获得资金;二是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企业从资金提供方直接获得资金。企业从种渠道获得资金的方式为间接融资,从第二种渠道获得资金的方式为直接融资。现代社会,融资方式的格局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其基本趋势是:直接融资不断发达、直接融资的比重在加强。 资产证券化,理论上又称为结构融资,是一种新型的直接融资,自20世纪60年代末产生于美国。1968年,由美国政府支持的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首次成功发行了抵押支持证券,揭开资产证券化的序幕,以后的几十
这是一部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重要法律,对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书从立法本意对法律条文进行了农条解释,不仅包括了立法的背景,也包抱了如何适用,同时该书还附录了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文件及有关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释义及实用指南》主要内容包括:部分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第二部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证券法苑(第十二卷)》包括如下栏目:公司治理共收录了5篇文章;*市场共收录了5篇文章;内幕交易共收录了5篇文章;制度评析共收录了4文章;监管执法4篇文章。
本书不仅从经济学和法学视角分析了资产证券化的经济本质、风险特征及其法律关系构造原理,也分析了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危机的关系,并对金融危机背景下资产证券化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反思。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于1934年设立,负责联邦证券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独立执法权。SEC使证券法有了“牙齿”(teeth in it),就像在“华尔街中安排的警察”,将监管的触角延伸到证券市场的每一个细小环节。 美国联邦证券法有5项基本宗旨,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提高效率、促进竞争、促进资本形成。《1934年证券交易法》具有混合性,目前共有39条,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规范证券的流通、退市、持续信息披露和监管。就保护投资者的范围而言,《1934年证券交易法》比《1933年证券法》广泛得多,致力于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的各个方面。《1934年证券交易法》除对证券发行人规定报告等披露要求外,还监管证券交易商和其他市场专业人员、全
《证券上市监管法律制度国际比较研究》通过对证券发行上市监管制度的深入研究,梳理基本理论,比较各国实践,探讨现实问题,并展望监管制度完善与发展,尤其是为改革并完善我国证券上市监管制度,实现整个证券监管体系的有效运作、减少整个证券市场的风险、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和参考。
本书从行业实务的角度,对上市程序和实质要件做了清晰的法律指引与充分的风险提示,对企业融资和经营发展都有帮助,可以说是实战的武器。本书的作者均是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实战专家,集思广益,集腋成裘,奉献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