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信息披露导论》是证券法学专家郭锋教授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最新力作。该书全面构建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理论框架,详细阐释了信息披露主要制度,包括信息披露价值功能、信息披露学说、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类型、自愿披露与安全港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违反信息披露规范的民事责任;同时,对信息披露主要文件类型和证监会制定的格式准则进行了介绍,对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自律监管,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分析。
《中国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研究》比较研究了政府监管、民事诉讼、交易场所监管等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的一般性优劣、在中国实际环境下的表现,以及未来的改进之道。通过这一视角,诸多证券法中的精微理论与实务案例得到了细致分析与有机结合,为市场约束和国家权力如何在证券市场治理中实现适当的配置提出了新思考。 《中国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研究》并非关于特定的法律实施机制的专著,也并不试图在深度细致度上大幅超越对特定的法律实施机制的相关专著,而希望在一个较为宏观的证券市场法律环境改善的视角上对比探究不同的法律实施机制在中国具体环境下的成败利钝与发展空间。
冯果主编的《证券法(创新思维法学教材)》设置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等十一章来阐释证券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在每章的内容安排中,既有对理论的审思与理解,也有对制度的分析和评判,还添加了丰富的课外阅读资料,以拓展读者的阅读视野。本书的一大亮点是紧扣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需要,提炼证券法制的义理和精神,阐释证券法制的理念与制度,分析证券法制的程序与运作。在权衡利弊和探究得失的基础上,本书针对我国证券法制的缺陷提出了诸多富有理论前瞻性和现实可操作性的制度构想。本书阐述明晰到位,深入浅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适合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研究人员以及证券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和研究证券法的读物。
2017年4月28~29日,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在上海联合举办主题为 新理念新使命新变革证券法修改与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的2017年年会。在历次年会上,研究会的各位理事、证券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参会代表均提交了精心准备的论文,为我国证券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有力推动了我国证券法治的进步,为证券法的修改和完善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每次年会后,研究会均将会议论文汇编成册,公开出版,与知识界、实务界、社会公众分享与会者的理论观点。但以前出版的年会论文集,主要反映当年的年会主题,书名不一致,不能很好地形成证券法学研究会的学术品牌,也不利于读者、研究者进行较为系统的文献收集、整理与参考。鉴于此,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将每年的年会论文统一编入书名为《证券法律评论》的连续出版物中。现在呈现给读者
本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组合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以案例评析的形式,详实阐释了委托理财合同、保底收益条款、国债和公司债、配资与透资、证券公司的法定要件和隐名股东等法律问题,包括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判法依据和法理法律的评析等诸多内容。书中案例均来自于实践,在相当比例的案例是编写者经手办理和代理过的。 本书对金融及证券从业人员、律师、法律专业师生等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实用版”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
2017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证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读"。种种迹象表明,资本市场的发展与监管出现了明显的新变化、新趋势和新气象,强监管、稳运行成为现阶段市场发展的主基调。《证券法苑》第二十卷对相关热点问题、处罚案例及立法难点等进行了重点关注,设"前沿探讨"、"专题研究"、"证券立法"、"制度分析"、"市场观察"、"域外法制"6个专栏22篇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释义及实用指南》主要内容包括:部分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第二部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就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特定时期来说,在企业的帮助下,进行实际业务的模拟实习,从中传授工作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显得更实际一些,使得学生在短期内就可以经历在实际中往往要持续很久的一项业务的全程。可以突破单一企业在业务范围方面的限制,可以为实习生们提供各种行业、各种职业、各种业务的模拟培训,大大拓宽学生们对于实践的视野,因而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模拟实习可以专门设计那些刚刚起步的、但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业务培训,从而储备一些符合发展需要的人才。 我们的讲授方式除了给学生们讲授业务流程、问题解决技巧之外,还用图片化的原始文件直接地指导他们如何处理这些文件:如何阅读、如何管理、如何发现问题和起草。这种培训方法使得学生们几乎是身临业务其境,直观地感受不同的法律业务。
本书从综合类、公司管理类、业务类和其他类四个方面翔实的梳理了证券业从业人员涉及到的各方面法律法规,方便证券业从业人员查询,并规范自己的行为。
本书论述的上市公司证券犯罪主要包括: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罪,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破产欺诈罪以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三种上市公司新型证券违规行为包括:违规短线交易行为、违规证券信用交易行为和上市公司恶意圈钱行为。 根据WTO有关金融市场规则,国内证券市场必须在国际证券市场相同规则下运行,国际流行的证券发行、交易机制将引入我国证券市场,市场规则的变化带来了国内证券市场运行、监管观念上的变化。在为我国上市公司发展带来新机遇的同时,这些变化也带来了一些新的上市公司证券违规犯罪,而与刑法学和犯罪学相比较,上市公司证券违规犯罪理论研究基本上还停留在起步阶段,尤其对诸如破
《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实务操作指引》按照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流程,介绍股权投资基金设立、运营、退出整个流程重点环节的法律实务操作,融汇作者多年对宏观经济的关注以及对法律的研究心得与从业经验。对有志于从事股权投资基金的律师而言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入门教材,也是职业经理人、经济管理人士的读物。
本书理性地分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重启后出现的种种矛盾,如金融隐私权保护与证券信息披露的对立、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博弈、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争端解决方式的多样与统一,等等。研究这些矛盾关系的博弈与动态平衡,抓住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探寻整合冲突的法律制度安排,是本书的主要内容与鲜明特色。独特的研究视角使本书在同类研究中独树一帜,具有理论的创新价值和实践的指导意义。
本书以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为背景,以融资融券交易监管为研究对象,以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路径选择与立法完善为落脚点,对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并从构建防范危机的长效机制出发,提出市场准入监管、断路器规则、严格的结算制度以及重大空头头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组合可以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长效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释法典”丛书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不仅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成果,而且秉承权威、实用的理念,相信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适用法律的*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线,结合日常司法实践领域确定分册。本书为证券分册,收录我国证券方面常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文件。
本书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含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期货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行业规范和自律准则。 按综合、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公司设立变更、人员管理、业务、财务、结算、协助查询冻结扣划、IT治理、信息披露、反洗钱、投资者教育及保护等分为十二大类。 具体业务按经纪、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固定收益、投资咨询、融资融券、金融期货细分为八类。 对法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杜绝了失效法律文件的编入。 按照时间顺序提供了查询索引。 附光盘,便于复制下载。
本书对2011年度所有通过发审会的案件进行拉网式全面梳理和总结,以批判性的思维剖析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对中国股票发行审核标准进行充分的、全面的、深入的研究,是目前中国本专业、权威的IPO年度评价报告和案例分析大全。
缺乏公平、衡平、正义、诚信的理念,就没有法和法治,徒有其表的立法、法条、法袍何益之有。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司法为民”等法治口号纷纷唱响的同时,而我国在证券虚假陈述受害投资者的司法救济方面,却出现如此的理念与价值的偏差,着实令人遗憾。而反观英美法系国家,其法院与法官即使在法无明文规定的前提下,依然能够秉持公平、衡平、正义、诚信的理念维护弱势受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法律的正义理念与精神的确值得我们的法院、法官反思与自省。法治的实现,并不是依据立法的数量、法院的结案率、法官的人数等纸面上的数据决定的;法治应是反映社会法律现象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极大权威性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法律代表着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体现公平、正义,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同时有效地规范和制约着国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市场经济的命脉。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其一是企业的成员及企业自身;其二是社会。如只靠企业成员和自身的资金,企业的发展非常有限,所以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而获取社会资金的渠道又分两种情况:一是企业通过如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获得资金;二是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企业从资金提供方直接获得资金。企业从种渠道获得资金的方式为间接融资,从第二种渠道获得资金的方式为直接融资。现代社会,融资方式的格局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其基本趋势是:直接融资不断发达、直接融资的比重在加强。 资产证券化,理论上又称为结构融资,是一种新型的直接融资,自20世纪60年代末产生于美国。1968年,由美国政府支持的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首次成功发行了抵押支持证券,揭开资产证券化的序幕,以后的几十
证券法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根本大法。这次证券法的修订就我国资本市场在探索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对症下药,总结实践经验,立足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这次修订和实施必将为我国资本市场奠定积极、健康和规范发展的良好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对此次修订进行解读。本书由本书编写组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