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反垄断国际合作和协调,意在为反垄断法领域引入国际视角。这个国际视角告诉我们,反垄断法从纯粹的法开始起步,到实施时受制于他国影响,再到产生国家间的共同规则;从单边的协调规则起步,到双边的实体和程序规则,再到多边的实体和程序规则。反垄断法早已经跳出了纯粹的法意义。当前,反垄断国际合作和协调已获得相当成果,其中既包括能够影响各国立法和执法的共识,也包括对相关国家具有纪律约束的共同规则等。当我们回过头去考察这些成果的渊源时,不难发现,它们分别着于不同的合作和协调形式,包括单边方法、双边方法、地区多边方法和全球多边方法。当前,反垄断国际合作和协调被完整地包容在这些形式之中。各种形式有其自身的历史、内容、影响、发展前景。相比较单边方法,双边方法是更高级的合作和协调形式。依此类推,全
《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相关市场界定研究》的著作是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在建设上海市*经济法重点学科中的部分成果。2007年底,由我牵头申报的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科被上海市*列为上海市重点学科。重点学科立项后,上海市*对学科组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和指导,上海政法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从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规章制度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为学科组成员积极性的发挥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根据市*批准的学科建设整体规划,本重点学科以经济理论和实践为总体建设方略,成果形式除课题和论文等外,计划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以及适应教学需要的少量教科书。出版作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与实务”、“竞争法”、“环境资源法”等三个选题方向。期盼学术界同仁和广大读者提出批评和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丛书出好。
本书(十二卷)是2012年由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编写的大型律师业务指导丛书。丛书旨在充分发挥北京律协所属61个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作用,通过制定业务操作指引、撰写业务操作指南、业务示范文本、提供典型案例分析,以指导全行业律师业务,提升律师业务水平,增强律师业务能力,防范律师业务风险,保证律师服务质量,严守律师职业操守。本书是北京律师展示专业水平、交流业务心得的开放性平台。通过本套丛书,在律师业务的众多领域,汇集了北京律师的业务成果,总结了北京律师的执业经验,反映了北京律师的专业钻研,体现了北京律师的职业精神。本书的出版,是北京律协业务指导工作的尝试,这将推动律师实务界的业务总结和经验交流,推进法制进步和社会文明。
本书首先,细致考辨了行业协会与限制竞争的关系,提出并论证了行业协会易于限制竞争这一具有合理性的观点;其次,考虑到我国《反垄断法》并未界定其规制的行业协会的范围,学界对此亦缺乏有针对性的研究的现实,本书运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方法和功能性分析标准,提出了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业协会应当包括工业、商业、农业和职业行业协会这一具有新意的见解;再次,重视对竞争法制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关制度的考察,提炼共性,寻求规律,比较异同,择其合理成份予以借鉴,重新界定了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类型,理出了适用合理原则来认定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违法性的次序;后,借用刑法学的单位犯罪理论,按照“双罚制”原理,确定了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形式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方法。
本书立足于现实的迫切需求,从反垄断法实施中的诸多问题中选取了11个专题,分上、中、下三篇进行论述。上篇是关于反垄断法实施中宏观层面的问题,主要涉及反垄断法及其实施的基本问题、反垄断法实施中的政策法律协调、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竞争倡导以及反垄断法实施中经济学方法的应用。中篇是关于反垄断法实施中具体制度层面的问题,重点探讨了反垄断执法机构与反垄断裁决程序、反垄断执法中的宽恕制度、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以及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等问题。下篇是关于反垄断法在特殊领域实施的问题,重点就反垄断法在自然垄断行业、互联网行业和知识产权领域这三个比较典型的特殊领域的实施进行研究。
《竞争法原论》由孙晋、李胜利编著。竞争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竞争法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石。没有竞争法,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没有良好的竞争法制,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就会出现严重问题。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国家先后颁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我国竞争法律体系基本确立。《竞争法原论》立足干我国经济转型和制厦变迁的宏大时代背景,从微观上阐释和论述了我国的市场经济、企业行为和参与国际竞争需要的各项竞争法律制度,并结台国外相关制度的演进探讨了我国竞争法律制度完善的路径。
本书(十二卷)是2012年由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编写的大型律师业务指导丛书。丛书旨在充分发挥北京律协所属61个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作用,通过制定业务操作指引、撰写业务操作指南、业务示范文本、提供典型案例分析,以指导全行业律师业务,提升律师业务水平,增强律师业务能力,防范律师业务风险,保证律师服务质量,严守律师职业操守。本书是北京律师展示专业水平、交流业务心得的开放性平台。通过本套丛书,在律师业务的众多领域,汇集了北京律师的业务成果,总结了北京律师的执业经验,反映了北京律师的专业钻研,体现了北京律师的职业精神。本书的出版,是北京律协业务指导工作的尝试,这将推动律师实务界的业务总结和经验交流,推进法制进步和社会文明。
本书首先,细致考辨了行业协会与限制竞争的关系,提出并论证了行业协会易于限制竞争这一具有合理性的观点;其次,考虑到我国《反垄断法》并未界定其规制的行业协会的范围,学界对此亦缺乏有针对性的研究的现实,本书运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方法和功能性分析标准,提出了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业协会应当包括工业、商业、农业和职业行业协会这一具有新意的见解;再次,重视对竞争法制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关制度的考察,提炼共性,寻求规律,比较异同,择其合理成份予以借鉴,重新界定了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类型,理出了适用合理原则来认定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违法性的次序;最后,借用刑法学的单位犯罪理论,按照“双罚制”原理,确定了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形式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方法。
1.近年来,反不正当竞争问题引人瞩目。尤其是,近期以来腾讯与360公司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案、王老吉与加多宝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系列案,更是赚足了眼球。这些热点案件使《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加引人关注,也使其不断焕发新活力。2.2013年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二十年周年,社会较为关注,会有一系列学习研讨、宣传活动。3.本书内容实务指导性强。本书结合前沿司法实践,针对反不正当竞争的、疑难、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探讨和解析,如对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经营者保护与消费者保护、遏制行为与保护法益等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和适用指导。4.作者权威,在知识产权和竞争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第1章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第2章自由竞争与公平竞争第3章日常道德与商业伦理第4章经营者保护与消费者保护第5章一般条款与特别规定第6章狭义与
《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相关市场界定研究》的著作是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在建设上海市*经济法重点学科中的部分成果。2007年底,由我牵头申报的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科被上海市*列为上海市重点学科。重点学科立项后,上海市*对学科组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和指导,上海政法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从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规章制度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为学科组成员积极性的发挥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根据市*批准的学科建设整体规划,本重点学科以经济理论和实践为总体建设方略,成果形式除课题和论文等外,计划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以及适应教学需要的少量教科书。出版作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与实务”、“竞争法”、“环境资源法”等三个选题方向。期盼学术界同仁和广大读者提出批评和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丛书出好。
1.近年来,反不正当竞争问题引人瞩目。尤其是,近期以来腾讯与360公司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案、王老吉与加多宝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系列案,更是赚足了眼球。这些热点案件使《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加引人关注,也使其不断焕发新活力。2.2013年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二十年周年,社会较为关注,会有一系列学习研讨、宣传活动。3.本书内容实务指导性强。本书结合前沿司法实践,针对反不正当竞争的、疑难、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探讨和解析,如对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经营者保护与消费者保护、遏制行为与保护法益等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和适用指导。4.作者,在知识产权和竞争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章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第2章自由竞争与公平竞争第3章日常道德与商业伦理第4章经营者保护与消费者保护第5章一般条款与特别规定第6章狭义与广义的
随着WTO建立,国际贸易得以空前扩大,全球贸易自由化程度大大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反倾销与反补贴作为世界各国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实业界、法律界的重视。 在国际贸易中,倾销与补贴是出口商扩大海外市场份额争取有利竞争条件的有效手段,但倾销与补贴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不公平贸易,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制定了反倾销与反补贴法,对进行倾销和得到补贴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此对抗倾销与补贴。倾销与补贴对国际贸易秩序及进口国工业存在程度的损害,针对倾销与受补贴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有合理性,对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有积极作用。但应看到,反倾销与反补贴法更大意义上是作为保护工业的手段在应用,因此反倾销与反补贴法和贸易保护主义有着不解之缘。从国际贸
本书主要从反垄断法豁免的价值、构造和运行诸方面,对反垄断法领域的豁免问题进行实证考察和规范分析。反垄断法豁免实质上就是对限制竞争行为的合法化,使特定主体的某个行为或某类行为获得合法性。我们应作出合适的制度选择来构建豁免,从而对其合法化的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并终实现其追求的多元价值。只有完整的制度安排才具有可操作性,缺少豁免制度相匹配,或者豁免被滥用,反垄断法的实施都将难以进行,其立法宗旨也将难以实现。
反垄断法的执行可以动用公共和私人两种资源。由反垄断主管机构对反竞争行为采取的任何行动可以称之为公共执行(publicen.force.ment)。例如,反垄断主管机构对违法者处以罚款或命令违法者停止某一违反竞争政策的特定行为,反垄断主管机构甚至也可以通过发动诉讼来执行反垄断法。一般而言,公共执行的特点是动用了公共财政和权力资源,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除了反垄断主管机构以外,私人市场参与者在反垄断法的执行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种由私人发动的反垄断法执行简称为私人执行(privateenforcement)。一般认为,私人是基于利润化的理性选择来决定执行投资和努力的程度、范围和强度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体利益,但有时也可以起到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立法和实践始于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特别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合称为竞争法。《竞争法年度报告(2018年)》一书,对2018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领域中法律政策动态、行政执法、刑民裁判中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记录了该法律领域中的
本书主要从反垄断法豁免的价值、构造和运行诸方面,对反垄断法领域的豁免问题进行实证考察和规范分析。反垄断法豁免实质上就是对限制竞争行为的合法化,使特定主体的某个行为或某类行为获得合法性。我们应作出合适的制度选择来构建豁免,从而对其合法化的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并终实现其追求的多元价值。只有完整的制度安排才具有可操作性,缺少豁免制度相匹配,或者豁免被滥用,反垄断法的实施都将难以进行,其立法宗旨也将难以实现。
目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渗透到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准确、适当地运用法律法规。对于公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如何面对汗牛充栋的法律、法规文件。如何把分散各处的相关配套规定集中起来.如何理解与适用法律、法规中的重点、难点,始终是困扰有关当事人和当局者的一大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中的法律、法规应用问题。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用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约请了相关立法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精心选择法律文本。针对法律理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