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对法律、法规解读的时候,运用现实性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使得农民朋友们一看便知,具有实用性。今年我国出台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对农村土地流转及不动产登记问题作出强制性规定,为相关问题的纠纷提供法律依据,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公民的切身利益,也解答了三农问题,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施行做好铺垫。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旨在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本书系统研究、介绍了以土地租赁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土地利用模式。其以农地私法史为研究视角,以 罗马法 中世纪法 意大利法 历史脉络为基础,以 长期租赁 永佃权 为框架,从历史和体系方面对肇端于古希腊的永佃利用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解构,旨在为中国土地租赁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启示和借鉴。 本书史料丰富、脉络清晰、意涵深远。通过罗马法经典文献及当代意大利农业法学者的研究成果,揭示土地租佃本质,展示长期租赁、短期租赁、永佃权的具体适用及演变过程,提升理论深度;借助改良、租期、租金等因素在土地租赁合同中的作用,以及意思自治原则在该领域中的贯彻,阐明农地利用的价值导向,拓展理论维度;依托中国农地利用规范,关切土地集体所有和多元利用现实,构建以租赁为核心的 三权分置 农地利用制度,彰显理论厚度。
本书围绕承包地 三权 分置框架下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展开较系统的专门研究,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一方面,书稿对土地经营权展开学理研究和制度研究,丰富承包地 三权 分置特别是 放活经营权 的研究素材和理论储备,促进理论共识的形成。另一方面,书稿对国家政策和地方实践进行实证分析、理论审视,探讨进一步健全承包地 三权 分置框架下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
宅基地作为土地之一种,除其本身具有自然属性外,还具有社会属性与经济属性。基于其社会属性,需要公法调控,关注宅基地承担的重要社会职能,如保障农民的居住;基于其经济属性,需要体现其私法上的财产属性,发挥其流通及资本功能。宅基地兼具保障功能与资本功能,呈现出公法与私法的混合属性。因此,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必须从公法和私法两方面完善宅基地条款,构建公法与私法平衡的宅基地制度设计。
耕地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强调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在当前实行 最严格的保护制度 下,我国耕地保护政策被不断强化。但是现实情况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耕地呈现数量增减交替,质量下降明显的态势。本书从耕地行政管理体制、耕地规划制度、耕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占用耕地管制制度、耕地开发复垦整理制度、 耕地质量保护制度、耕地生态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督察制度来研究我国耕地保护制度。
中国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经过广大法律学人的苦苦探索,已经走过了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逐步成熟的发展历程。现在,经济法作为与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以及社会法等并行不悖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已经得到了立法的确认,对此法学界也达成了基本的共识。
本书通过对各国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利用与征收的制度变化,分析了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出现的“圈地运动”的过程及特点,探讨了由于土地征收引发出一系列问题:被征地农民的生存及出路,土地资源的保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等等。 全书对于我国土地征收的目的、原则、程序、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等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从社会正义的角度,提出既能体现公共利益要求,又能保障集体与公民财产所有权,既能满足城市化发展的需求,又能保护我国已十分稀缺的土地资源的制度构想。
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课题组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背景,对中国10省次39县次116乡次226村次2300个农户进行了两轮大规模农地实地调研,沿袭解释论到立法论的理论路径,通过实证研究、体系研究和价值研究的分析方法,依次从实证调研、域外考察、理论研究和立法文本四个层面对农村土地立法问题作了科学、系统的研究,形成了这一终结项成果。陈小君等编著的《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共分四篇。
本书以相关统计数据、国土管理部门通报的典型案例以及全国12个省市的样本调研数据为研究基石,借助多种定量研究方法和计算机模拟仿真技术,探寻我国土地管理中地方政府行为失范的衍生规律及影响因素,归纳治理主体、治理对象和治理手段的类别特征,分析治理主体间的博弈关系,剖析治理对象的行为动机,评价不同类型治理手段的效果,提出规范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行为的对策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一项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又提出要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政治、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也列上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工作日程,全国农村在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后,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普遍明显提高,学法、知法、用法、依法办事、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一大批和农村建设、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一些原有的法律也随着形势的发展进行了修订,对这些新法律和修订过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成为新一轮普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读者的法律意识,满足广大农民学习和理解新法律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