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研究小组顺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开展反虐待动物立法研究和立法推动工作,既是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怜悯生命的良好传统的需要,也是坚持现代生态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社会的需要。
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大背景下,海洋相关问题与理论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适时且重要,本书正是旨在回答如何把中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的问题和那些与建设海洋强国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海洋湿地管理、海洋倾倒区选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生态安全及其社会参与对策、国家对非领土性管辖海域的治安管辖、中国对北极事务的参与等的研究,都是有助于海洋事业发展的研究。
本书重点通过对“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这句耳熟能详的口号进行再梳理和在论证,提出环境法既不是类似于民法的“权利之法”,也不是类似行政法的“权力之法”,而是“责任之法”,应以环境责任为基点来重构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的关系。
本书汇编了26部联合国、欧洲联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组织和国家与外来入侵生物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防控体系,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实施协议》、《21世纪议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外来生物防治制剂进口及释放行为守则》、《防止外来入侵物种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指南》等,涉及外来入侵物种的预防、监测、和控制等措施以及早期预警与紧急应对策略等内容。本书可作为各级农林部门技术人员、高等院校师生及科研院所专业人员的参考书。
在近代,东亚国家(地区)立法反对虐待动物、维护动物福利的历史迄今已历70余年。本书以附录形式介绍西方国家三部不同历史是期的动物福利法律(《英国1911年动物保护法及修正案》、挪成1974年《动物福利法》、德国1998年《动物福昨法》),以为参照。此外,本书还附有“美国各州反虐待动物法律概述”一文,使读者对美国各国各州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有所了解。《东业动物福利法律汇编》交为中国的动物保护事业和动物福利立法工作提供新的视野和有益的参照。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环境法治。而对环境犯罪的刑事惩治是环境法治的最后屏障和手估段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则是环境刑事法治的坚实基础,环境刑事法治离不开良好的环境犯罪之刑法立法。环境刑法立法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加以深入研究。而且,随着环境保护的深入展开,我国环境刑事司法实践和刑事立法的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也必须加以研究和解决。基于上述原因,立足于中国环境犯罪实际情况,放眼和借鉴域外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的成果,对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是环境刑事法理论的应有之义,也是刑法学者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书从环境刑法的立法模式、立法目的、环境犯罪的概念、环境犯罪构成、惩治环境犯罪的刑罚体系、诉讼规范等方面对我国现行环境刑法进行全面反思与审视,提出具体而详细的完善立法的建议,形成一部全新的集实体与程序、包括总则性规定和分则具体犯罪在内的环境犯罪惩治法。 本书由吕欣编写。
本书的作者在多年来学习、研究《森林法》和总结森林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撰著而成。它是在《森林法教程》和《森林法学》的基础上独立出来的分支学科,是第一部系统而且面地研究、介绍森林司法理论、实务的专著。通过理论阐述和实务介绍,力图使该书具有更广泛的指导性和实用性,使之成为广大森林公安、检察、审判和森政等森林执行人员以及各类森林警察学校师生的工具书和参考资料。 本书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我国一系列现行的森林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注意吸收中外森林司法的成功经验,注意联系我国森林法制建设的实际,以适应生态林业建设和建立社会主义森林司法体系的需要。 本书所涉及的有关森林司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均以最新的、现行的标准。
本书是“政策法规宝典”之一,该书除收录了主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外,的特点在于收集了国家和地方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政策性文件对于解决现实具体问题更具有实际效用。另外,在每本书最前面,都有一个详细的导读,其目的是帮助大家从宏观上把握和了解本书所收录和分类的文件、重要政策的背景,以及重点问题的法律适用。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 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本丛书的主要特点有: 1.聚焦社会热点问题。丛书内容包括住房问题、土地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产品质量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理财问题、环境问题等。这些问题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不论是遇到困难还是未雨绸缪,了解这些问题所涉及的国家法律政策都是十分必要的。 2.收集最全规定。本书除收录了主要的法律法规
本书从我国政治、经济和法律的实践出发,综合运用法学与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并综合运用不同部门法(如环境资源法与国外环境资源法、民商法与经济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在对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以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经济学和法律规律为依据,对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的创新问题进行综合研究,从而提出我国环境资源法创新的基本思路、方法和途径。 作者力图建立本专著“一、二、三理论”框架,即:“一个主题内容(当前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创新)的两个方面(理论与实践)和三个语境下(法学语境与经济学语境、法理学与部门法语境、法学语境与国际法学语境)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创新体系。”
本书以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和民众的生态诉求为出发点,从环境法律的理念更新和制度创新两个层面研究环境法的生态化转型,旨在从法学的角度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道,是一部系统探讨完善我国环境法理念和制度的学术著作。本书从宏观上遵循“引出问题—法理分析—实证探讨—梳理归纳—研究结论”的研究思路。 注重学理性、实践性的结合,在选题设计和研究内容上均有的创新,以期对促进我国环境法学研究和环境法制建设有所裨益。 本书可供环境保护与资源管理相关领域的决策者、法学理论研究者、立法与司法实务工作者、高等院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及相关资源环境专业师生参考。